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勐腊通报教师教育不当行为:已对涉事教师记}过处分
据“勐腊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7月29日发布的消息,云南省勐腊县教育体育局当日就近期媒体广泛关注的县第二中学教师教育不当事件作出正式回应。通报明确指出,经全面核查,该事件发生在5月27日,相关事实得到确认。针对涉事教师,教育体育局已决定给予其记过处分,并面向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令涉事学校开展系统性整改工作。此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还专门组建了专项工作组,以此次事件为切入点,对全县各学校及教师队伍的管理机制进行全面排查,旨在深入查找并堵塞漏洞,推动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截至目前,当事双方已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和解协议,事件后续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各项善后措施均已妥善落实。
展望未来,勐腊县教育体育局计划进一步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通过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教师日常教育行为,并着力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以确保教育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
两部门启动全国{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 首批试点约15个
中新网7月30日电 来自民政部门户网站的消息称,民政部办公厅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旨在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及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走向实体化与制度化轨道。依据民政部和国家文物局的统一规划与部署,两部门共同决定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甄选约15个首批试点地区,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基本单位,对于基础条件尤为突出的县级行政单位亦可纳入候选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及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文旅局,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及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具体化、常态化,根据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的总体部署,现决定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秉持工作推进有序、认定依据充分、保护措施扎实、传承成效显著的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区划地名文物的普查、认定、公布、保护及开发利用等环节积极创新、勇于探索,加快构建完备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加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体系建设及文物活化利用,积累一批可供复制、便于推广的典型经验与成熟模式。
试点工作周期原则上设定为一年,核心任务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协同推进普查,科学实施认定。紧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本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数据基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域专家对文物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进行深入研判,以《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详见附件1)为参照依据,强化理论指导,厘清区划地名文物的认定边界、认定标准及认定流程,筛选并认定一批能够如实反映本地区或相应区域行政区划地名沿革脉络与演进轨迹的文物资源。
其二,建立名录体系,规范有序公布。在科学认定的前提之下,依照既定程序编制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名录内容须涵盖文物名称、地理位置、形成年代、保存状况、保护级别、责任管理机构(或个人)以及所承载的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信息等核心要素。同时,制定名录公示与发布的操作规程,由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名录的公示及面向社会的发布工作。
其三,强化保护传承,推动创新利用。始终坚守"保护优先、传承为本"的核心理念,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多样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路径,通过跨界融合、品牌联名等多种方式,深度挖掘并生动诠释文物背后蕴藏的价值内涵,让文物发声、让历史说话、让文化彰显,系统阐发并广泛宣传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思想理念与文化精髓,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国家统一、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标志性作用。
其四,健全制度框架,完善长效机制。各试点地区应结合本地实情,不断丰富创新实践,将行之有效的举措与有益经验转化为制度化成果。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要主动强化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统筹保护与传承、兼顾研究与利用的系统性工作架构,力促区划地名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发展轨道。
本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首批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约15个,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申报单元,对于基础条件格外优异的县级单位也可纳入。
(一)试点申报环节。遵循自愿申报与优中选优的原则,由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文物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意参与试点的地区须满足以下条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已建立起相应的协作机制,沟通渠道畅通高效,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具备区划地名属性的文物资源底蕴较为丰富,且具有切实可行的开发利用潜力;已具备良好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工作基础与社会氛围。原则上,各省(区、市)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标注优先顺序),并于2026年9月1日之前将《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及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
(二)试点确定环节。民政部将联合国家文物局严格履行审查、论证、比选及报批等必要程序后,正式对外公布试点名单。
(三)组织实施环节。经确定的试点地区,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须共同开展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细化试点方案。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边试验、边总结、边推广的推进方式,并及时向上级反馈经验与做法。
(四)总结推广环节。试点工作启动满一年后,民政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对试点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围绕四项核心任务提炼形成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从中筛选出指导意义突出、实施成效明显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应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严格把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坚持实效导向,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倾向,切实避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二)加强统筹指导。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将加大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力度。省级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部门应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加强对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的整体统筹,持续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协助试点地区协调和整合各类资源要素。
(三)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各试点地区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禀赋,在先试先行的实践过程中,既要突出本地区的特色亮点,又要注重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既要发挥既有优势拓展工作成效,更要针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专项研究,切实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的积极作用。
附件:1.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
2.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中新健康|吃完感冒灵不能《开车了!国家药监局发布新规》
中新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赵方园)服用感冒灵后,请勿再握方向盘!7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宣布将对感冒灵口服制剂(涵盖颗粒、胶囊、片剂及茶剂)的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涉及【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多项条款。其中【警示语】部分被要求清晰标注:“用药期间严禁饮酒或含酒精饮品”“服药后不得驾驶机动车、船舶、飞机,亦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机械操作或精密仪器操控”。而在【禁忌】一栏中,明确列出“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止使用”“对该药品或其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同时,【不良反应】部分须详实记录包括皮肤及皮下组织、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肝胆系统等多个身体系统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这一举措意味着,又一款年销售额高达数十亿元的常用药品,被正式列入“服药后禁驾”的管控范畴。
所谓“药驾”,即驾驶员在服药感冒药或精神类药物后,可能产生嗜睡、头晕、视觉模糊、眩晕等症状,这一现象近年来越发引起社会关注。世界卫生组织曾公布七类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包括抗组胺药、抗抑郁及抗焦虑药、镇静催眠药、解热镇痛药、降压药、抗癫痫药以及降糖药。据公开资料显示,2025年期间,全国多地已发生多起与“药驾”相关的交通事故,此类事故在全部交通意外中占比接近10%。感冒灵口服制剂作为一种典型的中西药复合制剂,其成分中包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和咖啡因三种西药成分。其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极易引发嗜睡、乏力及注意力涣散,这正是本次说明书修订所聚焦的主要风险点。
依据米内网的统计数据,感冒灵颗粒在2025年的全年销售额突破20亿元人民币,稳居呼吸系统用中成药市场的领先地位。自2023年起,在城市实体药店销售的感冒类中成药TOP20榜单中,感冒灵颗粒已超越连花清瘟,持续占据“销量冠军”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并非首次行动。早在2024年,国家药监局便通过第81号公告,对复方感冒灵制剂的说明书进行了初步调整。而此次2026年发布的第66号公告,则进一步将修订范围扩大至所有感冒灵口服制剂剂型,反映出安全监管标准的持续升级。
记者经查阅发现,感冒灵口服制剂的批准文号数量庞大,涉及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修正药业集团天汉药业有限公司等众多生产企业。其中,华润三九的2025年年报显示,“999感冒灵”品牌已连续十二年荣登中成药感冒咳嗽类产品销量榜首。
云南{勐腊通报教师教育不当行为:已对涉事教师记}过处分据“勐腊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7月29日发布的消息,云南省勐腊县教育体育局当日就近期媒体广泛关注的县第二中学教师教育不当事件作出正式回应。通报明确指出,经全面核查,该事件发生在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