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音乐人格伦·汉塞德车祸离世,曾主演电(影《Once》)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任思雨)在都柏林静谧的凌晨时分,一场突如其来的摩托车意外,让世界乐坛失去了一位才华横溢的灵魂歌者。当地时间7月29日,爱尔兰知名音乐人、电影《曾经》的男主角格伦·汉塞德不幸离世,年仅56岁,这一噩耗迅速引发全球影迷与乐迷的深切哀悼。
据海外媒体报道,这起悲剧发生在当天拂晓4时30分左右,当时急救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展开抢救,无奈汉塞德伤情过重,最终回天乏术。其经纪团队在官方声明中表示,都柏林警方目前正就事故详情展开调查,而汉塞德的家人则陷入难以言表的震惊与悲痛之中,恳请公众给予他们足够的私人空间。
回顾2007年,一部低成本音乐剧情片《曾经》横空出世,由汉塞德携手捷克创作歌手玛可塔·伊尔格洛娃联袂主演。影片讲述了一段因音乐而结缘的都市际遇——两个在生活中磕绊前行的陌生人,借由旋律彼此靠近,温情脉脉的叙事打动了全球无数观众。片中每一首原创曲目均出自两人之手,其中的主题曲《Falling Slowly》更是摘得第80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创歌曲殊荣,成为影史经典。
这部作品的深远影响不止于银幕。它随后被改编为百老汇音乐剧,忠实延续了两位原创者的音乐精髓,并一举揽获包括最佳音乐剧与最佳音乐剧剧本在内的八项托尼奖大奖,书写了从独立电影到舞台艺术的传奇篇章。
与片中那个落魄街头艺人的人生轨迹颇为相似,汉塞德的成长经历充满草根色彩。他在都柏林土生土长,年仅13岁便告别课堂,早早投身街头卖艺的生活。1990年,他组建起乐队The Frames,逐步在乐坛崭露头角,其作品《Burn the Maps》更是登顶2004年爱尔兰唱片排行榜冠军。而在1991年,他还曾以吉他手身份亮相电影《追梦者》,完成了自己的银幕首秀。
自《曾经》热映之后,汉塞德逐渐将创作重心转向个人项目,陆续推出多张个人专辑。2016年,其作品《Didn't He Ramble》获得格莱美最佳民谣专辑提名,彰显了他在音乐领域的持续探索。就在2026年,他更发行了名为《Don't Settle》的两张专辑,收录了职业生涯中多个现场演出的珍贵片段。
值得一提的是,银幕上的浪漫情愫同样在现实中延续。汉塞德与伊尔格洛娃曾携手组成民谣组合Swell Season,尽管两人于2009年结束了恋情,却始终保持着音乐上的默契与协作。2025年,这对昔日搭档再度联手,推出合作专辑《Forward》。伊尔格洛娃曾动情言道:“银幕上我和格伦之间的友谊与默契绝非虚构,那份情感后来也确实升华为更深层的爱意。”
即便未再主演故事长片,汉塞德在影视领域的足迹从未停歇。他曾在电影《我不在那儿》中翻唱鲍勃·迪伦的作品,为动画剧集《辛普森一家》中的爱尔兰街头艺人献声,并在《最后一个男人》中客串出演——该集标题恰巧取自他的名曲《Falling Slowly》。不久前,他还在《曾经》导演约翰·卡尼的新作中友情亮相,展现了与老友的深厚情谊。
噩耗传出后,音乐界多位重量级人物纷纷发文悼念。美国摇滚巨星布鲁斯·斯普林斯汀在社交媒体上深情写道:“多年前我们在爱尔兰相识,他始终是一位了不起的音乐家、一位挚友,更是一位慷慨热忱、平易近人的伙伴。他总是带着灿烂笑容,充满活力,随时准备引吭高歌。”
特朗普:(就哈马斯“全面解除武装”达)成协议
中新社华盛顿7月30日电(记者 陈孟统)美国总统特朗普于30日对外宣告,由美国主导的所谓“和平委员会”已就哈马斯及加沙地带其他武装组织“彻底交出武器”达成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共识。据特朗普透露,此项协议是在埃及、卡塔尔和土耳其的共同斡旋下促成的,除美方代表团外,这三国的参与起到关键作用。他强调,这份协议被视为加沙地带迈向由新巴勒斯坦政府治理的重要桥梁,同时也是落实“20点计划”过程中一座标志性的里程碑。
回顾去年9月,当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访问美国之际,美方曾公布一项“20点计划”。该方案设想,在巴以双方接受停火安排的基础上,短期内推动以色列实施分阶段且有限的兵力撤离,与此同时,双方需相互释放被拘留人员;从长远视角看,计划旨在推进加沙地带的非军事化转型,并构建一套涵盖战后治理框架的系统性安排。
特朗普在30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指出,这项新协议将依照阶段顺序逐步推进。随着武装解除进程的落幕,以色列军队预计将从加沙地带完全撤离,而一支“国际稳定部队”将协同新组建的巴勒斯坦警察力量,共同肩负起保障加沙居民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的职责。
另据美联社消息,以色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对美方宣布的此协议内容,目前尚未作出任何回应。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爱尔兰音乐人格伦·汉塞德车祸离世,曾主演电(影《Once》)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任思雨)在都柏林静谧的凌晨时分,一场突如其来的摩托车意外,让世界乐坛失去了一位才华横溢的灵魂歌者。当地时间7月29日,爱尔兰知名音乐人、电影《曾经》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