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行|水清岸绿}港兴 长江上游的十年之变
在中国西南边陲,一条大江从青藏高原奔涌而下,绵延万里,它的源头清流正是云南生态保护的生动注脚。自2016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落地实施以来,云南省始终肩负起上游屏障的神圣使命,秉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坚定导向,在生态修复、绿色转型、通道建设和民生改善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十载光阴流转,从赤水河畔重现游鱼穿梭的生机景象,到水富港跻身千万吨级枢纽行列、实现通江达海的宏伟愿景;从层峦叠嶂间日渐浓郁的生态底色,到开放走廊不断拓宽的发展疆域——云南正将丰厚的生态禀赋转化为强劲的发展动能,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壮阔画卷上,用绿色笔触勾勒出一份独具特色的时代答卷。
赤水河,这条发源于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的河流,是长江上游唯一保持着原始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如今正重新焕发出它应有的生命光彩。曾几何时,粗放式的开发模式让这条母亲河不堪重负,生态警钟频频敲响。而改变的火种,源自对生态红线的执着坚守——截至2020年底,赤水河流域云南段17座小水电站全部有序退出历史舞台。镇雄县在治理征程中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累计清理历史遗留硫磺矿渣728万吨,封停矿山73座,沿流域栽植生态防护林带绵延434.54公里。最新监测数据令人振奋,流域内鱼类资源从2020年的36种攀升至59种,出境水质常年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2023年,赤水河云南段更是凭借卓越的治理成效,成功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成为全国水生态修复的标杆样本。
生态修复的累累硕果,也催生了可观的经济回馈。在赤水源镇,7800亩方竹林不仅构筑起坚固的绿色屏障,更成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镇雄县充分利用赤水河生态优势,精心打造了3个精品示范村和66个美丽村庄,年接待游客量突破10万人次。放眼全省,滇池、星云湖等湖泊已成功摆脱劣V类水质的困扰,大理市更是荣膺“国际湿地城市”称号。云南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累计向水域投放各类鱼苗8185万尾,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较禁渔前跃升了整整2个等级,一幅鱼翔浅底、水清岸绿的生态图景正徐徐展开。
再把目光投向水富港——这是云南唯一能够常年接纳3000吨级船舶、实现江海直达的深水良港,它的蜕变堪称一个时代的缩影。短短数年间,这座港口完成了从籍籍无名到举足轻重的华丽转身:货物吞吐量从2020年的30万吨激增至2025年的突破1000万吨,集装箱作业量由1239标箱飙升至6.88万标箱,营业收入实现了令人瞠目的1645倍增长,正式昂首迈入长江上游千万吨级枢纽港口之列。港口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现已建成3个散货泊位和2个多用途泊位,配套建设的进港公路与铁路专用线纵横交错,确保了3000吨级船舶全年通航、万吨级船舶季节性通航的运输能力。2022年,水富港入选国家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次年更被明确定位为长江上游骨干港口,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与此同时,智慧化改造为这座港口注入了全新活力。水富港智慧码头控制中心实现了3个作业区域的远程调度全覆盖,散货装船效率从过去的每小时200吨飙升至1000吨,效率提升令人惊叹。货源结构也在悄然转型,从过去依赖磷矿、砂石料的单一模式,向煤炭、化肥、铁矿石、铝锭等多元品类齐头并进的方向演进。自2021年以来,水富港陆续开辟了至重庆、荆州、宜昌、九江、武汉等地的6条班轮航线,编织起一张辐射广泛的黄金水道网络。
放眼云南全省的交通版图,变化同样翻天覆地。高速公路里程已达11184千米,在全国的排位从第20位跃升至第2位;铁路运营里程延伸至5222千米;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15个,位居全国第四;中老铁路累计发送旅客超过6400万人次、运送货物逾7400万吨。云南正在完成从交通末梢到辐射南亚东南亚前沿枢纽的历史性跨越,区位优势正加速转化为发展胜势。
交通格局的突破性进展,也为产业升级打开了广阔空间。全省电力总装机突破1.7亿千瓦,较2015年实现了翻番目标,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过90%。绿色铝产业方兴未艾,2025年产业链产值已突破2000亿元大关。滇中稀贵金属集群更是创建了行业内独一无二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2025年总产值超过1300亿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十年累计下降28.91%,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愈发清晰。
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始终是民生福祉。十年间,云南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25亿元,建成就业“幸福里”社区106个,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端稳了“饭碗”。2025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实现翻番目标,城乡居民收入比由3.2∶1缩小至2.52∶1,共同富裕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全省已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7个,各民族团结一心、共谋发展的生动局面正在云岭大地不断巩固深化。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整治{地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 官方发布典型案例
中新网7月30日电 根据“中社部信息宣传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消息,自2026年以来,全国各地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力,深入整治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中的乱象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及违规、违纪乃至违法的案件。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发挥震慑作用,现选择7起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首例案件涉及山西省四川商会,其内部治理混乱问题突出。调查发现,该商会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换届,长期不按章程召集理事会会议;会长陈某某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却在履职中行为失范、任意作为,违规对监事会成员及会员作出“开除”决定;同时,该会拒绝接受上级监管及工作指导,情节严重;党组织呈现软弱涣散状态,对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和监督职责未能落实。2026年5月,陈某某被免去会长职务,并进入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适宜任职名单;党支部书记谢某某被责令辞职;其余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第二起典型案例聚焦吉林省大米协会,该协会理事会逾期未换届且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经查,该协会理事会自2013年6月起一直未进行换届,在册会员大量流失,理事会实质上空转,长期处于瘫痪状态;既无固定办公场所,也无专职工作人员,未按章程开展任何常规活动,内部管理极其薄弱,运行机制严重失灵。此外,该协会在2019年至2021年间缺席年度检查,2022年年度检查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2023年提交虚假材料参与年度检查,而2024年和2025年则索性未参加。2026年5月,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第三起案例为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其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调查显示,该协会组织省内民爆企业签署《省际民爆物品市场秩序维护公约》及其细则,共同约定“控产保价”、限制跨省销售数量、设定最低售价,并建立黑名单和诚信保证金制度,这些举措构成垄断协议行为。2026年3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参与协议的两家企业分别罚款20万元。
第四起案件涉及重庆市咖啡行业协会,该协会内部管理混乱,且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调查表明,该协会长期漠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党组织建设薄弱,决策机制缺失,自2019年11月成立起从未进行换届,内部管理制度完全流于形式,组织运营失控失序。该协会2021年和202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2023年和2024年年度检查结果均为“不合格”,2025年又缺席年度检查。2026年3月,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登记证书。
第五起案例涉及原“西藏自治区美容美发保健化妆品协会”,该协会被撤销登记后仍不执行决定,非法设立“西藏自治区美容美发协会”继续活动。经查,原协会被依法撤销后,其法人资格已终止,但相关人员拒不遵循法律程序,未经登记擅自成立简化名称的“西藏自治区美容美发协会”,并通过“一址双牌”手段混淆公众视听,非法开展活动。2026年6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该非法组织,明令停止一切活动,并对实际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第六起案例为宁夏餐饮饭店协会存在超职数配备负责人的问题。调查显示,2025年4月,该协会在未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情况下,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审29名负责人候选人,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违规选举出83名负责人。2026年1月,又擅自修改年会方案,增设增补副会长议程,违规增选8名副会长。2026年2月,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协会处以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对自治区商务厅、民政厅以及协会内9名相关人员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同年4月,协会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书记职务。
{长江十年行|水清岸绿}港兴长江上游的十年之变在中国西南边陲,一条大江从青藏高原奔涌而下,绵延万里,它的源头清流正是云南生态保护的生动注脚。自2016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落地实施以来,云南省始终肩负起上游屏障的神圣使命,秉持“共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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