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研肺癌靶向药重大突(破:术后复发风险降低八成 登顶国际顶)刊
天津7月10日电(记者孙玲玲)国际权威医学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近日在线刊发了一项由中国科研团队主导的重要临床突破。该项名为ELEVATE的研究揭示,特定亚型肺癌患者在接受根治性手术后,若采用国产创新靶向药物恩沙替尼进行辅助治疗,其复发或死亡概率可骤降八成,且对脑部转移的防护成效尤为显著。该研究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肺部肿瘤二科王长利教授领衔,联合国内多家医疗机构协同完成。
在我国,肺癌长期高居恶性肿瘤发病与致死榜首。对于罹患早期肺癌并具备手术条件的患者而言,外科切除被视为通向治愈的核心路径。然而,即便实现肿瘤的彻底清除,仍有可观比例的病患会在术后数年遭遇复发,其中不乏令人棘手的脑部扩散情形。
在此类患者群体中,一个特殊亚群携带着“ALK融合基因”标志。尽管这一基因变异在肺癌病例中的占比仅为5%至7%,被归入“小众靶点”之列,但受此影响的患者往往发病年龄偏低,疾病进展却异常迅猛,术后出现转移的风险更让临床医师备感忧虑。如何在根治术后进一步压制复发隐患,尤其是筑牢中枢神经系统的“安全屏障”,长期以来被视为治疗体系中的重大攻关难点。
ELEVATE项目招募了274名成功接受肿瘤全切手术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并将其随机划归两大阵营:一组术后每日口服国产第二代ALK抑制剂恩沙替尼225毫克,另一组则接受安慰剂治疗,两组的用药周期均设定为24个月。试验采取严苛的双盲架构,无论医护人员还是受试者均对分组情况毫不知情,从而确保最终结论的客观性与严谨度。
数据表明,在中高危风险人群中,服用恩沙替尼的受试者于24个月内的无病生存率高达86.4%,相较之下,安慰剂组的这一数字仅为53.5%。换言之,该药物令患者的复发或死亡威胁锐减了80%。
更为亮眼的成果体现在脑部防护维度:用药组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复发的概率下降了78%,这无疑为患者术后的“头脑保卫战”增添了一件利器。
值得关注的是,该研究的方案设计高度契合真实诊疗实践。受试者均是在完成既定辅助化疗程序后才进入随机分组阶段,这更贴近日常临床路径。此外,研究团队前瞻性地吸纳了将近四分之一的更早期患者,由此为靶向治疗向早期人群延伸的探索铺设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作为论文的通讯作者之一,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肺部肿瘤二科科主任岳东升表示,恩沙替尼身为国产原研药物,在确保卓越疗效的同时,亦具备良好的药物可及性,预期将惠及更为广泛的中国患者。据悉,此番已是本年度《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刊发的第三篇源自中国肺癌领域的重磅学术成果。(完)
7月3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685元、655元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通报,自7月17日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以来,国际原油市场呈现出显著的价格波动,价格先经历数日连续攀升,随后有所回调,但近期市场再度走强,数据显示,本调价周期前十日的国际市场原油均价已高于上一周期的同期水平。基于这一国际油价走势,国家决定自7月31日24时起,对国内汽油和柴油(标准品)的每吨零售价格分别上调685元和655元。
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及中国海油等主要炼油企业需强化成品油的生产与调度安排,严格遵循国家价格规定。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巡查与执法力度,对任何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规情况,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正式公布了全国各省(区、市)及中心城市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明细,供社会各界参考监督。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中国原研肺癌靶向药重大突(破:术后复发风险降低八成登顶国际顶)刊天津7月10日电(记者孙玲玲)国际权威医学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近日在线刊发了一项由中国科研团队主导的重要临床突破。该项名为ELEVATE的研究揭示,特定亚型肺癌患者在接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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