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至今年6月大湾区内地九市法》院审结涉港澳案件8.1万件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7月29日在广州举行。会议期间,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工作的推进情况向与会代表作了专题汇报。据该报告披露,自2023年至2026年6月期间,大湾区内地九市的法院累计审结各类案件达886.2万件,其中涉及港澳当事人的案件为8.1万件,这一数字约占全国同类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二。尤为瞩目的是,广东法院系统在跨境司法协作领域开创了“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平台、港澳特邀调解机制以及线上司法协助等创新举措,其中多达10余项改革成果已被推广至全国范围。
在涉港澳民生案件的审理方面,广东法院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领域的纠纷给予重点关注,通过完善跨境婚姻家庭及劳动用工等司法保障规则,致力于为大湾区打造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生活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法院系统优化了涉港澳行政案件的审判机制,积极探索内地与港澳在行政争议解决程序上的规则衔接,为跨境经营企业和居住人士提供更为精准的权益保障与法律指引。此外,针对港澳机动车北上带来的新需求,广东法院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一体化处理合作机制,以有效服务“港车北上”与“澳车北上”政策的落实。
在法律规则衔接层面,广东法院推动“港资港法”与“澳资澳法”以司法解释形式正式落地,使得在深圳、珠海两地设立的港澳投资企业能够自主协商选择适用港澳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对于港澳证据的审查认定流程,法院也进行了简化处理,允许当事人在港澳诉讼程序中所作的陈述被直接采纳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在诉讼机制对接方面,广东法院大幅简化了港澳诉讼主体资格确认与委托授权证明的手续,并全面推广在线授权见证平台的应用,将原本耗时30天的认证周期压缩至仅需5分钟。与此同时,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关于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的相关安排,高效审理了一批申请认可及执行港澳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案件。
(洋话香江)向世界讲述香港《法治的真实面貌—》—专访英籍资深大律师江乐士
中新社香港7月31日电 题:法治真相的香港叙事——对话英籍资深大律师江乐士
中新社记者 刘玥晴 戴小橦
回溯1978年,一纸为期两年半的聘用协议,将英国检察官江乐士(Ian Grenville Cross)带到了香港这片热土。自幼随家人辗转各地的他,在这里停下了迁徙的脚步,从港英政府的法律官员,一路成长为香港特区律政司首任刑事检控专员,致力于向全球展现香港法治的真实图景。
近日,这位英籍资深大律师在香港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忆及当年初到此地时,年轻的他已经能够接手在英国难以触及的重大案件,“挑战性的司法工作带给我极大的成就感,于是我决定延长两年半的合约。”随着对香港生活方式的日渐融入,他也结交了更多新朋友,合约到期之际,他毅然决定辞去英国的公职,选择扎根于此。
“1997年香港回归之后,像我这样热爱这座城市的外国人被告知:只要你有心让香港繁荣,这里就有你的位置,希望大家留下。”江乐士坦言,特区政府委任他为首任刑事检控专员,恰好印证了“不论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的务实精神。
这座城市独有的开放与包容,也促使江乐士在香港法治与司法受到外部势力干扰和污名化时,挺身而出,积极发声,揭露不实之词,阐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并肯定相关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江乐士看来,法治始终是香港最为核心的优势之一。他强调,“任何审视香港法律体系的人,都会看到其中对人权的高度重视。事实上,香港国安法以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都明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基本原则,人权理念早已深植于香港普通法体系的运作之中。”
江乐士还指出,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提供着高水准的司法服务,除了本地法官外,还常常邀请来自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法官参与审理,持续保持着极高的专业标准,“这象征着司法公正就在‘家门口’”,多家独立观察机构也都对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给予了肯定。
今年7月,江乐士参与修订的《香港案件判刑(Sentencing in Hong Kong)》迎来了第12版。“过去,香港缺乏关于量刑的本土专著,法官和律师们不得不翻阅英国旧有判例,但一个成熟的普通法管辖区不应总是向后看。”为此,在江乐士及其同事的共同努力下,这本著作于1994年首次面世。此后,他坚持每周关注法庭新判例,不断更新内容,如今该书已成为法官判决时的常态参考。
工作之外,江乐士也将生活经营得丰富多彩。身为香港收藏家协会副会长,他热衷于珍藏港澳及上海的老照片和明信片;闲暇时,他喜欢前往西贡、南丫岛等地徒步,领略香港的自然美景。
江乐士的妻子是地道香港人,平日里会教他一些基础粤语。专访现场,他笑着向记者展示:“我叫江乐士,是英国人,住在香港。”这简短的话语中,流露出这位英籍大律师对香港深厚的亲切感。
“令人振奋、充满活力、成就斐然、幸福满满。”这四个词,是江乐士对自己香港生涯的精准概括。四十八载春秋流转,在他眼中,香港开放包容、不看背景,每一个愿意努力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而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这座具有国际视野的城市,无疑拥有光明的前景。(完)
(雨后蹚水当心烂脚!防护做法)速看→ 近期,台风“美莎克”强势来袭,广西多地遭遇罕见暴雨侵袭,由此引发的严重洪涝灾害,导致大批水库溃坝、城乡陷入一片汪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洪水不仅可能直接导致建筑坍塌或引发溺水事故,更潜藏着大量威胁健康的病菌与隐患。暴雨洪灾之下,哪怕只是外出步行,也往往免不了涉水而行,而那些长时间浸泡在洪水中、坚持奋战在抗洪前线的人们,面临的健康风险更为严峻。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与洪水亲密接触后,有哪些科学的防范方式能帮助我们远离疾病困扰。 首先来看为什么泡水容易“泡出病”?从传播病原的角度看,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本身不具备行动能力,它们需要借助外力扩散,而干燥环境对多数病菌来说极为不利,不仅存活时间短,传播范围也有限。一旦洪水来临,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雨水席卷一切,将原本集中在处理点的生活垃圾、人畜排泄物、动物尸体等污染源悉数冲散到各处,这些物质中携带的大量病原体,随着水流迅速扩散,一旦接触到人体,便可能引发种种疾病。 与此同时,洪水不仅让病菌传播更为便捷,还显著削弱了人体的抵抗力。正常情况下,皮肤作为第一道防线,能够有效抵御外界病原体侵入。然而,若长时间浸泡在水中,皮肤的屏障功能便会遭到破坏,给各种病菌和异物以可乘之机。洪水中还常混杂泥沙和尖锐物体,不论是在抢险一线作业,还是简单蹚水出行,都可能造成皮肤擦伤、破损,一旦屏障被突破,病菌便会长驱直入,引发感染。因此,长时间浸水,确实存在更大感染风险。虽然涉水在所难免,但若掌握一些必要的应对知识,便能在危急情况下更大程度保护自身健康。 一个典型的隐患便是“浸渍性皮炎”,我们常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抗洪官兵因长时间泡在污水中,双脚被泡得发白甚至溃烂,便源于此。该病多因足部皮肤长期处于污浊水中,加之行走摩擦,使鞋袜和砂砾对皮肤造成损伤,继而被病菌感染所致。此外,当洪水水位较高,腰部以下长期浸泡在泥泞浑水中,小腹、大腿内侧及会阴等敏感部位皮肤也容易出现类似问题,表现为疼痛、瘙痒、炎症甚至破溃。条件允许时,应适时休息,用清水冲洗足部并保持干爽,也可外用炉甘石粉等药物缓解症状;在下水前涂抹润肤产品,具有一定防护效果。若皮肤破损严重,则需使用抗生素类药膏处理感染,并尽量避免继续涉水。 曾有报道指出,部分人由于皮肤破损或患有脚癣、糖尿病足等削弱皮肤防御力的基础疾病,泡水后感染了溶血性链球菌,进而诱发丹毒。更有趣的是,史书记载末代皇帝溥仪便曾因大雨积水蹚水玩耍,染上足癣,终身未曾痊愈。 除了皮肤问题,眼睛也极易受洪水影响。所谓“红眼病”,医学上称“急性结膜炎”,由病菌侵入结膜引发。尽管我们通常不会在洪水中睁眼,但脏水可能飞溅入眼,或我们无意用不洁之手揉眼,均可能让病菌进入眼部,引发感染。对此,应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用手触碰眼睛,不与患者共用毛巾和脸盆;一旦出现症状,可选用合适的眼药膏进行治疗。 “病从口入”在洪灾期间尤须警惕。洪水本身携带大量病菌,还可能污染自来水供水系统,影响水质安全。故在洪灾期间,应优先饮用瓶装水;若无条件,务必将水过滤后彻底煮沸再行饮用。食品卫生同样至关重要:洪水浸泡会使食物直接受污或受潮霉变,而停电更可能使冰箱内食物升温变质,因此对来源不明或被水浸泡过的食品应果断丢弃。洪灾多发地区可提前储备即食类应急食品以备不时之需。 此外,还有一项常被忽视却极为关键的问题,便是心理健康。灾区民众往往身处险境,物资匮乏,居住与卫生条件恶劣,加之外界天气持续阴沉,极易产生焦虑、紧张等负面情绪。而这些心理压力不仅影响情绪,还会削弱身体免疫力,让人更加容易患病,甚至诱发旧疾加重。此时,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救灾自救工作,或陪伴在家人身旁,都有助于平复心境。洪灾过后,若仍感到难以调适,应主动寻求专业心理咨询。 总体来看,洪水来袭,我们既要面对外部的灾害挑战,也要应对身心的双重考验。在投身抗洪抢险的同时,也要时刻关注自身健康。原则可归结为几句:非必要不涉水,涉水后务必及时清洗并擦干身体;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尤其重视饮用水清洁;保障食品卫生;同时兼顾心理健康。唯有如此,才能在这场天灾中最大限度守护自身安康。 作者:丁崝 科普作者 审核:唐芹 中华医学会科学普及部主任 研究员
《2023年至今年6月大湾区内地九市法》院审结涉港澳案件8.1万件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7月29日在广州举行。会议期间,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工作的推进情况向与会代表作了专题汇报。据该报告披露,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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