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动优质A)I医疗技术成果惠及东盟
南宁7月10日电(记者 杨陈)广西壮族自治区官方于7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已正式出台《关于推动全国医保影像AI识图大赛成果转化应用行动方案(2026—2028年)》(简称《方案》),旨在推动大赛创新成果由赛场迈向市场,构筑一条可行、可转化、可落地的产业化通道,并进一步拓展与东盟国家在医疗领域的深度协作,让智能影像技术的红利惠及更广泛的东南亚地区。
作为由国家医保局与广西区政府联合主办的国家级赛事,全国医保影像AI识图大赛聚焦于推动医保影像AI标准的建立、产业链条的完善及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具有鲜明的专业导向和示范意义。
根据《方案》部署,广西将秉持“以赛促创、以赛促用、以赛促产”的核心理念,统筹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医学影像数据生态培育、AI产品验证与转化、产业集群孵化、应用场景开发开放,以及面向东盟市场的赋能拓展,从而打通从赛场技术比拼到市场实际应用的价值转化链条。
值得关注的是,广西将重点瞄准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等高发癌种,打造标准化、高质量影像数据集,为AI产品研发、算法测试及临床验证提供坚实的数据底座。
作为中国与东盟交流合作的前沿窗口,广西近年来已同越南、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建立起实质性医疗合作关系。未来,优质AI医疗技术将被作为广西深化与东盟区域医疗协作的关键抓手。据广西科技厅副厅长宋建元在发布会上介绍,广西将专门设立跨境联合攻关专项,围绕东盟国家在心血管、肿瘤等重大疾病影像诊断上的实际需求,携手区域内医疗机构开展适配性技术研发;依托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探索构建覆盖东盟医院的常态化学影像会诊及疑难病例研讨机制,并为AI辅助诊断模型提供先行试用场景。此外,广西还将通过统筹科技专项资源,集中攻关关键技术与核心产品。
同时,借助南宁市在数据跨境流动领域的国家试点优势,广西将稳步推进与东盟国家间的医疗影像数据安全合规流通,并积极吸引优质医疗大模型在广西落地,面向东盟国家输出跨境远程诊断服务,进一步拓展区域医疗合作的新空间。(完)
评论:《王的(猜想》全网刷屏,火的究竟是哪个“)王”?
连日来,广西日报推出的深度特稿《王的猜想》如同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荡起全网热议的涟漪——社交媒体上,这张报纸被炒出高价,印刷厂连夜加印仍供不应求。然而,当大众的狂热追逐不断升温,一个更为深邃的问题浮出水面:人们追捧的,究竟是哪一个“王”?
第一个“王”,是那位卸下神话光环、带着人间烟火气的数学家王虹。公众早已习惯了那些被精雕细琢、一帆风顺的天才传奇,可《王的猜想》却以细腻笔触勾勒出她另一番身影:求学路上的跌宕起伏,内心深处的反复自省,以及年复一年埋首于枯燥算式中的孤寂身影。谁的青春不曾有过迷惘?谁的梦想不曾尝过漫漫长夜里的苦涩?正是这份平凡人共有的挣扎与坚持,让无数读者在她身上照见自己的影子,这种质朴而深沉的共鸣,正是这场热潮最坚实的根基。
第二个“王”,则是大众心中那尊象征着实干精神与科学信仰的偶像之碑。长期以来,娱乐八卦霸占着舆论的风口浪尖,而那些甘守实验室、潜心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却常常像被遗忘的角落,鲜有人问津。可如今,民众竟愿意高价收藏一份报道科学家的报纸,这难道仅仅是出于对一位学者的单纯欣赏吗?显然并非如此。这更像是一场无声的全社会价值投票:相较于浮夸易逝的流量喧嚣,那些安坐“冷板凳”、深耕细作基础研究的实干品格,正在赢得发自肺腑的尊崇与敬意。
而在这股热潮的更深层,还隐匿着第三个“王”:那足以撼动人心、以深度见长的内容之王。当下的互联网空间,早已被碎片化的“速食”资讯填满,厚重而富有立体感的深度报道,反倒成了稀缺的奢侈品。《王的猜想》不事煽情、不靠造势,仅凭扎实的采访功底,忠实还原了科研者那份矢志不渝的坚守。人们争相珍藏这份报纸,何尝不是在为那些有温度、有思想的优质文字,投出最珍贵的一票信任?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广西(推动优质A)I医疗技术成果惠及东盟南宁7月10日电(记者杨陈)广西壮族自治区官方于7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已正式出台《关于推动全国医保影像AI识图大赛成果转化应用行动方案(2026—2028年)》(简称《方案》),旨在推动大赛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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