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二〇二六“新疆是个好》地方”非遗援疆活动开幕
本报石河子7月30日电(记者李亚楠)30日,2026年度“新疆是个好地方”非遗援疆主题展示活动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拉开帷幕。这场盛事以“文化润疆 非遗添彩”为核心主旨,汇集了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5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549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展省份与项目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本届活动在展陈设计上实现了突破性升级,围绕“融合共创”这一主线,将援疆省市与受援地州市的非遗资源巧妙整合,突出展示了各地同新疆14个地州市及兵团师市在非遗项目保护、技艺切磋及文化延续方面的深度协作。多位代表性传承人携手创作出匠心独运的非遗精品,而非遗工坊则以结对子的方式开展互学互鉴,深刻传递了跨越千山万水的深厚情谊。与此同时,非遗援疆志愿讲解队面向广大市民及游客提供公益导览服务,活动落幕之后,他们还将搭乘非遗大篷车深入当地社区与团场,把优质文化资源送到基层一线。此外,“舞乐集”“风物宴”“科创展”“传习堂”等多元特色板块,通过可触摸、可感知、可品尝的沉浸式体验,为广大观众奉上一场纵览南北风情、品味四方生活的文化盛宴。
暑热“{特困”高发 }专家:可能是湿气过重
中新网合肥7月10日电 (记者 储玮玮)明明睡眠时长已足,可一到办公室便瞌睡频仍、脑袋发胀,这当真只是懒散?其实,这或许是身体正在亮出“湿邪缠身”的预警。记者日前步入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拜访了该院针灸康复一科主任医师王从振,请他围绕职场人频频遭受的夏季疲乏,剖析其成因与调养要点。
夏季“昏昏欲睡”究竟是懒惰,还是机体在发出警示?王从振指出,每逢夏季频现的“特困”之感,从中医视角审视,多半与湿气作祟脱不开干系。一旦清阳之气无法顺利升腾至头面空窍,便易出现思虑迟钝、头脑混沌、肢节沉重、精神萎靡等征象。此类状态并非主观意志上的偷懒,而是脾运受阻受外界环境影响后所呈现的客观生理反馈。
为何暑季更易令人陷入“困乏难振”?王从振就此解释,眼下正值梅雨尾声与伏天燥热交叠的时节,空气含水量偏高,人体极易受外界湿浊之气侵袭。与此同时,现代人长期蛰伏于空调环境,且贪凉嗜饮,诸如冰镇饮品、凉西瓜、冷咖啡等寒凉之物被频频入口,脾胃功能便首当其冲。中医讲求“脾主运化水湿”,生冷饮食压制脾阳,令运化之力式微,水湿遂停聚于体内,致使周身困重不舒。
市面上流传的赤小豆薏米茶等祛湿良方,是否人人都能效仿?王从振特别强调,此类食疗务必辨体质而行。薏米本性偏凉,若本已因空调受寒、贪食生冷而致阳虚,再行服用薏米,反而会令寒象雪上加霜。他建议,食疗进补最好交由专业医师结合个体禀赋加以判断,分辨寒湿、湿热或气虚等不同证型,切忌人云亦云。
日常该如何科学调理以解困乏?王从振力荐“夏令常食姜”的民间古训,生姜可温胃散寒,而烹饪时酌添胡椒,亦能收温中暖腑之效。他同时提醒“动则阳生”,哪怕是零碎时间里的室内踱步、原地抬腿等轻微活动,只要令周身微泌汗意,即能加速新陈代谢、令人体舒爽轻快。若条件允许,研习八段锦、太极等传统功法则更为理想;户外健走或慢跑并促其出汗,亦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有没有哪些穴位能缓解困重之感?王从振介绍了数个常可按揉的保健要穴:头顶百会穴(两耳尖垂直上引交会于巅顶)有提神醒脑之功;后项风池穴(胸锁乳突肌后缘凹陷处)可改善头目昏沉;上肢曲池穴(屈肘横纹外侧端),下肢则取足三里(外膝眼下四横指)、阴陵泉(胫骨内侧髁下方凹陷)、三阴交(内踝尖直上三寸)及丰隆穴(小腿胫骨中点外侧),均具健脾化湿之效。每穴按揉约二至三分钟,日行两次,以穴处酸胀为度。
王从振最后叮嘱,若上述不适感持续不减,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寻求辨证论治。该院现推出夏令膏方内服与“冬病夏治”穴位敷贴等干预手段,通过温阳散寒、健脾运中,助力改善暑季“特困”状态。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法院判了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
句子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