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广西南宁传来消息,七月三十日,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财政厅正式发布文件,决定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同时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水平,旨在为低保群体及残障人士的基本生活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依据该文件规定,自2026年新年第一天起,广西区内城市与农村地区低保对象的月人均补助金额将各自增加10元。上调之后,城市低保对象的月平均补助标准将不低于420元,而农村低保的月平均补助水平则稳定在260元以上。
与此同时,残疾人相关福利措施也得到相应提升。具体来看,针对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在上年度基础上增加2元,从90元调整至92元;至于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则每人每月上调7元,由原有的90元提升至97元。
文件还指出,凡经济基础良好、财政状况允许的地方,可在自治区所定基准之上,进一步加大低保补贴及残疾人福利的力度,依据本地实际发展水平自行增设更高补助额度。
国家中医药局:{基层中医药服务将实现提质}升级
7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的中医药专项工作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该局医政司司长孟庆彬透露,为持续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效能,更充分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并助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相关部委,正式启动了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的中医药行动。根据《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方案》的规划,到2030年,将重点在县级中医医院医疗能力、基层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水准、基层中医药人力资源配置、基层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运用,以及中医药健康文化的普及宣传这五大领域实现显著升级,从而让中医药事业的进步成果更广泛地惠及民众健康。
为确保该行动的顺利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方案中已将该工程细化为七大具体行动,共涵盖二十五项核心任务。第一项行动聚焦于服务网络的优化与完善,具体包含四项任务:明确县级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改进中医馆和中医阁的服务设施,强化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室建设,同时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在基层开办中医服务,通过多方协同,使群众能便捷地在居住地附近获取中医药服务。
第二项行动旨在推动服务能力的提质增效,涉及五大任务。具体措施包括:在县域内打造具有特色的中医优势专科,增强县级中医机构的急诊急救水平,提升基层中药药事服务质量,促进中医药深度融入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础医疗和重点人群健康维护中的独特作用。这些举措将全方位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品质,使群众在基层使用中医和中药时感到更加有效与安心。
第三项行动着眼于基层人才的扩容与培优,同样包含五项任务。方案提出,将扩大人才供给规模,实施分层分类的培养培训,优化人才使用与管理机制,完善人才发展的激励政策,并推动以人员为核心的中医药资源向基层下沉。遵循基层中医药人才的成长规律,采取“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模式,旨在为基层打造一支能够长期留在当地、服务当地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第四项行动专注于适宜技术的深耕推广,包含三项任务。建立健全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升临床应用能力。通过扎实有效的推广工作,力求使8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熟练运用6类15项以上的中医适宜技术,而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则普遍掌握4类6项以上。这将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独特优势,满足群众在基层防治、康复及健康管理全链条上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第五项行动涉及综合管理的创新与提升,包括三项任务。强化中医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与管理水平,并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的创建。通过严格的质量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借助数字技术释放服务潜力,以示范引领带动区域整体进步,进而树立更多基层中医药服务的优秀品牌。
第六项行动聚焦于健康科普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振兴,包含两项任务。提升基层中医药文化的传播能力,促进中医药文化与健康产业的协同发展。通过让中医药更深入地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推动文化与产业的良性互动,既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又实现中医药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在基层的双重提升。
两部门启动全国{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 首批试点约15个
中新网7月30日电 来自民政部门户网站的消息称,民政部办公厅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旨在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及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走向实体化与制度化轨道。依据民政部和国家文物局的统一规划与部署,两部门共同决定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甄选约15个首批试点地区,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基本单位,对于基础条件尤为突出的县级行政单位亦可纳入候选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及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文旅局,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及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具体化、常态化,根据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的总体部署,现决定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秉持工作推进有序、认定依据充分、保护措施扎实、传承成效显著的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区划地名文物的普查、认定、公布、保护及开发利用等环节积极创新、勇于探索,加快构建完备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加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体系建设及文物活化利用,积累一批可供复制、便于推广的典型经验与成熟模式。
试点工作周期原则上设定为一年,核心任务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协同推进普查,科学实施认定。紧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本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数据基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域专家对文物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进行深入研判,以《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详见附件1)为参照依据,强化理论指导,厘清区划地名文物的认定边界、认定标准及认定流程,筛选并认定一批能够如实反映本地区或相应区域行政区划地名沿革脉络与演进轨迹的文物资源。
其二,建立名录体系,规范有序公布。在科学认定的前提之下,依照既定程序编制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名录内容须涵盖文物名称、地理位置、形成年代、保存状况、保护级别、责任管理机构(或个人)以及所承载的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信息等核心要素。同时,制定名录公示与发布的操作规程,由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名录的公示及面向社会的发布工作。
其三,强化保护传承,推动创新利用。始终坚守"保护优先、传承为本"的核心理念,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多样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路径,通过跨界融合、品牌联名等多种方式,深度挖掘并生动诠释文物背后蕴藏的价值内涵,让文物发声、让历史说话、让文化彰显,系统阐发并广泛宣传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思想理念与文化精髓,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国家统一、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标志性作用。
其四,健全制度框架,完善长效机制。各试点地区应结合本地实情,不断丰富创新实践,将行之有效的举措与有益经验转化为制度化成果。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要主动强化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统筹保护与传承、兼顾研究与利用的系统性工作架构,力促区划地名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发展轨道。
本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首批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约15个,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申报单元,对于基础条件格外优异的县级单位也可纳入。
(一)试点申报环节。遵循自愿申报与优中选优的原则,由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文物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意参与试点的地区须满足以下条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已建立起相应的协作机制,沟通渠道畅通高效,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具备区划地名属性的文物资源底蕴较为丰富,且具有切实可行的开发利用潜力;已具备良好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工作基础与社会氛围。原则上,各省(区、市)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标注优先顺序),并于2026年9月1日之前将《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及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
(二)试点确定环节。民政部将联合国家文物局严格履行审查、论证、比选及报批等必要程序后,正式对外公布试点名单。
(三)组织实施环节。经确定的试点地区,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须共同开展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细化试点方案。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边试验、边总结、边推广的推进方式,并及时向上级反馈经验与做法。
(四)总结推广环节。试点工作启动满一年后,民政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对试点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围绕四项核心任务提炼形成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从中筛选出指导意义突出、实施成效明显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应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严格把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坚持实效导向,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倾向,切实避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二)加强统筹指导。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将加大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力度。省级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部门应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加强对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的整体统筹,持续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协助试点地区协调和整合各类资源要素。
(三)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各试点地区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禀赋,在先试先行的实践过程中,既要突出本地区的特色亮点,又要注重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既要发挥既有优势拓展工作成效,更要针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专项研究,切实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的积极作用。
附件:1.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
2.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广西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广西南宁传来消息,七月三十日,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财政厅正式发布文件,决定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同时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水平,旨在为低保群体及残障人士的基本生活提供更坚实的保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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