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提醒{:儿童溺水多呈“寂静}无声”状态
暑期来临,儿童溺亡风险陡然攀升,近日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在一周之内接连收治两名因溺水而生命垂危的患儿。该院专家发出紧急警示:儿童溺水往往悄然发生,极少伴随明显的呼救或挣扎,公众必须掌握正确的急救手段,避开常见误区,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7月9日晚,武汉市一名7岁女孩蕊蕊在泳池中遭遇溺水,尽管被救生员迅速捞起,彼时她已陷入深度昏迷。幸运的是,现场人员立即施行心肺复苏,并将其紧急送医。经急诊初步处理后,女孩转入儿童重症监护病房,影像学检查提示脑部已有损伤。经过数日专业救治,蕊蕊的意识逐步恢复,病情渐趋平稳,目前正进入康复阶段。
时隔不到一周,7月15日,咸宁市嘉鱼县一名8岁男童在野外湖泊戏水时不幸溺水,被打捞上岸时呼吸与心跳已十分微弱。在经历现场急救及当地医院初步处理后,患儿被紧急转运至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经全力抢救,目前生命体征趋于稳定,后续康复治疗正在持续进行中。
据该院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就已接诊6例年龄介于2至10岁之间的溺水患儿。儿童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夏治指出,儿童溺水表现形式极为隐蔽,不像成人那样会猛烈拍水或大声呼救,常呈现“无声溺水”的特征。因此,家长的监护责任尤为关键,必须做到近距离、不分心,视线不离孩子片刻。
针对当前网络流传的“倒挂控水”急救法,夏治明确表示强烈反对。他解释,这种错误操作既无法有效清除气道内积水,反而会错失心肺复苏的黄金4分钟,甚至诱发二次窒息,加重病情。正确的急救流程应首先迅速判断患儿意识和呼吸状态,随即清理口腔与鼻腔内异物,先给予人工呼吸,再配合规范的胸外按压,持续操作直至专业医护人员抵达现场。
即便溺水儿童表面看起来并无大碍,夏治也提醒家长务必带孩子前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以排除潜在的隐性损伤或继发性病变。他最后呼吁,公众应坚决杜绝未成年人前往野外危险水域游泳嬉戏,游泳时必须选择具备安全设施的正规场所,并由家长全程贴身陪同看护,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新华视点丨联通四海搭《友谊桥 多》元交流绘开放图景
歌声悠扬,笑语盈盈——来自德国伯乐中文合唱团的四十余位师生,日前踏上了云南为期九天的“唱歌学中文”奇妙之旅。他们以旋律为舟,以歌词为桨,在音符间品味汉字的韵味,在行走中触摸华夏文化的脉搏。
而在华北平原的衡水,一场跨越万里的文化对话同样引人注目。值此中巴文化年之际,巴西里约热内卢联邦大学代表团近日造访河北省衡水市。代表团一行深入衡水学院,就人才培养与科研协作展开热烈研讨,并实地探访当地文化场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访问期间,两校举行了国际合作洽谈,围绕师生交流、课程共建等领域达成多项合作意向,为今后更深层次的校际联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光转向南国广东,来自东盟国家的二十余名主流媒体记者与网络达人齐聚于此。恰逢中国与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五周年,这批特殊访客的到来,为双方人文交流注入了新的活力。他们穿行于城乡之间,亲身感受这片土地在绿色发展道路上的生动实践与创新成果。
在西北的丝路重镇敦煌,一场面向未来的文物守护行动正在展开。2026年丝绸之路遗址保护技术高级人才联合培养与示范培训班近期开班,来自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五国的二十五名青年学者齐聚一堂,围绕遗址保护的前沿课题展开深入交流与思想碰撞。
统筹:李杰 李佳琳 王冰笛
综合新华社记者报道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医生提醒{:儿童溺水多呈“寂静}无声”状态暑期来临,儿童溺亡风险陡然攀升,近日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在一周之内接连收治两名因溺水而生命垂危的患儿。该院专家发出紧急警示:儿童溺水往往悄然发生,极少伴随明显的呼救或挣扎,公众必须掌握正确的急救手段,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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