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日侨胞奔赴熊本地震灾区:愿为救灾{略尽}绵力
中新社东京7月29日电 题:旅日侨胞驰援熊本震区:只想为救灾出份力
中新社记者 朱晨曦
28日下午,日本熊本县遭遇7.1级强震。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29日的记者会上透露,此次地震已造成13人遇难。与此同时,熊本县内大量民宅坍塌、基础设施损毁,交通系统陷入严重瘫痪。
地震当晚,来自福冈县的旅日华侨、日本T&K株式会社社长华思林便驾驶满载救援物资的车辆,火速奔赴震中附近的宇城市展开援助行动。华思林向中新社记者回忆道,前往灾区的路途异常艰险,滚石散布、树干横倒,多处路段通行受阻。他们紧跟在消防车后方,穿越数段高危地带,最终在当晚21时左右抵达受灾区域。
宇城市是此次地震中熊本县震感最强烈的区域之一。按照日本气象厅的烈度划分标准——从“0”到“7”共分10个等级,包括“5弱、5强、6弱、6强”等细分级别——宇城市与冰川町观测到的最高烈度均达到“7”级。
当前,熊本县余震仍接连不断。加之当地正值盛夏高温,未来数日许多区域气温将持续突破35摄氏度。高温与断电的双重夹击,令灾区民众的生存处境愈发艰难。
华思林介绍,他们此次携带了饮用水、纸尿裤、生活用品以及发电机等物资,每一件都是经过精心考量的。“因为我亲历过地震,所以深知第一时间最缺的是什么。”他说,地震发生后,大量市民仓皇逃生,几乎来不及携带任何随身物品。尤其是有婴幼儿的家庭,不少父母只抱着孩子就冲进了避难所,连纸尿裤都顾不上拿。
据华思林透露,他们将600片纸尿裤和300多瓶两升装饮用水,分发给了宇城市一处避难中心的大约250户家庭。
“当我们把纸尿裤递到一位年轻母亲手中时,她的眼眶瞬间泛红,不停地说着感谢。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一包纸尿裤、一瓶清水,或许就是灾难之中最及时也最温暖的慰藉。”华思林动情地说。
华思林祖籍福建福州,2016年便在熊本设立了分公司,与这片土地结下深厚情缘。当年熊本发生7.3级强震后,他也曾积极参与救援。经历过那场灾难的他深知,地震之后随之而来的火灾、瓦斯爆炸以及持续余震,往往才是最致命的威胁。
日本气象厅指出,此次地震属于走滑型地震,即断层相互挤压并发生相对滑动所引发的地震类型。此前研究显示,2016年熊本地震同样属于此类。截至目前,熊本境内已观测到有感余震逾百次。日本地震专家警告,本次地震与2016年那场灾害的机制高度相似,后续仍需高度警惕余震风险。
华思林还提到,熊本县八代市的老旧建筑相对集中,日式传统房屋多用瓦片铺顶,结构负重较大,在地震中极易坍塌。他公司一位客户的母亲就住在八代市,其居所因地震倒塌,华思林受客户委托,专程驱车前往八代市将老人安全接回福冈。
“希望灾区能早日恢复日常。哪怕再微小的力量,汇聚起来也能成为划破黑夜的光芒。”华思林如是说。(完)
台《风将至居家避险为先,外出严防“头顶危机》”
台风将至,居家避险当为首选;若确需外出,务必警惕“头顶之患”。省疾控专家提醒:提前备好这些应急物资是关键。近期,中央气象台接连发布预警信息,超强台风往往携大范围强降雨来袭,对江苏民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构成多重隐患。台风与暴雨叠加,极易引发积水内涝、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等次生危害,同时可能诱发肠道类、虫媒类及皮肤类传染疾病。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地方病防制所)主任医师孙宏提示,公众需在台风暴雨期间及灾后强化健康防护意识,科学规避洪水内涝以及各类安全与健康风险。
台风期间,建议公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以居家避险为第一选择。孙宏指出,老人、儿童、孕妇等身体抵抗力较弱的群体应尽量避免出门;家中阳台与窗台需提前进行清理,花盆、置物架等悬挂或堆放的物品务必妥善收纳。“高空坠物在台风天杀伤力极大,切不可存有任何侥幸心理。”他反复强调。对于确有外出需求的市民,孙宏提醒,务必提前查询最新气象预警信息,合理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方式。他特别指出,出行途中要避开树木、户外广告牌、电力设施以及大范围积水地带,“这些区域属于触电、砸伤和溺水的高发危险区,务必绕行。”
台风引发的广泛积水极易滋生细菌,从而诱发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及接触性皮肤病。孙宏表示,及时开展环境清理和科学消毒是灾后防疫的关键举措,消毒作业需遵循四项基本原则。“水退到哪里,环境清理就必须推进到哪里。”他说,其一,务必第一时间清除淤泥與杂物,从源头上消除病菌滋生的条件。其二,消毒工作要精准且适度,应结合本地疾病防控需求进行预防性消毒,避免大范围、无差别的过度消杀。其三,消毒用品须规范选用,只能使用经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合格产品,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不得“擅自加大用量”。其四,垃圾和污物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居民住所、公共区域和临时安置点统一实施预防性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
洪涝灾害危害重重,五类健康风险尤须警惕。依据《江苏省防洪条例》等法规,江苏省长江流域及太湖流域的防汛期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淮河流域则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从健康风险角度分析,孙宏详细梳理了洪涝灾害可能带来的五大因素。物理性因素包括溺水、触电、撞击摔伤及低体温冻伤;生物性因素涵盖介水传染病、虫媒传染病、鼠媒传染病以及霉菌感染和过敏反应;化学性因素则涉及农田化肥农药污染、化工厂有毒物质泄漏、矿井酸性污水溢出和一氧化碳中毒等;心理影响因素方面,受灾人群易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进而滋生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此外,间接影响因素还包括农田被淹导致食品短缺、医疗卫生设施损毁致使就医保障缺失等。
“当洪涝预警发布后,公众必须同时做好居家留守和紧急撤离的两手准备。”孙宏强调,居家留守期间应提前加固门窗、封堵可能的进水点;若需撤离,则要精简行李,携带好通讯设备并做好防水处理,“提前规划最优撤离路线,途中持续收听官方信息,离家前关闭燃气、电源和水阀”。关于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孙宏列出详细清单:每人至少储备20升饮用水和可供3至5天使用的耐储存食品,同时备齐常用药品、急救包、照明设备、保暖毯、洗手液等卫生用品。
“洪水过境期间,切勿在积水中步行或驾车。”孙宏强调,应第一时间向高地转移,若被困则挥舞鲜艳衣物求救。他同时提醒,不得攀爬浸泡过的电线杆,不要触碰泡水电器,远离漂浮物和倒塌建筑物,并注意保暖防止体温过低。孙宏指出,如有破损伤口,应用清水和肥皂冲洗,避免接触洪水,并用防水敷料妥善包扎;尽量远离野生动物,穿长袖长裤并涂抹驱蚊剂,“一旦接触洪水后出现腹泻、发烧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若遭遇洪涝,民众最为关心的莫过于饮水安全。对此,孙宏给出了明确的选择优先级:瓶装水优于煮沸水;若自来水未断供,需先放水3分钟,再煮沸至少1分钟。凡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一律建议丢弃,切勿食用。个人卫生方面,饭前便后、护理伤口、接触动物后,均需用肥皂和流动水认真洗手,严禁使用洪水洗漱清洁。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旅日侨胞奔赴熊本地震灾区:愿为救灾{略尽}绵力中新社东京7月29日电题:旅日侨胞驰援熊本震区:只想为救灾出份力中新社记者朱晨曦28日下午,日本熊本县遭遇7.1级强震。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29日的记者会上透露,此次地震已造成13人遇难。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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