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涉军维权司法典型案例)
最高法近日对外发布四起涉军维权司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军用土地保护、军工企业破产重整、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以及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四个维度切入,集中展示了法院系统在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最新司法实践。最高法表示,此举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为涉军维权工作提供明确裁判指引,同时进一步营造崇尚军人、支持国防的社会氛围。
此次发布的案例具有鲜明的导向意义。在首起案例中,某基层法院拥军法庭面对军用土地因历史遗留问题被查封的复杂局面,创新运用“听证+磋商”的柔性方式化解矛盾,协调军队、地方政府、企业及债权人等多方力量,最终促成保全措施的解除,既保证了部队重点军事设施建设的如期推进,又兼顾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土地置换方案实现了多方共赢。这一实践生动体现了司法在平衡国防建设与民事权益方面的智慧,也为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军工企业的重生路径同样引人关注。第二起案例中,一家拥有多项军工资质、长期承担部队装备保障任务的特种车辆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法院在审理其破产重整申请时,充分考量了企业所具备的军品生产资质、客户资源及完整生产要素等独特优势,创新性地指导企业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自主经营,并通过府院联动引入共益债权破解融资难题。重整期间,该企业不仅顺利完成了上亿元的军品订单并通过军方验收,还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后实现了“涅槃重生”,为军工供应链的稳定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第三起案例中,退役军人刘某在入职某公司后,发现用人单位在计算其累计工作年限时,未按其2年1个月的服现役年限计入工龄,导致年休假天数核算出现偏差。法院审理认为,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服现役年限必须依法折算为工龄,并据此判决该公司补足刘某未休年休假工资2.9万余元。这一裁断不仅纠正了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更以司法之力捍卫了退役军人应有的职业尊荣,向全社会传递出对军人奉献精神的深切敬意。
第四起案例则聚焦军人军属的急难愁盼问题。戍边军人张某亮之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肇事方虽被判刑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使得失去顶梁柱的家庭陷入困境。执行法院在了解张某亮长期驻守条件艰苦的边防一线、其母年老多病、其兄亦需抚养两名子女的实际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足额发放救助金,并联动相关部门为军属落实补助款,最大限度缓解了军人家庭的后顾之忧。这一系列举措让司法温度直抵军心,也体现了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深度融合。
展望未来,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推进涉军维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司法力量,用高质量的司法实践助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
拔牙种牙(为何暗藏颌骨坏死风)险?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肿瘤靶向治疗手段日益普及,骨质疏松症患者与肿瘤骨转移人群长期依赖护骨类及抗肿瘤药物的情况已十分常见。然而,鲜为人知的是,这些药物会显著削弱颌骨组织的修复再生能力。一旦此类患者接受拔牙、种植牙等口腔侵入性治疗,极有可能诱发颌骨长期裸露、组织溃烂乃至坏死,医学上称为药物相关性颌骨坏死。尽管这一病症在临床中的发生率并不算高,但其病理过程顽固、治疗难度极大,成为口腔科、骨科与肿瘤科三大学科携手应对的棘手难题。
颌骨作为全身骨代谢最为旺盛的区域,其牙槽骨处于持续更新状态,血供极为丰富,同时它也是全身唯一容易发生药物性骨坏死的骨骼结构。目前医学界普遍认同四大机制可干扰颌骨的自愈能力:破骨细胞功能受抑、创面处新生血管生成受阻、口腔菌群持续侵袭,以及联合使用两类高危药物时造成的骨吸收抑制与血管再生障碍相互叠加。
药物相关性颌骨坏死的好发人群可明确划分为两大类别,同时也是日常门诊中最容易被忽视用药史的患者群体。其一是中老年骨质疏松患者,长期通过口服或注射抗骨吸收药物来延缓骨质流失;其二是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患者,涵盖乳腺癌、肺癌、结直肠癌及多发性骨髓瘤等癌种,通常需借助骨保护剂及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来控制骨破坏进程。上述人群一旦接受口腔手术,颌骨坏死的发生风险将骤然攀升。
当然,并非每一种牙科操作都会触发病变。临床数据显示,约六成病例源于拔牙操作,牙周手术占比15%,种植牙手术约占10%;而根管治疗、充填修复、常规洁牙等不涉及牙槽骨损伤的治疗几乎不会诱发颌骨坏死。这为临床决策界定了清晰范围:服药人群应优先选择保守性牙科处理,尽最大可能规避有创性骨手术。
诱发颌骨坏死的高危药物可分为抗骨吸收类与抗血管生成类,二者机制各异,若联合应用则会使风险成倍上升。抗骨吸收药物通过抑制破骨细胞活性来减少骨骼破坏,骨质疏松及肿瘤骨转移患者均广泛应用。该类药物使用时长及给药途径直接左右风险高低:静脉用药的威胁显著高于口服,且用药周期越长、累积剂量越大,发病概率便越高。抗血管生成靶向药多用于晚期实体瘤的治疗,旨在阻断病灶新生血管,但其同样会切断口腔创面的血液供给,使软组织难以覆盖裸露骨面,即便是微小创伤也无法顺利愈合。
要想在口腔治疗需求与颌骨坏死风险之间取得平衡,仅凭口腔科医师一己之力远远不够,必须构建起涵盖口腔科、内分泌科、骨科及肿瘤科的多学科协作诊疗体系。风险评估应围绕三大核心维度展开。第一,全面梳理用药史:就诊时患者须精准陈述药物名称、用药目的、给药途径及持续时间,切忌笼统表述为“打过骨针”或“吃过钙片”。肿瘤患者用药剂量较大、常合并放化疗,整体风险显著高于骨质疏松人群。第二,系统评估全身基础状况:排查血糖水平、免疫功能及营养状态等因素,长期化疗或使用激素者创面愈合能力明显下降,需提前调整全身基础条件。第三,完善口腔影像学与临床检查:重点筛查龋齿、牙周炎、残根、根尖炎症等感染病灶,尽早消除所有潜在口腔感染源,从源头减少术后感染诱发坏死的可能性。
依据患者是否已开始高危药物治疗,临床将分阶段拟定牙科手术方案,并实施差异化安全诊疗路径。对于尚未用药者,最佳策略为先完成口腔预处理,包括洁牙、龋齿充填、拔除无保留价值的残根、处理重度牙周疾病,待全部创面软组织愈合2至4周后,再启动骨保护或靶向治疗,此举可直接降低逾50%的发病风险。而对于已经长期用药且确需接受口腔手术的患者,停药方案因药物种类而异:口服双膦酸盐可暂停3至6个月;静脉双膦酸盐因半衰期极为漫长,不建议贸然停药;地舒单抗在停药3至4个月后血药浓度显著下降,骨代谢得以部分恢复,手术安全性相应提高。
需要特别强调,是否停药、停药时长等关键决策,必须由开具处方的肿瘤科或内分泌科医生裁定,切勿自行做主。擅自停药可能诱发椎体病理性骨折、脊髓压迫、高钙血症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若遭遇急性间隙感染或颌骨骨折等紧急状况,无法等待停药窗口期,医生将全程采取微创操作,减少软组织翻瓣、保护局部血运,术后严密缝合以封闭骨面,延长抗生素使用时间,并实施长期随访监测。
若术后超过4周创口仍不愈合,须高度警惕药物相关性颌骨坏死的可能。治疗并不追求一刀切式处理,临床采取阶梯式分层方案,依据病情轻重对症施策,多学科协作全方位保障患者安全。轻症患者以保守治疗为主,所有患者均需落实日常基础护理:使用氯己定漱口水抑制细菌,以双氧水定期冲洗裸露骨面,减少口腔菌群的持续损害;若出现红肿流脓,遵医嘱服用抗生素,同时补充维生素以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此外还需调控血糖、增强营养、提升免疫力,并在肿瘤科或内分泌科指导下调整高危药物,严禁自行停药。
若保守护理后仍反复肿痛、炎性肉芽组织增生,则需行微创清创术。医生仅清除松动的坏死颌骨碎片,尽量保留健康骨组织,术后严密缝合黏膜或转瓣覆盖创面,延长抗感染疗程,并定期复诊观察恢复进展。对于存在大面积死骨、皮肤瘘管乃至颌骨骨折的重症患者,则需实施外科手术,切除病变骨段,必要时移植骨组织修复缺损。高压氧治疗可作辅助手段,提升颌骨血氧供应,促进创面愈合。
药物相关性颌骨坏死具有明确的早期预警征象,包括术后超过4周创口不愈、牙龈反复肿痛、口腔内可见黄白色裸露死骨、持续口臭或流脓等,一旦出现上述表现须立即就医复诊。日常防控的核心原则清晰明确:用药前完成全面口腔预检;用药期间优先选择充填、根管治疗、活动义齿等保守手段,尽量避免拔牙及种植;确需有创手术时,严格遵循多学科医生制定的个体化方案;平日注重口腔卫生维护,每半年定期进行口腔复查,最大限度减少局部慢性炎症刺激。
(上半年中国煤电发电量占比首次低于)50%
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王梦瑶)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今日在京透露,本年度前六个月,我国煤电发电量达到2.5万亿千瓦时,其在总发电量中的份额已滑落至49.7%,这是半年度电力结构中煤炭发电占比首次跌破五成关口。
在当天由国家能源局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邢翼腾指出,这一里程碑式的变化,是多年来不懈推动非化石能源发电替代进程所收获的阶段性硕果,彰显出我国能源体系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迈出了坚实而崭新的步伐。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在阐述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概况时表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整体电力供应中的占比首度跨越四成门槛,换言之,在全国范围内,每消费四度电力,便有一度源自风光资源。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涉军维权司法典型案例)最高法近日对外发布四起涉军维权司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军用土地保护、军工企业破产重整、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以及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四个维度切入,集中展示了法院系统在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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