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就哈马斯“全面解除武装”达)成协议
中新社华盛顿7月30日电(记者 陈孟统)美国总统特朗普于30日对外宣告,由美国主导的所谓“和平委员会”已就哈马斯及加沙地带其他武装组织“彻底交出武器”达成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共识。据特朗普透露,此项协议是在埃及、卡塔尔和土耳其的共同斡旋下促成的,除美方代表团外,这三国的参与起到关键作用。他强调,这份协议被视为加沙地带迈向由新巴勒斯坦政府治理的重要桥梁,同时也是落实“20点计划”过程中一座标志性的里程碑。
回顾去年9月,当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访问美国之际,美方曾公布一项“20点计划”。该方案设想,在巴以双方接受停火安排的基础上,短期内推动以色列实施分阶段且有限的兵力撤离,与此同时,双方需相互释放被拘留人员;从长远视角看,计划旨在推进加沙地带的非军事化转型,并构建一套涵盖战后治理框架的系统性安排。
特朗普在30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指出,这项新协议将依照阶段顺序逐步推进。随着武装解除进程的落幕,以色列军队预计将从加沙地带完全撤离,而一支“国际稳定部队”将协同新组建的巴勒斯坦警察力量,共同肩负起保障加沙居民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的职责。
另据美联社消息,以色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对美方宣布的此协议内容,目前尚未作出任何回应。
爱吃高脂食物,10(岁娃患脂肪性肝炎…)…专家提醒
年仅十岁,却已确诊脂肪性肝炎——南京市第二医院肝病科近期陆续收治多名肥胖青少年,年龄集中在10至20岁间。其中一位年仅10岁的男孩,身高171厘米,体重却高达96.5公斤。该患儿因体检发现转氨酶异常而前来就诊,检查结果令人忧心:谷丙转氨酶达129U/L,谷草转氨酶69U/L,γ-谷氨酰转肽酶(GGT)竟攀升至762U/L,腹部彩超亦提示存在脂肪肝。这些数据意味着,他的肝脏已经出现了不容忽视的炎症与损伤——这远非大众认知中单纯的“脂肪肝”,而是实质性进展到脂肪性肝炎的阶段。
患儿母亲向医生透露,孩子8岁时体重已达60公斤,此后以年均15公斤的速度递增。去年体检时即发现转氨酶偏高,服用了保肝药物后指标回落,便未再跟踪复查。男孩平素饮食偏爱油炸和高脂食物,零食摄入几乎毫无节制。而孩子母亲本身亦属微胖体型,这或许暗示着一定的遗传易感性,也反映出家庭共享的饮食与生活习惯在肥胖形成中的作用。
该科副主任医师岳枝指出,不少家长仍抱持“孩子胖是福气”“长大后自然会抽条变瘦”的旧观念。然而,研究数据揭示,约七成至八成儿童期肥胖可能延续至成年阶段。脂肪肝在儿童发育过程中所形成的炎症刺激是持续性的,可能在10至20年内逐步演变为肝炎、肝纤维化,甚至有提早发展为肝硬化乃至肝癌的潜在风险。该院此前便接诊过不少年轻的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病例,更不乏年仅20岁、经肝穿刺确诊的脂肪性肝硬化患者。
岳枝医师进一步强调,肥胖的影响远不止肝脏本身,其带来的健康隐患波及多个系统。首当其冲的是内分泌失调风险,包括胰岛素抵抗、2型糖尿病、高尿酸血症与痛风等。与此同时,心血管负担亦随之加重,高血压、高血脂等问题的出现率显著上升,且肥胖对儿童血管所造成的损害是一个持续累积的过程。此外,肥胖还可能诱发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导致夜间缺氧,进而干扰大脑的正常发育;超负荷的体重也会给膝关节与髋关节带来损伤。而自卑、焦虑及社交适应困难等心理层面的问题,在胖孩子身上更为突出。
专家提醒,家长可通过三大维度判断孩子是否“胖到必须就医”:其一,体重维度——建议定期测量孩子身高体重,并对照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标准曲线加以评估;其二,身体信号——包括颈部或腋下出现黑色粗糙、难以洗净的色素沉着(可能为黑棘皮征)、频繁感到疲倦乏力、睡眠中打鼾、张口呼吸甚至呼吸暂停、关节疼痛或活动受限等;其三,医学检查指标——例如转氨酶升高、B超提示脂肪肝、血糖血脂尿酸等代谢指标异常。
专家表示,若孩子符合上述任一信号,应尽早前往医院接受专业评估。岳枝医师建议,对于已出现转氨酶升高的孩子,首步应尝试科学的生活方式干预,通过结构化的饮食调整与规律运动,多数患儿在3至6个月的规范管理后,转氨酶水平可明显下降甚至恢复正常,家长无需过度焦虑。
至于如何判断孩子是否超重或肥胖,专家强调,儿童不宜直接套用成人BMI标准,而应参照同龄、同性别的BMI百分位数值曲线:若BMI处于第85至95百分位之间,即属超重范畴,家庭须启动严格干预;一旦跨越第95百分位,即为肥胖,建议立即就医。以本文提及的10岁男孩为例,其BMI约为33.1,显然已达到重度肥胖水平,必须接受全面的医学评估与干预。此外,以下几种情形亦须高度警惕:短时间内体重快速攀升,半年内增长超过4至5公斤;尝试控制饮食并增加运动1至3个月,体重仍无改善;以及身高增长停滞而体重持续飙升。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特朗普:(就哈马斯“全面解除武装”达)成协议中新社华盛顿7月30日电(记者陈孟统)美国总统特朗普于30日对外宣告,由美国主导的所谓“和平委员会”已就哈马斯及加沙地带其他武装组织“彻底交出武器”达成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共识。据特朗普透露,此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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