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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动脉瘤复发如何“补” 蓝生脑科专家国际论{坛谈}二次干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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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动脉瘤复发如何“补” 蓝生脑科专家国际论{坛谈}二次干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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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6-07-31 20:22:47
作者吴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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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介绍

颅内动脉瘤复发如何“补” 蓝生脑科专家国际论{坛谈}二次干预方案

近日,在第十四届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与同济大学附属蓝十字脑科医院携手举办的神经医学国际高峰论坛上,一份关于复发性颅内动脉瘤治疗的前沿学术报告引发广泛关注。《中国未破裂颅内动脉瘤临床管理指南(2024版)》披露,35至75岁成人群体中,未破裂颅内动脉瘤的患病比例约为7%。此类动脉瘤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可能导致偏瘫、失语、昏迷乃至植物人状态,致残率和致死率均处于极高水平。正因如此,如何为复发病例量身定制既安全又持久的干预策略,始终是神经介入学界持续热议的核心命题,也是蓝生脑科旗下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着力攻克的重点攻关方向。

在论坛上,上海卒中学会神经内科分会委员、蓝十字脑科医院王贵平博士以《血流导向装置在复发性颅内动脉瘤治疗中的应用》为题作了学术演讲,聚焦二次治疗中的决策瓶颈与技术抉择,系统阐述了复发性及复杂性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治疗的要点与规范。王贵平指出,动脉瘤在接受血管内治疗后,部分患者仍面临瘤颈残留、弹簧圈压缩或瘤腔再度显影等复发现象。他比喻道,传统介入手段的核心逻辑是“填塞”,但复发风险相对较高;而二次干预好比修补一件已打过补丁的衣物,既要修复新的破损,又不能损及原有补丁,操作之难远非初次手术可比。

当前,针对复发性动脉瘤的主流治疗选项包括显微外科夹闭、再次弹簧圈栓塞、支架辅助弹簧圈栓塞及血流导向装置植入等。相较于传统路径,血流导向装置通过重塑载瘤动脉的血流动力学、促进瘤内血栓形成及血管内皮重建,为复杂宽颈及复发性动脉瘤开辟了一条别开生面的新思路。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从“填塞”到“重建”的理念跃升。通俗而言,血流导向装置植入后横跨于动脉瘤的开口处,宛如在脆弱的血管壁上加装了一层内衬。有了这层屏障,血流不再直接冲击瘤壁,瘤内血液逐渐停滞并凝结成血栓,最终促成瘤颈的生物性封闭,从源头上显著降低复发概率。

二次介入手术往往伴随着操作空间受限和影像干扰显著等棘手的挑战,因此必须依据个体化血管解剖特征进行细致评估与分层决策。王贵平在报告中分享了两例复发性动脉瘤分层精准治疗的实战案例——一例采用单纯血流导向实现血管重建,另一例则结合栓塞与血流导向进行分层干预,生动展现了该技术的临床优势。第一例为破裂宽颈后交通动脉瘤,在弹簧圈栓塞术后一年出现复发,二次治疗选择单纯植入血流导向装置,成功完成血管解剖重建。第二例为左侧大脑中动脉巨大血栓性动脉瘤,同样在弹簧圈栓塞术后一年复发,采用“再次弹簧圈栓塞+血流导向装置植入”的联合方案,术后分支血流保持通畅。

这两例患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初次治疗均采用了弹簧圈栓塞手段,这也印证了复杂性颅内动脉瘤单纯依赖填塞疗法存在复发的可能。相比之下,血流导向装置促使动脉瘤自然闭塞,完成了从被动填充瘤腔到主动重建载瘤动脉的质变,为二次干预提供了更安全、更持久的解决之道。王贵平强调,在已经存在弹簧圈或支架的血管内再度植入血流导向装置,既要确保新装置充分贴壁,又不能破坏旧有器械,堪称“在螺蛳壳里做道场”。术中可能遭遇三大难题:显微结构遮挡导致支架展开不全、导丝意外穿入“网眼”、新旧器械互相缠结,概括起来就是“看不清、走错路、理还乱”。针对这些痛点,他提出了标准化应对策略:对于原有器械干扰X线透视的情况,可将球囊后扩张作为常规的“双重保险”;若微导丝误入原支架网眼,则需跟进中间导管实时验证“正道”;至于新旧器械的缠结与锚定,务必精准定位、一步到位,尽量减少推拉调整的频率。

在报告交流环节,中外专家围绕复发性病例的治疗时机、适应证选择及围手术期管理等多个维度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会者一致认为,血流导向装置的临床推广必须建立在精准病例评估、规范操作流程及长期随访管理的基础上。尤其对于曾接受弹簧圈栓塞的患者,更应依据个体化血管解剖特征制定分层干预方案,以确保疗效最大化。

医学技术的每一次迭代,终极指向始终是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王贵平博士的学术分享不仅是对前沿临床技术的深度探讨,也彰显了医院在脑血管病精准介入领域的扎实实力。展望未来,蓝生脑科旗下医院将继续深耕脑病诊疗技术的创新与升级,持续将医学成果转化为可及、安全、普惠的医疗服务,让更广泛的脑病患者从中受益。

功能特点

中新健康丨被指贿赂医生{、违规收集患者数据,科伦博泰陷“举报}门”

北京7月29日电(记者赵方园)当日,一封针对科伦博泰及其关联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的举报信在市场上流传开来,引发广泛关注。举报内容显示,为提升药品竞争力及扩大销售规模,科伦博泰涉嫌采取多种隐蔽手段,向医务工作者输送不当利益。

举报文件称,该公司主打产品芦康沙妥珠单抗——2025年终端定价为每支9399元——涉嫌每支向相关医务人员支付900至2000元不等的回扣。相关款项疑似借助虚开餐饮、交通及会议发票的方式,从公司财务账目中套取资金,再以现金形态分发。

此外,举报信还指控该药企借助基金会名义实施定向资助。报道指出,科伦博泰与河南阳光医疗健康发展基金会、北京大地医疗慈善基金会等机构签订所谓的学术会议劳务协议,向特定临床科室负责人输送劳务费用,累计金额据称突破800万元。文件中具体点名了数家三级甲等医院的科室主任,涉及金额从单次学术会议20万元到年度总额逾100万元不等,并特别提到部分款项以现金形式交付。

关于会议劳务费的指控,举报材料透露,该企业频繁举办线上与线下学术活动,涉嫌通过伪造签到记录、篡改会议照片、重播过往录像等手法虚报费用,并向参会医生支付远超行业常规水平的“讲课费”或“讨论费”。举报还列举了若干贵重礼品赠送案例,例如在2025年至2026年初期间,向多位知名三甲医院科室负责人馈赠科比签名球衣、茅台酒、华为最新款折叠屏手机及购物卡等,旨在维持密切的客情纽带。

除商业贿赂的指控外,该举报信亦反映医药代表在遵守医疗规范和数据安全方面存在严重疏漏。文件声称,相关代表无视《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的明文规定,擅自查看医生办公电脑,非法收集及汇总患者诊疗信息,并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绕过医生,直接与患者私下沟通。中新健康曾多次尝试联系涉事医药代表,但截至发稿时未获任何回应。科伦博泰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询问时表示,目前尚无官方正式表态。

根据界面新闻同日报道,科伦博泰方面回应称,举报信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将进一步核实举报人身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使用说明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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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动脉瘤复发如何“补”蓝生脑科专家国际论{坛谈}二次干预方案近日,在第十四届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与同济大学附属蓝十字脑科医院携手举办的神经医学国际高峰论坛上,一份关于复发性颅内动脉瘤治疗的前沿学术报告引发广泛关注。《中国未破裂颅内动脉瘤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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