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天津早孕门诊{全覆盖 多学科诊疗为准}妈妈送上“定心丸”
中新网天津7月10日电 (记者 孙玲玲 周亚强)在迎来第37个世界人口日之际,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于10日召开了一场以“暖心护航早孕,守护新生起点”为主题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该市60家助产机构现已全面设立早孕门诊,以多学科协同、用药风险研判、心理关怀等综合性服务,为孕早期女性构筑起一道温情洋溢的健康防线。
围绕今年世界人口日“呵护早孕 关爱赋能”的国家主题,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洁在发布会上表示,天津已将“全市助产机构全面提供早孕关爱门诊服务”纳入2026年度卫生健康为民服务16项重点任务。数据显示,2025年该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已达到95.92%,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亦持续稳居全国前列。目前,天津不仅实现了早孕门诊的无缝覆盖,还推动市急救中心与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携手共建“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转运急救站点”,使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实现了无缝衔接。
“一名孕妇在孕早期误服抗生素后陷入极度恐慌,甚至一度考虑终止妊娠。经专家团队细致研判,确认该药物并无致畸风险,最终她顺利分娩一名健康婴儿。”发布会上,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许建刚分享的这一案例令人动容。该院将多学科力量整合进早孕门诊,联合中医、药学等专家共同评估用药安全性,以科学证据抚平焦虑。对于在生育问题上感到迷茫的女性,医护人员则耐心提供心理疏导,同时给予科学的术后康复指导与生育力保障,力求实现“怀得上、留得住、孕得好、育得优”的目标。
针对不少孕妇在不知情受孕后因服药或接受放射线检查而普遍担忧的情况,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妇产科副主任、主任医师韩姹给出了专业解读。她解释,受孕后4周内的胚胎若遇轻微损伤可自行修复,若为重度损伤则直接导致流产,基本不会造成畸形;孕5至10周为致畸高风险期,而孕10周后进入胎儿阶段,风险随之降低。评估药物影响需综合考虑服药时间、剂量及药物类别等因素。辐射剂量低于50毫戈瑞不会引发胎儿不良结局,常规B超和核磁共振无电离辐射,相对安全;胸片和CT的辐射量极低,远低于安全阈值。就诊时,医生会细致核对末次月经时间、周期规律、用药情况及放射检查详情,全面评估潜在风险。
在政策惠民方面,天津为孕产妇提供了独具地方特色的全程保健服务。据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妇保指导科主任、主任医师董微介绍,孕妇从确诊怀孕直至产后42天,可享有一整套分级保健服务。凡天津户籍或配偶为天津户籍的孕妇,均可享受无创产前基因筛查费用减免,该检查自费通常需千余元,有生育险者可全额免费,无生育险者亦仅需自付260元。此外,孕早、中、晚期及产后各提供一次免费心理筛查,产后还可享受免费入户访视及盆底功能筛查。
董微还就孕早期自我保健提出具体建议:营养方面需把握“补对关键、总量不增”的原则,每日补充叶酸,确保肉蛋奶摄入量;孕吐严重者可采取“像小鸟一样”的少量多餐方式。心理层面,她建议配偶间建立明确的沟通机制,直接表达情感需求。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保胎中的孕妇可在床上进行“招财猫”等上肢活动及足背屈动作,这既能辅助控制血糖血脂,又能有效预防血栓形成。(完)
雨{季室内高湿,警惕呼吸之患}
近日,浙江宁波一家庭因长期栖身于室内高浓度霉菌环境,最终三人肺部相继感染的消息,迅速引爆社会热议,令无数人为之侧目。
而眼下,国内多地正经历着持续强降雨的侵袭,阴雨连绵与湿热交叠,使得墙面受潮起皮、地板渗出水珠、家电缝隙间悄然滋生出一层层乌黑霉斑……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日常景象,其背后却潜藏着难以察觉的健康隐患。霉菌究竟从何而来?我们又当如何科学防范?科技日报记者为此专访了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
湿度攀升,霉菌繁殖加速
联勤保障部队第985医院感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郝月明向记者介绍,霉菌是多种丝状真菌的统称,已知种类多达数万。其中,与人类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主要包括曲霉、青霉、根霉、毛霉、枝孢菌、镰刀菌以及链格孢这七大类。
郝月明进一步指出,霉菌从“蛰伏”到“活跃”,需要温度、湿度、营养来源以及时间这四大要素同时满足,而在其中,湿度扮演着最具决定性的角色。霉菌主要依靠孢子进行繁殖,这些微小到肉眼无法辨别的“种子”,在环境适宜的情况下,短短24小时至48小时内便能迅速萌芽生长。
具体而言,当气温高于20摄氏度,并且周遭存在灰尘、食物残渣、木料、纸张、衣物纤维等有机物质时,空气湿度便直接左右着霉菌的生长态势。若湿度低于60%,多数霉菌的繁殖会受到明显抑制;一旦湿度跨越65%的门槛,其生长速度便显著加快;而当湿度攀升至75%至95%的区间时,霉菌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孢子的释放量呈几何级数激增,墙面、衣物及地板等处往往在数日之间便会出现清晰可见的霉斑。
“入汛之后,室外湿度频频突破80%,若室内除湿不及时,无异于为霉菌精心搭建了温床。”郝月明提醒道。
尤为值得警惕的是,霉菌的藏匿之处极为隐蔽。山西白求恩医院感染病科主治医师刘晓璇列举了居家环境中的几大高危区域:淋浴房的玻璃胶条、马桶底座的边缘、紧贴墙体放置的大型衣柜背面、床垫的底层、沙发的犄角旮旯、长期密闭不通风的鞋柜,以及水槽下方的橱柜内部——这些都是霉菌最爱的“秘密据点”。
“三位一体”构筑健康防线
并非所有霉菌都会对人体构成威胁,但曲霉菌却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类致病菌。郝月明介绍,在已知的数百种曲霉菌中,约有40种具备致病能力,其中对人体危害最为严重的当属烟曲霉,其次为黄曲霉、土曲霉及黑曲霉。
人只要吸入悬浮于空气中的孢子,便可能引发霉菌感染。郝月明解释称,霉菌孢子的直径仅有2微米至5微米,能够在空气中漂浮数日之久。在高湿环境下,霉菌24至48小时内便可释放出大量孢子,而日常的行走、整理衣物或打扫卫生等举动,都会扰动气流,形成含有高浓度孢子的气溶胶,人体仅凭正常呼吸便可能吸入数十乃至上百个孢子。
对于健康人群而言,体内的中性粒细胞与巨噬细胞通常能够迅速清除少量侵入的孢子。然而,如果长期暴露于高浓度孢子的环境中,或自身免疫功能存在缺陷,孢子便可能在肺泡深处“安营扎寨”,萌发为菌丝并侵蚀周边组织,最终引发感染。
刘晓璇强调,免疫功能低下者、慢性肺病患者以及重症感染恢复期人群,是霉菌感染的高危群体,更需加倍警惕。她指出,霉菌感染在诊治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早期症状极为不典型,极易与其他呼吸道疾病相混淆。
肺曲霉菌感染的早期预警信号包括:持续发热且使用抗生素无效、干咳不断加重、与呼吸相关的胸痛、痰液中夹杂血丝,以及气短乏力等。刘晓璇建议,高危人群若在雨季出现发热伴咳嗽超过一周,或发现痰中带血,务必主动向医生说明家中的霉菌暴露史,这对于早确诊、早治疗至关重要。
此外,霉菌的危害远不止于肺部。吸入霉菌孢子可能诱发或加剧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皮肤接触潮湿环境中的霉菌,容易引发手足癣、体癣;潮湿衣物及洁具滋生的霉菌孢子还会干扰私处菌群平衡,诱发霉菌性阴道炎;而误食霉变食物,则可能引起急性胃肠炎。
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防护问题,专家们提出了“控湿、清洁、防护”三位一体的综合应对策略。
首先,控制湿度是抵御霉菌的第一道屏障。家庭可配备湿度计,将室内相对湿度严格控制在50%至60%之间。当湿度超过70%时,应及时启动除湿机或空调的除湿模式。雨季期间,建议有敏感人群的家庭仅在雨歇间隙或正午较为干燥的时段进行短时通风,其余时间关闭窗户,以阻隔室外潮气侵入。
其次,清洁需要讲究方式方法。清理霉斑时,务必佩戴N95或KN95口罩、橡胶手套及护目镜。使用湿布擦拭而非干扫,以免孢子扩散形成气溶胶。坚硬表面可用稀释后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进行擦拭;对于布料、板材等多孔材质,若已发生深层霉变,则建议直接弃用或更换,因为仅靠表面清洁根本无法彻底清除内部的菌丝。
最后,防护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当室内霉菌数量较多时,可在卧室或书房等长时间停留的区域,配备带有HEPA滤网的空气净化设备,持续过滤并清除漂浮于空气中的霉菌孢子。
三部门发布通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中新网7月14日电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