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你的肌肉里{可能正在长“雪花肥牛”!}
让我们先从一张引人注目的影像对比说起。不妨先做个趣味问答:这两幅图像中,你能看出最关键的不同在何处吗?事实上,这里展示的是一位5l岁男士和另一位53岁男士的CT扫描结果。两位的年纪几乎不相上下,身材也颇为接近——身体质量指数都徘徊在约30,属于肥胖范畴——更重要的是,两人皆有吸烟的嗜好。
然而,命运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前者在历经13年的跟踪观察后依然精神矍铄,而后者却在第9个年头不幸离世。这就引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相近的年龄、雷同的体型、如出一辙的陋习,为何人生的轨迹会分道扬镳?
关键在于一个被许多人忽视的细节——肌肉组织中的脂肪含量。在这两张影像中,红色区域标志着健康致密的肌纤维,而黄色区域则昭示着被脂肪悄然“渗透”甚至“蚕食”的肌组织。A的图像中,鲜红占据绝对主导;而B的影像里,大范围蔓延的黄色清晰可见——这意味着其肌肉内的脂肪积聚已相当严重。
人到中年,许多人体重秤上的数字似乎纹丝不动,但体内却在无声无息地上演着变化:原本紧实的肌肉正在一点点变成“雪花牛肉”般的质地——这在医学领域被称为“脂肪浸润”。你或许会惊讶:人的肌肉中竟也会生成类似牛肉大理石纹般的脂肪纹路?
所谓脂肪浸润,通俗而言,就是本该由肌肉组织充填的区域,被脂肪细胞或脂质分子所取代的现象。这一过程大致可划分为两类:其一为肌间脂肪,即脂肪蓄积于不同肌群之间或肌肉与外部筋膜的交界处,这种变化在肉眼或影像检查中相对易于辨识;其二为肌内脂肪,指微小的脂滴渗入肌纤维内部,这种微观层面的改变往往对肌肉功能的破坏更为直接和严重。
需要指出的是,此现象并不罕见,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生命进程中的常见章节。随着年龄增长,活动量下降,某些肌群长期得不到充分运用,肌纤维的质量逐步衰退,脂肪便趁机“攻城略地”。不少过了而立之年的人,在接受腰椎核磁共振检查(特别是在横断面或轴位成像中)时,往往会发现腰椎周边肌肉——尤其是深层稳定肌群——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脂肪浸润迹象。
那么,这种“雪花化”的肌肉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健康隐患?肌肉堪称人体的“引擎”,凭借收缩与舒张产生力量,不仅支撑我们完成各类动作,还维系着身体姿态与关节的稳固。然而一旦脂肪比例不断攀升,肌肉便难以提供充足的力量与稳定性,其周边的椎体、关节、椎间盘以及纤维环所承受的负荷也将与日俱增。
更为关键的是,肌肉充当着人体最大的代谢与血糖调节枢纽,在热量消耗、体温维持以及预防糖尿病等代谢异常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2024年,权威期刊《医学和外科学中的定量成像》刊登了一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综述文章,明确指出:脂肪浸润的意义远超“体态臃肿”的表象,它实质上是评估机体老化程度、代谢状况乃至预期寿命的重要参考标志。
在初期阶段,脂肪浸润程度较轻时,许多人或许毫无察觉,功能上也不一定立刻亮起红灯。但随着脂肪占比节节攀升——甚至严重到侵占了大量本属于肌纤维的地盘——一系列问题便开始浮出水面:
其一,肌肉力量加速衰退。脂肪毫无收缩功能可言,它的膨胀挤压了肌纤维的生存空间,导致肌肉力量与耐力显著滑落,人容易疲惫不堪,步伐也变得蹒跚不稳。其二,诱发胰岛素抵抗。肌细胞内积压过多的脂质代谢产物,会扰乱胰岛素信号的正常传导,使肌肉难以高效摄取血液中的葡萄糖,这正是2型糖尿病发病的核心机制之一。其三,基础代谢率下降。肌肉本是热量消耗的主力军,被脂肪取而代之之后,安静状态下的能量消耗随之走低,令人更容易发胖,陷入“越胖越弱、越弱越胖”的恶性循环。
这些问题在老年群体中尤为突出。许多长者所面临的已不局限于局部的脂肪浸润,而是整体迈入了肌少症的行列。伴着年岁渐长、基础疾病累积、活动量持续萎缩,全身肌肉量都在无可挽回地流失。肌肉一少,力气便弱了,行走不再稳健,平衡能力下降,关节活动愈发僵硬,跌倒的风险随之水涨船高——对老年人而言,肌肉往往等同于独立生活的能力,直接关系到生活品质,是晚年健康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环。
既然如此,我们该如何筑牢防线、抵御脂肪浸润的侵袭?倘若目前肌肉状况尚属良好,那么眼下的任务便是守住这份“本钱”,延缓衰老进程,阻止脂肪因久坐或年龄增长而悄然渗入。以下几种策略不妨一试:
第一,向“久坐”说不,起身活动筋骨。长时间静坐堪称肌肉退化与脂肪浸润的温床。建议每坐满45至60分钟,便起身进行约一分钟的拉伸、提踵或几下徒手深蹲,让肌肉始终保持代谢活力。
第二,将力量训练纳入日程,切勿只迷恋有氧运动。不少人为了健康而选择散步或慢跑,这对心肺功能固然有益,但于维持肌量而言效果有限。在日常锻炼中,务必加入一些能让肌肉产生“酸胀感”的抗阻练习,未雨绸缪方能防患未然。
第三,均衡膳食,拒绝极端节食。用只吃水煮菜、完全不碰肉与主食的方式减肥,会优先消耗珍贵的肌肉组织,导致日后体重反弹时掉肌肉、长脂肪,反而亲手为脂肪浸润铺平了道路。
若已在检查中发现脂肪浸润的迹象,那么此时的目标则转为“减脂增肌、重塑代谢”:运动方面,抗阻训练应居主导地位——可借助弹力带、哑铃、固定器械或自重深蹲,每周安排两至三次;同时辅以低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慢跑或骑行,每次30至40分钟,此举有助于激活线粒体功能、燃烧肌内脂肪、提高胰岛素敏感性。饮食方面,优质蛋白的摄入必须到位——许多脂肪浸润者恰恰是因肉类摄入不足或选材过于油腻所致。每餐应当确保有鸡胸肉、瘦牛肉、鱼虾、蛋类或豆制品等优质蛋白来源,为肌肉修复提供充足原料;与此同时,务必严格管控含糖饮料、糕点和油炸食品,它们只会加速脂肪在肌肉与内脏器官中的堆积。
归根结底,真正能够与脂肪浸润抗衡、与肌少症搏斗、与岁月带来的身体退化周旋的,唯有长期、规律且踏实的肌肉锻炼。我们的身体并不需要像顶级牛排那样的漂亮“雪花”,保持肌肉的活力与强健,才是对生命最负责的承诺。
[1] Nachit, M., Horsmans, Y., Summers, R. M., Leclercq, I. A., & Pickhardt, P. J. (2023b). AI-based CT body composition identifies myosteatosis as key mortality predictor in asymptomatic adults. Radiology, 307(5), e222008. https://doi.org/10.1148/radiol.222008
[2] Garcia-Diez, A. I., Porta-Vilaro, M., Isern-Kebschull, J., Naude, N., Guggenberger, R., Brugnara, L., Milinkovic, A., Bartolome-Solanas, A., Soler-Perromat, J. C., Del Amo, M., Novials, A., & Tomas, X. (2024). Myosteatosis: diagnostic significance and assessment by imaging approaches. Quantitative Imaging in Medicine and Surgery, 14(11), 7937–7957. https://doi.org/10.21037/qims-24-365
解读专家 | 黄涛 北京葆石运动康复诊所 创始人 原北医三院运动医学科康复治疗师
审核丨纪刚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 中国康复医学会再生与康复委员会委员
直播海报:三伏酷《暑,来哈尔滨解锁》“一秒穿越冬夏”的奇妙体验 【编辑:刘阳禾】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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