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夏(季易代谢紊乱 定期筛查守护女性子宫健康)
炎炎夏日,人们往往偏爱高糖高脂的饮食,再加上不少女性习惯于久坐不动,这些生活习惯极易扰乱机体代谢平衡,进而干扰内分泌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形中提升了子宫内膜发生病变的风险。然而,很多女性却将经期紊乱、异常出血等身体发出的警报简单地归咎于普通生理现象,未给予足够重视。实际上,这些潜藏的健康隐患信号,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并学会科学辨别。
与广为人知的宫颈癌相比,子宫内膜癌的早期症状更具隐匿性,其最具典型性的警示信号——异常子宫出血,往往容易被忽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妇产科副研究员王益勤指出,子宫内膜癌是发生于子宫内膜的恶性肿瘤,其发病机制与雌激素和孕激素的失衡密切相关。当体内仅有雌激素作用而缺乏孕激素的拮抗时,子宫内膜便会持续增生,逐渐演变为增生性病变,甚至发展为癌前病变或子宫内膜癌。
医学界普遍将肥胖、高血压和糖尿病视为子宫内膜癌的高危“三联征”。夏季过多摄入甜食、油炸食品以及冰镇冷饮,加之长期宅家缺乏运动,均可能加剧代谢紊乱,从而显著提高患病风险。此外,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具有相关肿瘤家族史,或长期单独使用雌激素的女性,亦属于该病的高危人群,尤需加强防范。
值得注意的是,夏季女性内分泌波动剧烈,子宫内膜病变的发病趋势正日益年轻化。定期接受妇科筛查能够在早期发现癌前增生,并配合个体化的诊疗方案,从而实现既要治病又要保留生育功能的双赢目标。尽管传统上该病多发于50至60岁的绝经女性,但近年来30至45岁育龄期女性的病例数量不断攀升。即便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症状,也无法排除潜在隐患,因此每年坚持规范的妇科检查,仍是预防子宫内膜病变最为有效的手段。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妇产疾病研究所所长王建六建议,对于子宫内膜癌高危人群而言,超声检查若提示子宫内膜不均匀增厚或出现异常血流信号,应进一步在门诊接受子宫内膜微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该检查手段微创、操作简便,在门诊即可轻松完成。临床上,依据发病机制的不同,子宫内膜癌被分为激素依赖型(Ⅰ型)和非激素依赖型(Ⅱ型),针对具体分型,诊疗策略也应做到因人而异、精准施策。
文化中国行︱一(抔泥土的千年远征)
视频:文化中国行|一抔泥土的千年远征 来源:大江新闻
大江新闻AIGC智媒创新实验室倾力打造 2026年7月25日12时44分,韩国釜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8届世界遗产大会传来喜讯——“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项目顺利通过审议,正式荣膺我国第61项世界遗产。
从景德镇长岭深山中出发的一抔泥土,以高岭土为魂魄,历经蛟潭松柴烈火的千锤百炼,在镇区能工巧匠的指尖绽放,于湖田古窑中不断迭代焕新,最终顺着昌江扬帆远航,跨越万里海路,走过千年时光,终获世界文化遗产的无上荣光。
大江新闻AIGC智媒创新实验室以全新视角,运用AIGC等前沿数字技术,生动解锁这场纵贯千年、联通世界的壮阔征程,带领观众深入领略藏于瓷土、窑炉与江海航道之间,独属于华夏的文明底蕴。
制作:游菲菲、张可凡(实习生)、黄予涵(实习生)、王绍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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