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作息紊乱可能是心理问题?孩子出现这些情况{家长要注意}
夜幕降临,多少人辗转难眠;晨光熹微,又多少人深陷梦境迟迟不愿醒来,甚至一觉睡至午后两三点?人们往往将这种现象简单归结为懒惰,或是假期综合征的副产品。然而,这也许是心理能量耗尽的警钟。作息紊乱,何以与心灵之病相伴相生?“昼夜颠倒”究竟对身体造成多大冲击?
假期一到,不少青少年晚间精神抖擞,迟迟不愿就寝。看似只是入睡困难,背后却可能隐藏着心理隐患。专家指出,青少年大脑发育尚未完全成熟,面对学业压力与人际困惑,最先失控的往往是生物钟。
从生理机制来看,心理压力导致皮质醇——即压力激素——水平异常飙升,进而抑制褪黑素的正常分泌。夜晚毫无困意,实则是身体在强行加码运转;白天难以起身,则是身心在被迫断电休整。从心理隐喻而言,这种颠倒黑白的作息,是孩子在潜意识中寻求与现实短暂割裂。夜晚的静谧和网络世界的虚拟感,成了他们唯一的避风港。
特别提醒:若孩子连续超过两周出现严重的睡眠紊乱,同时伴随情绪持续低落,家长务必带孩子前往心理科就诊,切勿掉以轻心。
更值得警惕的,是“失去笑容”的信号。许多家长抱持一种误区:“孩子能吃能睡,就没大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心理困扰的初期,往往不是歇斯底里的哭闹,而是快乐感的悄然消逝。曾经热衷的游戏、美食或球赛,如今提不起半点兴致;脸上的笑容日渐稀疏,甚至演变为一种机械的“社交面具”。
专家解释,快感缺失是抑郁症最为核心的典型信号之一。孩子并非不愿快乐,而是大脑的奖赏系统出现故障,致使他们无法感知愉悦。特别提醒:“笑不出来”往往比“睡不着”更隐蔽,更具危险性。若孩子频繁将“没意思”“烦死了”挂在嘴边,家长切勿以“身在福中不知福”来回应——那或许是孩子发出的求救信号。
查无实据的头疼与腹痛,是青少年心理困扰最为隐蔽的表现形式,也是最易被误诊的盲区。孩子频繁诉说头痛、腹部不适、胸闷或恶心,但经过CT、B超、胃镜等全面检查,各项指标却一切正常。专家将其称为“躯体化障碍”——当心理压力无法通过语言或行为有效释放时,身体便代为“发声”。尤其在晨起时分或考试前夕,这类症状往往明显加剧。
特别提醒:若孩子反复出现身体不适,且已排除器质性病变,务必认真考虑心理因素的介入,切莫让孩子在肉体与精神的双重煎熬中苦苦挣扎。
一点即炸,转瞬即忘。青春期的情绪波动众所周知,但深陷心理困扰的孩子,其情绪反应往往更为极端。鸡毛蒜皮的小事即可引爆怒火,摔门砸物,或过度敏感,一句无心之言便能令其泪流不止。然而发泄完毕后,又仿佛风平浪静,甚至对刚才的激烈反应毫无记忆。
专家解析:这反映出情绪调节能力的严重弱化。内心积压的压抑与焦虑如同随时爆发的火山,一触即发。而“转瞬即忘”这一现象,有时是一种心理防御策略,用以规避持续而来的痛苦。特别提醒:面对孩子的暴躁情绪,单纯命令“不许发脾气”往往收效甚微。不妨试着温柔询问:“你是不是心里很难受?”这或许比任何道理都更具治愈力。
拒绝外出,拒绝交谈。许多青少年在假期将自己锁在房间内,家长往往将其简单归结为“宅”。孩子拒绝参加同窗聚会,不愿迈出家门,甚至连用餐都需要送至门口。与家人的交流仅局限于“嗯”“啊”“知道了”等敷衍回应,眼神也时常闪躲。
专家指出,这属于典型的社交退缩。孩子可能在现实中遭遇挫折,例如校园霸凌或人际冲突,亦或是内心深处极度自卑,对人际接触产生恐惧,因此选择自我封闭以寻求一丝安全感。特别提醒:“宅”是主动选择,而“躲”是被动防御。若孩子连最喜欢的表亲来访都不愿露面,家长便应高度警觉。
对此,专家提出了四项可在家庭环境中尝试的“非药物处方”。第一,光照疗法:每日沐浴阳光15分钟。选择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紫外线较温和的时段,带孩子外出散步。阳光可促进血清素——快乐激素——的分泌,同时抑制褪黑素过量生成,有助于重新校准生物钟,改善情绪状态。
第二,运动疗法:每周三次,每次持续30分钟。快走、慢跑、跳绳、羽毛球等均为推荐项目,重点在于选择孩子喜欢且能坚持的运动形式。运动促使大脑分泌内啡肽与多巴胺,能有效缓解焦虑与低落情绪,发挥天然的情绪调节作用。
第三,饮食调整:减少甜食摄入,增加“愉悦食物”。奶茶、蛋糕、巧克力等高糖食品虽能带来短暂愉悦,却会加剧后续情绪波动。建议多摄取富含Omega-3脂肪酸的食物,如深海鱼类;富含B族维生素的食品,如全麦制品与坚果;以及富含色氨酸的食物,如香蕉与牛奶。此类营养有助于滋养神经,稳定心绪。
第四,倾听处方:每日进行15分钟的“无评判式倾听”。放下手机,关闭电视,全神贯注地聆听孩子说话。不批评、不指责、不急于建议、不说教,只是安静倾听,适时点头,或轻声回应:“嗯,我听到了”“这件事确实让人不好受”。让孩子感受到被接纳与被理解,这本身就是疗愈的起点。
养育子女,是一场漫长而艰辛的修行。当孩子出现睡眠逆转的迹象,一句“我知道你很难”远比一万句“你要努力”更具力量。
面对孩子的睡眠紊乱与心理信号,家长应立即停止三件事:首先,切勿贴标签,停止使用“懒”“矫情”“作”等字眼,那可能是孩子最后的自我防护;其次,切勿强行纠正,不要粗暴掀被、切断网络或将孩子拖出房门,激烈对抗只会将孩子推得更远;第三,避免空洞说教,诸如“我当年比你苦多了”“你就是想太多”之类话语,不是教育,而是对痛苦的漠视。
同时,家长应坚持做好四件事:第一,先进行身体检查,前往综合医院排除器质性病变,再考虑心理因素;第二,共同制定规则,与孩子协商作息时间与手机使用规范,双方共同遵守,而非单方面颁布命令;第三,以身作则,想让孩子早睡早起,家长需先放下手机;期望孩子情绪平稳,家长需先修炼自身脾气。
山西{神池:好生态带来“凉”效益 乡村游迸}发新活力
盛夏炎炎,山西省神池县凭其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化身为一方清凉胜地,全域白昼气温常年徘徊于17℃至27℃之间,微风习习,舒爽沁人,实为消暑纳凉的绝佳去处。
坐落在神池县龙泉镇荣庄子村的荣庄子星河里景区,得益于浓荫蔽日的广袤林带与如画般秀美的自然景致,已然成为当地市民和外来游客趋之若鹜的休闲热土,弥漫着浓郁的田园慢生活意趣。值得关注的是,该景区已于2025年12月正式跻身国家3A级旅游景区行列。
由神池县城沿温岭路向东行至灵河高速桥下,路南侧一条绿意葱茏的小径蜿蜒深入林区腹地。前行百余米,片片白杨林豁然展现在眼前,层层叠叠的树影筑起一方静谧且清幽的乘凉天地。林间偶尔飘来悠扬的舞曲旋律,为这片宁静乡野增添了几分生动的人间烟火气。
漫步于林中小径,满目苍翠欲滴,参天白杨枝叶交叠,浓密如盖的树冠仿佛天然巨伞,将灼人烈日与暑热稳稳挡在外面。林中空气通透,微凉阵阵,阳光透过叶隙洒落一地斑驳光影,轻风过处,枝叶沙沙作响,游人们徜徉其间,尽情享受着这份慵懒自在的夏日时光。
依托原汁原味的林地生态,该地草木葱茏、凉意天成,广受周边村民与城区居民的喜爱。无论是晨起散步锻炼、舒缓身心,抑或亲子出游、网红拍照打卡,荣庄子星河里已然成为家门口的“诗意栖息地”。
一位正在陪伴孩子玩耍的市民笑着说:“我们家就住在景区东门旁边,经常骑电动车带孩子过来。这地方树多、场地宽敞、空气也好,真是休闲放松的理想去处。”
景区内不仅清凉宜人,景观布局亦十分丰富多元。沿曲折蜿蜒的石砖便道向东,复古火车景观旁的花田正值灿烂花期,姹紫嫣红的花儿向阳怒放,生机蓬勃。胡麻种植区一侧错落设置着休闲垂钓区,各类低矮灌木天然生长、形态各具情趣,与高耸挺拔的白杨林形成鲜明的层次对比,极大丰富了园内的视觉观赏体验。
作为景区的网红“流量担当”,东南方向成片油菜花海与向日葵田是众多游客的必打卡之地。盛夏之际,金色花浪连绵起伏,与周边草坪绿植相互映衬,构成一幅动人画卷,吸引众多游人纷至沓来。
景区环境的整洁靓丽,离不开持续而精细的日常养护。工作人员介绍,荣庄子星河里占地面积达2775亩,布局精巧、景观层次丰富,经过多轮绿化提质改造,整体园林品质不断迈上新台阶。
眼下,景区配套设施日趋完备,能够充分满足游客露营歇息、户外烧烤、亲子互动等多元休闲需求。工作人员每日定时巡查值守,温馨提醒游客遵守防火规定、爱护公共环境,确保景区运行井然有序。
依托清凉宜人的气候条件、秀美盎然的生态底色以及完善周到的配套服务,荣庄子星河里景区正持续为神池县的乡村文旅发展聚拢人气、注入活力。这片藏于乡野之间的清凉秘境,正以独特魅力不断擦亮当地文旅品牌,在夏日的“清凉经济”中熠熠生辉。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