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消息,7月31日,该局在江苏省盐城市举办了一场针对光伏产业的价格合规指导活动,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治理“内卷式”竞争的决策部署,引导光伏企业舍弃单纯依赖低价竞争的旧路,转向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路径,推动行业走向高质量增长轨道。
在此次指导活动中,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指出,光伏企业需深刻洞察行业现状,积极提升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并完善内部价格合规机制,主动开展自我审查与纠偏行动,强化依法经营和理性竞争的观念,坚决杜绝恶性低价竞争行为,以保障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健运行。
同时,总局呼吁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发挥标杆示范效应,严格约束自身的定价策略与竞争手法,为全行业树立正面典型。此外,行业协会应加强自我约束,积极落实《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的宣传与推广工作,引导企业防范并制止低价倾销等违规价格行为,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将落地祁连山 补齐区域生态)观测短板
中新网兰州7月31日电(刘利民)甘肃省气象局31日传来消息,祁连山—河西走廊“一体两翼”气候系统综合观测站网工程,日前正式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核准,并被纳入中国气象局“十五五”建设蓝图。这一项目将构建覆盖天空地的一体化监测体系,着力填补区域气候与生态观测的薄弱环节,为西部地区生态屏障的稳固以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气象科技基础。
被誉为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屏障的祁连山,同时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一个生态极为敏感的关键地带,其孕育了石羊河、黑河与疏勒河三大内陆水系。由于区域内地形起伏剧烈、生态类型繁复多样,陆气之间的交互作用呈现出显著的空间差异。
该项目立足当地实际情况,统筹规划了大气圈、生物圈以及水圈—冰冻圈三大观测网络,并新增了通量观测、冰川与冻土监测、温室气体浓度观测及生态物候跟踪等先进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祁连山综合观测数据汇集与处理系统,旨在整合多部门现有监测资源,打造一套标准化且可共享的长周期观测数据库。
待观测站网全面投入运行后,祁连山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各要素将实现多圈层、长时段的动态监控,进而深入揭示区域碳循环与水分循环的演变规律,以及陆气交互作用的内在机制。这些数据将为祁连山生态修复、流域水资源调度、气象灾害防御及气候变化研究等关键领域提供核心信息支撑,有力助推国家“双碳”目标实现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
两部门启动全国{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 首批试点约15个
中新网7月30日电 来自民政部门户网站的消息称,民政部办公厅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旨在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及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走向实体化与制度化轨道。依据民政部和国家文物局的统一规划与部署,两部门共同决定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甄选约15个首批试点地区,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基本单位,对于基础条件尤为突出的县级行政单位亦可纳入候选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及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文旅局,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及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具体化、常态化,根据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的总体部署,现决定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秉持工作推进有序、认定依据充分、保护措施扎实、传承成效显著的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区划地名文物的普查、认定、公布、保护及开发利用等环节积极创新、勇于探索,加快构建完备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加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体系建设及文物活化利用,积累一批可供复制、便于推广的典型经验与成熟模式。
试点工作周期原则上设定为一年,核心任务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协同推进普查,科学实施认定。紧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本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数据基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域专家对文物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进行深入研判,以《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详见附件1)为参照依据,强化理论指导,厘清区划地名文物的认定边界、认定标准及认定流程,筛选并认定一批能够如实反映本地区或相应区域行政区划地名沿革脉络与演进轨迹的文物资源。
其二,建立名录体系,规范有序公布。在科学认定的前提之下,依照既定程序编制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名录内容须涵盖文物名称、地理位置、形成年代、保存状况、保护级别、责任管理机构(或个人)以及所承载的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信息等核心要素。同时,制定名录公示与发布的操作规程,由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名录的公示及面向社会的发布工作。
其三,强化保护传承,推动创新利用。始终坚守"保护优先、传承为本"的核心理念,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多样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路径,通过跨界融合、品牌联名等多种方式,深度挖掘并生动诠释文物背后蕴藏的价值内涵,让文物发声、让历史说话、让文化彰显,系统阐发并广泛宣传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思想理念与文化精髓,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国家统一、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标志性作用。
其四,健全制度框架,完善长效机制。各试点地区应结合本地实情,不断丰富创新实践,将行之有效的举措与有益经验转化为制度化成果。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要主动强化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统筹保护与传承、兼顾研究与利用的系统性工作架构,力促区划地名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发展轨道。
本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首批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约15个,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申报单元,对于基础条件格外优异的县级单位也可纳入。
(一)试点申报环节。遵循自愿申报与优中选优的原则,由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文物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意参与试点的地区须满足以下条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已建立起相应的协作机制,沟通渠道畅通高效,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具备区划地名属性的文物资源底蕴较为丰富,且具有切实可行的开发利用潜力;已具备良好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工作基础与社会氛围。原则上,各省(区、市)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标注优先顺序),并于2026年9月1日之前将《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及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
(二)试点确定环节。民政部将联合国家文物局严格履行审查、论证、比选及报批等必要程序后,正式对外公布试点名单。
(三)组织实施环节。经确定的试点地区,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须共同开展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细化试点方案。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边试验、边总结、边推广的推进方式,并及时向上级反馈经验与做法。
(四)总结推广环节。试点工作启动满一年后,民政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对试点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围绕四项核心任务提炼形成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从中筛选出指导意义突出、实施成效明显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应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严格把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坚持实效导向,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倾向,切实避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二)加强统筹指导。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将加大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力度。省级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部门应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加强对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的整体统筹,持续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协助试点地区协调和整合各类资源要素。
(三)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各试点地区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禀赋,在先试先行的实践过程中,既要突出本地区的特色亮点,又要注重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既要发挥既有优势拓展工作成效,更要针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专项研究,切实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的积极作用。
附件:1.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
2.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消息,7月31日,该局在江苏省盐城市举办了一场针对光伏产业的价格合规指导活动,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治理“内卷式”竞争的决策部署,引导光伏企业舍弃单纯依赖低价竞争的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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