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各疾病系统的临床主}要病种
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药政司司长龚向光就202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情况向媒体作了通报。据他介绍,新版目录实现了对各类疾病系统临床主要病种的全面覆盖,其中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覆盖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通行疾病分类体系中的1180个具体病种,中成药则对应了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所归纳的63个功效类别。
龚向光进一步阐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与使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实质上构成了群众就医问药、医生处方开具时优先考虑药物的重要参照基准。他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居民健康诉求的日益攀升,加之药品研发领域的快速进步,当前的临床用药格局已然发生深刻变迁。为了更精准地契合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现行目录实施适时而恰当的修订与更新,已显得尤为必要且紧迫。
为确保临床用药选择得更加精准、恰当且优质,国家卫健委集结了涵盖临床医学、药学、卫生政策及经济学等多个领域的近千名专家。专家团队基于对我国近年来疾病谱演变趋势、病种分布特征、国内外临床诊疗规范以及海量用药数据的深度剖析,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系统性更新工程。
在此次目录调整过程中,国家卫健委精准把握基本药物的政策定位,紧密围绕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谱系,着重凸显临床首选地位、倡导中西药并重策略、适宜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等核心导向。与此同时,充分考量了临床实际应用反馈、药品标准的动态变化、创新药物的研发进展,以及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价格合理性和供应保障能力等多维度因素,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的最新动态,依法依规、有条不紊地推进了目录的更新优化,最终形成了2026年版方案。该版本目录总计收录794种药品,具体来看,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部分涵盖476种,涉及791个剂型和1355个规格;中成药部分则收录318种,包含544个剂型和888个规格。
关于目录的主要调整内容,龚向光也作了详细说明。在品种增减方面,新版目录共新增116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新增68种,中成药新增48种;同时,原目录中有2种化学药品或生物制品被移出,中成药则无品种遭到淘汰。值得注意的是,结核病防治领域的用药表述被统一规范为“结核病用药”,不再单独列明具体药品名称。
在剂型与规格优化方面,新增药品共增加剂型175个、新增规格260个。对于原目录中予以保留的药品,其中134种获得了剂型或规格的扩充,累计新增剂型161个、规格200个;另有部分原保留药品的75个剂型和100个规格被调整出目录,这主要归因于相关药品批准文号的注销、临床使用率偏低,或是已被其他更优品种所替代等因素。
在目录规范化建设层面,本次调整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通用药物分类标准以及国家药品标准的最新变化,对部分分类归属和剂型规格的表述予以了系统规范;同时,基于药品注册信息的变动,有2个品种从化学药品类别转划至中成药类别,以确保目录结构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暑热“{特困”高发 }专家:可能是湿气过重
中新网合肥7月10日电 (记者 储玮玮)明明睡眠时长已足,可一到办公室便瞌睡频仍、脑袋发胀,这当真只是懒散?其实,这或许是身体正在亮出“湿邪缠身”的预警。记者日前步入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拜访了该院针灸康复一科主任医师王从振,请他围绕职场人频频遭受的夏季疲乏,剖析其成因与调养要点。
夏季“昏昏欲睡”究竟是懒惰,还是机体在发出警示?王从振指出,每逢夏季频现的“特困”之感,从中医视角审视,多半与湿气作祟脱不开干系。一旦清阳之气无法顺利升腾至头面空窍,便易出现思虑迟钝、头脑混沌、肢节沉重、精神萎靡等征象。此类状态并非主观意志上的偷懒,而是脾运受阻受外界环境影响后所呈现的客观生理反馈。
为何暑季更易令人陷入“困乏难振”?王从振就此解释,眼下正值梅雨尾声与伏天燥热交叠的时节,空气含水量偏高,人体极易受外界湿浊之气侵袭。与此同时,现代人长期蛰伏于空调环境,且贪凉嗜饮,诸如冰镇饮品、凉西瓜、冷咖啡等寒凉之物被频频入口,脾胃功能便首当其冲。中医讲求“脾主运化水湿”,生冷饮食压制脾阳,令运化之力式微,水湿遂停聚于体内,致使周身困重不舒。
市面上流传的赤小豆薏米茶等祛湿良方,是否人人都能效仿?王从振特别强调,此类食疗务必辨体质而行。薏米本性偏凉,若本已因空调受寒、贪食生冷而致阳虚,再行服用薏米,反而会令寒象雪上加霜。他建议,食疗进补最好交由专业医师结合个体禀赋加以判断,分辨寒湿、湿热或气虚等不同证型,切忌人云亦云。
日常该如何科学调理以解困乏?王从振力荐“夏令常食姜”的民间古训,生姜可温胃散寒,而烹饪时酌添胡椒,亦能收温中暖腑之效。他同时提醒“动则阳生”,哪怕是零碎时间里的室内踱步、原地抬腿等轻微活动,只要令周身微泌汗意,即能加速新陈代谢、令人体舒爽轻快。若条件允许,研习八段锦、太极等传统功法则更为理想;户外健走或慢跑并促其出汗,亦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有没有哪些穴位能缓解困重之感?王从振介绍了数个常可按揉的保健要穴:头顶百会穴(两耳尖垂直上引交会于巅顶)有提神醒脑之功;后项风池穴(胸锁乳突肌后缘凹陷处)可改善头目昏沉;上肢曲池穴(屈肘横纹外侧端),下肢则取足三里(外膝眼下四横指)、阴陵泉(胫骨内侧髁下方凹陷)、三阴交(内踝尖直上三寸)及丰隆穴(小腿胫骨中点外侧),均具健脾化湿之效。每穴按揉约二至三分钟,日行两次,以穴处酸胀为度。
王从振最后叮嘱,若上述不适感持续不减,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寻求辨证论治。该院现推出夏令膏方内服与“冬病夏治”穴位敷贴等干预手段,通过温阳散寒、健脾运中,助力改善暑季“特困”状态。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国家卫健委: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各疾病系统的临床主}要病种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药政司司长龚向光就202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情况向媒体作了通报。据他介绍,新版目录实现了对各类疾病系统临床主要病种的全面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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