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涉军维权司法典型案例)
最高法近日对外发布四起涉军维权司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军用土地保护、军工企业破产重整、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以及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四个维度切入,集中展示了法院系统在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最新司法实践。最高法表示,此举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为涉军维权工作提供明确裁判指引,同时进一步营造崇尚军人、支持国防的社会氛围。
此次发布的案例具有鲜明的导向意义。在首起案例中,某基层法院拥军法庭面对军用土地因历史遗留问题被查封的复杂局面,创新运用“听证+磋商”的柔性方式化解矛盾,协调军队、地方政府、企业及债权人等多方力量,最终促成保全措施的解除,既保证了部队重点军事设施建设的如期推进,又兼顾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土地置换方案实现了多方共赢。这一实践生动体现了司法在平衡国防建设与民事权益方面的智慧,也为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军工企业的重生路径同样引人关注。第二起案例中,一家拥有多项军工资质、长期承担部队装备保障任务的特种车辆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法院在审理其破产重整申请时,充分考量了企业所具备的军品生产资质、客户资源及完整生产要素等独特优势,创新性地指导企业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自主经营,并通过府院联动引入共益债权破解融资难题。重整期间,该企业不仅顺利完成了上亿元的军品订单并通过军方验收,还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后实现了“涅槃重生”,为军工供应链的稳定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第三起案例中,退役军人刘某在入职某公司后,发现用人单位在计算其累计工作年限时,未按其2年1个月的服现役年限计入工龄,导致年休假天数核算出现偏差。法院审理认为,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服现役年限必须依法折算为工龄,并据此判决该公司补足刘某未休年休假工资2.9万余元。这一裁断不仅纠正了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更以司法之力捍卫了退役军人应有的职业尊荣,向全社会传递出对军人奉献精神的深切敬意。
第四起案例则聚焦军人军属的急难愁盼问题。戍边军人张某亮之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肇事方虽被判刑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使得失去顶梁柱的家庭陷入困境。执行法院在了解张某亮长期驻守条件艰苦的边防一线、其母年老多病、其兄亦需抚养两名子女的实际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足额发放救助金,并联动相关部门为军属落实补助款,最大限度缓解了军人家庭的后顾之忧。这一系列举措让司法温度直抵军心,也体现了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深度融合。
展望未来,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推进涉军维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司法力量,用高质量的司法实践助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
溺水急《救 这个常》见错误不要再犯了
嬉水消暑、骤雨积水,均可能潜藏致命危机,溺水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风险。伴随盛夏高温与汛期水量增大,溺水事件的发生频率显著攀升。
为有效遏制溺水悲剧的频发,公众亟需强化急救素养,系统掌握科学规范的溺水急救方法,在紧急关头做到冷静应对、精准施救。那么,面对溺水者,我们究竟该如何正确采取行动?首先,有必要厘清“溺水”的基本概念。
从医学角度看,溺水是指因液体进入气道而引发呼吸障碍的病理过程,可细分为非致命性淹溺与致命性淹溺两类。若淹溺者被成功救起、呼吸得以恢复,则被界定为非致命性淹溺;反之,若因淹溺直接或间接导致死亡,则属于致命性淹溺。简言之,界定标准在于是否发生死亡——存活即非致命,死亡即为致命。
美国野外医学会对此作出进一步阐释:“当人体气道完全没入液面之下(即淹没状态),或水花溅至面部(即浸湿状态)时,均可引起呼吸功能受损。然而,若将淹没与浸湿统摄于同一概念框架内,则易与大量针对冷水浸泡的救援与生存研究相混淆——后者更侧重于低体温症的应对,而非溺水本身。”通俗而言,人体完全沉入水中方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溺水;仅身体浸于水中、面部保持于水面之上,虽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呼吸障碍,却不能与溺水划等号。
溺水发生初期,人体会本能地屏住呼吸,此阶段内溺水者不断将水吞咽入胃。随着屏气时间的延续,机体逐渐陷入缺氧状态。此时,反射性喉痉挛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水分进入肺部,但呼吸需求终将压倒一切,水仍会被吸入气道深处。研究显示,多数成年溺水者肺内液体量约为150毫升,这一容量(相当于每公斤体重2.2毫升)足以诱发严重的全身性缺氧反应。
不论肺内积水多少,亦不论吸入的是海水抑或淡水,在临床视角下,诸类情形并无本质区别——它们的共同病理基础均为缺氧。因此,若能及时逆转缺氧状态,便有望阻止心搏骤停的演进。不少溺水者在心跳停止前,会因低氧血症出现明显的心动过缓,此时通过有效通气纠正缺氧,对于挽救生命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前,关于溺水的权威指导主要源自美国野外医学会及国内专家共识类文件,下文将据此梳理各项指南中的救治精要。溺水急救可划分为水下复苏与水上复苏两大环节,后者亦常被称为初期复苏。
溺水造成的主要生理损伤源于缺氧,故快速逆转缺氧是复苏工作的核心靶点。水中复苏即指在水环境中为溺水者实施通气支持,但胸外按压则不适用于水下操作——在水中,施救者与被救者均难以完成有效按压,故此类尝试应坚决杜绝。仅当施救者经过充分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及装备保障,能够在水下安全高效地执行通气操作时,才可考虑实施水下通气。
谈及水上复苏,许多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往往是“控水”这一概念。然而,对溺水者施以倒挂、拍背、按压腹部等控水手段的做法,实为不妥之举。
水上复苏应遵循心肺复苏与气道优先的双重原则。在初期复苏阶段,若忽视气道管理,持续缺氧将大大降低患者存活几率;此外,不当的人工呼吸手法可能延误救治时机,并诱发胃胀气、增加肺部误吸风险。因此,施救者应将焦点置于建立并维持畅通气道之上,同时尽量给予最高浓度的氧气,若有条件,可借助机械设备辅助患者呼吸。
对于非专业施救人员而言,若未经培训、无法或不愿实施人工呼吸,单纯的胸外按压仍不失为值得推荐的替代选择。但需特别强调,在溺水复苏中,仅靠胸外按压可能不足以挽救患者生命——这一策略仅适用于未具备专业技能的普通施救者。而专业救援人员则应优先处理气道、呼吸及正压通气:先检查溺水者意识与呼吸状态,使其平卧于坚硬地面,采取仰头抬颏法确保气道畅通,随后实施5次人工呼吸,继以30次胸外按压,再行2次人工呼吸,如此循环交替推进。
鉴于氧气在缺氧救治中的关键作用,即便在缺乏专业设备的条件下,若能获取任何形式的供氧装置,如便携式氧气瓶或氧气袋等,对患者生存均具有重大意义。复苏过程中,建议自始至终以最高浓度供氧。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虽为临床常见救治设备,但需明确:虽然缺氧是溺水者死亡的主因,长时间低氧血症亦可能引发心脏损伤,且溺水者心律变化常由心动过速逐步过渡至心动过缓乃至停搏,然而室颤在溺水人群中的发生率不足10%。因此,AED的应用应置于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之后,前两者才是溺水急救的首选策略。
关于腹部冲击法,即所谓的控水法,无论在2014、2019还是2024年版的美国野外医学会指南中,均未被推荐用于溺水救援。海姆立克博士本人亦曾一度倡导在溺水者中推行该法,其初衷是认为必须先从气道清除吸入水分方能保证有效通气。诚然,少量水吸入肺部可能引发肺不张等并发症,但在急救现场,真正亟待解决的通常是水阻塞气道所致的缺氧问题。此时贸然使用腹部冲击法,反而可能延误通气时机、延长缺氧时间。
因此,在溺水复苏过程中,应通过规范吸引技术清除上气道内水分及呕吐物,而非依赖腹部冲击法。此外,复温同样不容忽视——溺水多伴随重度体温流失,这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存率与神经系统恢复质量。然而现实操作中,复温往往被施救者忽略。
文末附上国内外主流指南对溺水急救措施的推荐汇总表,供读者学习对照。至此,溺水基础知识及核心急救技术已悉数呈现。相信各位已清晰认识到,面对溺水者时施救的正确路径,同时也应意识到,民间流传的控水法并未获得医学界认可。溺水救治的第一要义,始终是畅通气道、保障氧气供给。一言以蔽之:在水中有能力时给予通气支持,在岸上则遵循气道通畅、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的A-B-C顺序稳步推进;若条件受限,切勿将宝贵时间耗费在寻找除颤器或清除分泌物等次要环节上,更不可迷信所谓控水法。永远铭记——复温对于溺水者同样至关重要。
《哪些人群慎重使用三伏贴?孩子长痱子怎么办》?
“三伏养生”成为时下热议话题——今年入伏自7月15日始,直至8月23日方告结束,前后绵延整整40天,这无疑宣告了全年酷暑巅峰的降临。面对滚滚热浪,三伏贴是否成为人人皆宜的“护身符”?而儿童频发的痱子、腹泻等夏日困扰,又该如何从容应对?
三伏贴并非“万能贴”,四类人群须慎之又慎。
伴随三伏帷幕的拉开,众多民众纷纷借助三伏贴践行“冬病夏治”的传统理念。然而,三伏贴真的适合每个人吗?在昨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专家特别发出提醒,部分人群在选用三伏贴时务必三思而后行。
广东省中医院主任医师杨志敏明确指出:“三伏贴并非人人皆可,尤其以下四类群体,在抉择时需格外审慎。”首先,凡处于急性感染阶段者,譬如感冒发烧、急性咽喉炎或肺炎患者;其次,皮肤敏感或罹患皮肤病之人,可能对贴敷药物发生过敏反应;再者,孕妇及未满2岁的幼童;最后,阴虚火旺体质的人群。专家建议,有需求的公众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经专业中医师进行体质辨识与全面评估后,再行决定是否采取贴敷疗法。
针对酷暑中儿童常见的痱子与腹泻问题,昨日发布会上,相关专家亦给出了贴心指导。
杨志敏主任医师建议,预防痱子的关键在于呵护得当:为孩子选择宽松透气、吸汗性佳的纯棉衣物,出汗后及时擦拭并更换干爽服装。每日可用温水为孩子沐浴,但水温切忌过凉,亦可于洗澡水中加入少量金银花或艾叶,煎煮后混合使用,功效更佳。居家期间,确保室内空气流通,不过温度宜保持在适宜范围,切勿过低。若痱子已然出现,不妨以马齿苋煎水湿敷患处,能起到缓解之效。
至于贪凉饮冷引发的腹泻问题,杨志敏强调“适度”二字尤为重要——冷饮切勿从冰箱取出即刻饮用,应于室温下静置片刻再入口。若孩子已然腹泻,可尝试煮制“焦米粥”:将大米炒至微焦后熬煮成粥,其具备收敛止泻的效用。然而,倘若腹泻症状持续加重,家长务须及时携孩子就医,由专业医生诊断处置,切勿拖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涉军维权司法典型案例)最高法近日对外发布四起涉军维权司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军用土地保护、军工企业破产重整、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以及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四个维度切入,集中展示了法院系统在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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