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通知 进一步支{持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7月31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宣布,为深化国内外汇贷款业务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近期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该文件定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通知》的核心举措涵盖三大层面:首先,在账户管理体系上实施革新,国内外汇贷款将被纳入专用账户框架,尤其针对具备货物或服务贸易出口背景且符合条件的贷款,允许其直接转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从而简化资金流转路径。其次,在结汇与购汇环节进行优化,依据交易实际背景,秉持真实需求与便捷操作的原则,对贷款结汇的可行性加以规范,并废止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借款人只需提交真实合规的证明材料,即可前往银行直接办理购汇以清偿国内外汇贷款,大幅提升效率。最后,强化监管维度,明确业务操作细则及数据申报责任,外汇管理局将加大统计监测与核查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为政策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临时用海管理办法》印《发 我国临时用海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阮煜琳)自然资源部于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新修订的《临时用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临时用海治理领域实现了制度性跃升,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据相关人士透露,本次修订可谓是对既有临时用海体系的一次全面优化与深度完善,其根本宗旨在于为海洋经济的稳健、有序及可持续繁荣构筑起更为坚固的制度屏障。《办法》全文共计二十条,针对临时用海管理框架进行了系统性重塑,并在三大维度上展现出鲜明的创新亮点:即推行分类管理机制、精简审批环节、以及加强全周期监管力度。
首先,在分类管理层面,新政开创性地引入了区分化治理思路,明确界定了“需许可”、“可备案”及“不得办”三类迥异的适用情形。具体而言,凡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改变自然岸线形态或功能,乃至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秩序或其他合法用海权益产生潜在重大干扰的,一律须依法申请临时用海许可;而针对诸如海洋文旅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救灾行动、海洋监测活动及科研教学等,只要不触碰生态红线或未改变自然岸线特性,则无需申领许可,仅需履行备案手续即可;然而,诸如填海造地、跨海桥梁建设、海底隧道开凿、海砂开采等,以及任何旨在长期占据海域的用海行为,均被明令禁止纳入临时用海管理范畴。
其次,在审批流程优化方面,《办法》着重强调了便民高效的导向,大刀阔斧地削减了审批环节,特别是撤销了临时海域使用证的核发步骤,从而实质性推动了用海单位实现“一举获得许可、即刻启动施工”的目标,极大缩短了项目落地的时间成本。
最后,为强化全过程链条式管控,新规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依托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体系来开展审核工作。一旦许可或备案流程完毕,相关临时用海资料须即刻归入“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督,并同步知会执法机关、面向社会公示,以此引入公众监督力量。此外,《办法》还显著强化了临时用海主体在期满后的拆除责任,明确规定用海设施及构筑物必须及时清除,以切实保障临时用海的“短时性”本质。同时,针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岸线形态改变的案例,特别强调用海方须严格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竭尽全力守护海洋生态的完整与健康。
收到税务提醒,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如何自查整改》?
税务合规提醒频现,平台商户如何从容应对?国家税务总局近期披露的数据表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已满一年有余,在此期间,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了涉税信息的定期报送义务。随着平台上报数据的数量与质量持续攀升,平台内商户的税法遵从意识显著增强,整个平台经济的运行秩序也愈发规范有序。
此前,税务部门曾集中向社会曝光了一批网红网店的偷逃税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查处,让越来越多的平台商家与网络主播深刻意识到,唯有依法经营、合规运营,方能行稳致远。据相关渠道了解,目前已有不少平台内经营者陆续收到税务部门发送的合规提示,内容主要指向其自行申报的涉税收入与平台方向税务系统报送的收入数据之间存在明显出入。究竟何种情形会触发这类提示?报送数据缘何会不一致?收到提示后又该如何应对?
对于许多初次收到此类信息的经营者而言,心中难免疑虑重重:“手机上收到的这条税务短信,会不会是诈骗信息?”“我每月赚得并不多,怎么也会被盯上?”这些反应在平台商户中颇为普遍。记者从税务主管部门获悉,为协助平台内经营者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的涉税风险,税务机构依托平台企业定期呈报的涉税信息,与纳税人自行递交的申报数据进行常态化交叉比对。一旦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出入,便会通过短信等渠道提醒相关经营者核实自身申报金额、及时修正差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提醒的正文通常仅涵盖纳税人名称、提醒缘由以及自行核实事项等基本要素,绝不含任何外部链接,更不会索要银行卡信息、要求转账或提供密码。接到此类提醒的经营者,可随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辨明真伪。
按照现行规章,平台企业须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收入信息及其他相关涉税数据。其中所涉“收入”,是指经营者经由该平台所取得的收入净额,这一口径既涵盖已开具发票的部分,也囊括未开票的交易金额,但不扣除经营者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佣金等各类成本。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苑新丽对此解释称:“收到提醒并不意味着必然需要补税,更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纳税人应当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进行自查核实。”
苑新丽进一步剖析指出,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时,所填报的自行申报收入往往与平台报送的数据存在偏差。导致差异的成因较为多元,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形:其一,部分经营者仅申报了已开票收入或通过对公账户入账的收入,却忽视了经由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收取的未开票但实际已经实现的平台交易款项;更有甚者,在申报时将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等直接从中剔除,从而拉低了申报总额。其二,一些经营者同时活跃于多个平台,但在申报时仅仅归集了其中某一个或部分平台的收入,或在各平台之间采用了不一致的统计周期,由此造成数据口径上的错位。其三,若经营者未能完整留档各平台的交易流水及收款凭证,也可能因此导致申报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额。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经营者通过各类渠道取得的全部交易流水均属于应税收入范畴,而支付给平台的费用则属于经营成本。此类成本若已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方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扣除,但绝不应在申报收入时先行从收入总额中直接减除。
苑新丽对此进一步说明:“平台报送收入与经营者自行申报收入之间的差额,并不必然意味着纳税人在主观上存在偷逃税款的意图。”她观察到,不少经营者习惯于依据开票金额进行申报,而对未开票收入缺乏应有的重视,或者在多平台经营时未能全面汇总各项收入,这类情况在实践中相当普遍。税务机关借助大数据比对手段推送提醒,恰恰是为了协助纳税人发现这些申报“盲区”。对于暴露出的申报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经营者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予以修正。
税务工作人员介绍,平台内经营者在收到合规提醒之后,应当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系统自查:首先,登录其开展经营活动的所有平台后台,完整导出各平台收入明细,涵盖交易流水、服务费支出、佣金收入、奖励金等全部收益形式,且必须同时覆盖已开票与未开票的部分。其次,逐一核对经营者本人或其企业名下的所有收款渠道,包括个人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支付宝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确认实际到账金额与平台导出的收入记录是否吻合。
在完成数据比对之后,可根据自查结果分两种情形区别处理:倘若发现已申报收入确实低于平台实际收入,则应依法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若经自查认为申报并无差错,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同时提交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以便税务机关复核确认。
苑新丽特别提醒,积极配合、主动纠错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最佳路径。依据税收征管法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反之,若拒不配合更正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将案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一旦查实,纳税人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乃至信用惩戒等多重法律后果。此外,经营者自行申报收入时不应只局限于线上业务,倘若存在线下收入,同样应当一并纳入申报范围,做到线上线下全面覆盖。
同时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当前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属于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现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其实际应缴税额相对有限,部分经营者甚至无需缴税。因此,收到税务提醒并不必然意味着必须补税,其核心要义在于敦促纳税人如实申报、完整申报。
“合规申报不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更是整个行业走向良性发展的根基所在。”苑新丽在采访中表示,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税收透明度、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依法完整如实申报,不仅有助于经营者积累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更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因申报疏漏长期累积而最终演变为重大涉税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通知进一步支{持国}内外汇贷款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于7月31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宣布,为深化国内外汇贷款业务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近期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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