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详细问症“秒开{”处方 网购药岂能}如此“便捷”
身体不适家中却无药可用,这曾经令无数人头疼不已。然而在信息技术日臻成熟的当下,这一难题似乎已不再棘手——只要在手机上轻点几下,药品便能由骑手送货上门。
近年来,线上医药零售的版图持续扩张,市场规模呈现出惊人的增长态势。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国内药品网络零售总额已然突破八百亿元大关。打开应用软件、检索所需药品、完成在线支付、等待快递送达……这种“指尖购药”的便利性毋庸置疑,甚至连受到严格管制的处方药也未能例外。然而,便利背后潜藏的隐忧不容忽视,诸如“闪电开方”“形式化审核”等违规现象,正悄然威胁着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
针对这一乱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于2026年5月正式发布了《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下称《指南》),围绕处方药线上零售的各个关键节点,明确提出了“实名购药、配备药师、信息真实”等多项规范化销售要求,将药品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贯穿于全流程、覆盖至每一环节。随着政策体系的日趋完善和监管部门执法力度的持续强化,网络售药环境已逐步走向规范,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公众对便捷购药的现实需求。不过,《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实地体验后发现,仍有部分处方药能够在互联网上轻而易举地获取,处方药的线上销售管理尚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
一款原本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的处方药物,因在网络上被传具有“神奇”的减脂效果,意外走红,成为不少爱美女性追捧的对象。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杨蕊便是其中之一,她最近又一次在某线上平台购入数支该药品,却遭到丈夫的“截留”。其丈夫感到困惑且不满:“这是处方药,有关部门早前已公开警示过,没有对应疾病的健康人群若擅自服用,将面临极大的副作用风险,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本该受到严格管控的处方药品,为何在互联网上竟能如此随随便便地买到手?
带着同样的疑问,记者亲自打开了某款提供线上售药功能的应用软件,尝试购买该款处方药。在输入药品名称后,页面上以醒目的绿色字体标注了“处方药”字样,点击购买按钮,系统随即要求进行实名认证,并需勾选线下确诊的相关疾病。值得注意的是,平台所给出的确诊疾病选项中赫然列有该药的适应证——2型糖尿病,消费者甚至无需自行填写病史,仅需在预设选项中轻轻勾选即可完成操作。实名认证流程结束后,页面自动跳转至医生在线开方对话框。一位显示已通过平台“实人认证”的执业医师,在未曾询问任何病情细节的情况下,瞬间便“秒开”出一份标明2型糖尿病的电子处方。紧接着,系统便进入付款环节,支付完成后,消费者只需在家中静候处方药送上门来。
从选药到结算,整个流程前后不过一分钟,可谓“高效”至极。一个完全不患有相应疾病的普通消费者,竟能毫无阻碍地获取处方并顺利买到处方药,这显然使人对处方审核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安全性产生严重质疑。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处方药相较于普通药品具有显著特殊性,倘若网络购药渠道缺乏规范,极易诱发一系列连锁问题。邓勇进一步分析道:其一,处方药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对症施治的基本原则,患者须谨遵医嘱,随意购买不仅容易造成误诊误治,还可能诱发药物过敏、脏器受损等突发状况;缺少专业用药指导的情况下,患者自行增减剂量、混合服用多种药物,也可能使毒副作用叠加,对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其二,部分平台所采取的“先选药、后补方”模式,从根本上颠倒了“先诊断、后开药”的医疗逻辑,极易导致虚假处方的流转难以监管,扰乱正常的诊疗秩序与监管体系。此外,某些含有特殊成分的处方药在网络渠道被随意出售,存在被滥用的潜在风险,尤其增加了未成年人误服的可能性,进而滋生违法问题和社会安全隐患。
网售处方药管理失范的现状,已然引发了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坦言,结合日常监测与专项检查所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及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存在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合规运行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尤其是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多位受访律师向记者表示,当前部分平台所呈现出的“无实质问诊”“系统自动匹配病症即迅速开方”等操作模式,不仅埋下用药安全方面的重大隐患,更已触碰法律红线。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昊一分析认为,依据医师法的相关规定,执业医师通过互联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其范围仅限于“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鉴于处方药通常具备严格的适应证与禁忌证,若医生在未能全面掌握患者既往病史、用药经历,亦未开展必要体格检查的情形下便草率开具处方,实质上已逾越“复诊”边界,涉嫌违规开展线上首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嘉琦则补充指出,若执业医师未切实履行实质问诊义务便轻率开方,明显违反诊疗规范;倘若患者因服用此类随意开具的处方药而遭受健康损害,则可能构成医疗损害侵权。若因执业医师严重疏忽或极端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孔嘉琦进一步阐释,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要求开具处方的执业医师承担赔偿责任。若药品经营企业在明知处方缺乏完整诊疗记录的情况下仍予以调配发药,并与执业医师共同造成损害后果,则属于共同侵权人,应当与开方医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孔嘉琦还强调,处方药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若平台对医生违规开方的行为属于“已知或应知”其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之要求,却未能及时采取暂停该医生接诊权限、健全处方审核机制等必要举措,那么依据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平台同样需要与医生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为更好规范处方药的线上销售、强化用药安全管理,《指南》已就网售处方药所涉问诊、开方、审方等全链条环节作出了细致规范,同时划定了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必须确保处方审核工作由执业药师亲自把关、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或人工智能程序替代执行等多项行为红线。在此基础上,《指南》还鼓励平台建立在线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含精神药品复方制剂以及其他具有药物滥用风险的药品的异常销售动态,并构建相应的阻断机制。
郭昊一指出,《指南》本身虽不能单独作为行政处罚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其作为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规的配套细化标准,已成为监管部门判断平台、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以及执业药师是否履行法定义务、认定其主观过错程度的核心参照尺度。各相关主体若违反《指南》中的相应规定,依然会被依据上位法追究相应责任。
“网络购药,安全始终是不可突破的底线。”邓勇强调,唯有依靠多方协同共治,方能在购药便利与用药安全之间取得平衡。他认为,平台应当严格对照《指南》要求,对入驻药店及医护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核验,坚决清退“挂证”人员;同时,重构在线问诊流程,落实实名认证与病史上传制度,严禁人工智能全权代开代审处方,处方终审必须由执业药师人工完成;系统还需对高风险药品订单进行智能预警,杜绝以营销手段诱导处方药消费的行为。
对于入驻平台的医师而言,同样亟须规范线上诊疗行为,全面询问患者病情、过敏史及在服药物,切实履行用药告知义务,明确交代禁忌事项、不良反应及复查要求,坚决拒绝依据购药需求“反向开方”,对不合理处方予以直接驳回。
在监管维度上,应推动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及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搭建全国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通过核验线下就诊记录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处方的产生;要依托大数据技术开展常态化线上巡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建立黑名单制度;还应完善覆盖全链条的药品追溯体系,细化各方法定责任清单,切实落实连带追责机制。
在行业层面,则应按照订单数量合理配置在岗执业药师,取消以开单量为主的考核方式,转而将处方合理性与用药服务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并增设长期用药咨询服务,切实提升药学服务水准。
新功能上线!铁路12306新增{202}6级新生专属功能
随着各大高校陆续迎来新学年开学季,铁路运输系统即将面临学生客流高峰。记者从国铁集团客运中心获悉,针对2026级新生购票需求,铁路12306平台日前推出了全新服务功能。
自8月1日起至8月30日,铁路12306手机客户端正式启用新生预约购票功能。2026级新生旅客在完成平台实名注册并通过身份信息核验后,可进入手机客户端“学生资质核验”模块,填写个人姓名、就读院校、家庭所在地车站、学历层次及预计毕业年份等详细信息。完成资质核验后,新生即可通过“学生预约购票服务”专区的“新生入学”板块,在列车出发前第20天至第17天之间,预约乘车日期为8月17日至9月14日期间的单程车票。
每名新生最多可为包括本人及同行亲友在内的三位旅客提交预约申请,同一账户可同时创建三个独立订单,每个订单可针对一个乘车日期选择不超过五个不同的“车次+席别”组合方案。可选席别涵盖学生优惠票适用的各类车票类型,包括普通旅客列车的硬座、硬卧,以及动车组列车的二等座、一等座和卧铺席别。新生本人将按规定享受学生优惠票价。预约订单一经提交,相关信息将无法变更,但购票人可在车票兑现前随时取消预约。
据铁科院电子所数智客运研究室副研究员尹伊伊介绍,铁路12306系统将于列车出发前第16天凌晨0时至7时期间统一进行订单兑现,并在当日7时后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购票人兑现结果。兑现成功后,购票人须在当天23时前完成票款支付;若逾期未付,订单将自动失效。对于计划在8月17日至9月14日之外时段出行的新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前往车站售票窗口办理学生优惠票购买事宜。
长江十(年行|高原湖泊绽)芳华
盛夏时节,昆明滇池外海北岸,澄澈水面被阳光穿透,白瓣黄蕊的海菜花在碧波中轻轻摇曳,恍如星辰洒落人间。来自河北的游客周欣举起相机,屏住呼吸,将这颗水中的精灵定格在镜头之中。
对许多云南人而言,这朵小白花曾是童年河畔再寻常不过的景致。它只在清纯无染的湖泊与溪流中安家,水质稍有波动,便会悄然隐退,因此被誉为水质的“活体标尺”。如今,继滇池草海大泊口、东风坝之后,海菜花再度现身于外海的海洪湿地和龙门片区近岸水域。它的归来,恰似滇池水生态日益复苏的一抹生动缩影。“水下森林”焕发生机,滇池治理迈入新里程。
海菜花的绽放,离不开滇池生态修复工作的持续推进。近年来,昆明市从源头控污、生态修复、河道整治、科学调水等多管齐下,推动滇池水环境稳步向好,全湖水质已连续八年稳定在Ⅳ类,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铺平了道路。目前,滇池保护治理的重心,已由单一“水污染防治”转向“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双轮驱动的关键阶段,恢复水生植被成为重中之重。
草海大泊口的试点工程如同一剂强心针:通过截污与清水补给,这片水域的沉水植物覆盖率已从2014年的19%攀升至50%以上,局部水质甚至超过Ⅲ类标准。以此为样板,2026年滇池外海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全面展开。科研团队摒弃了过去高密度种植水草的粗放做法,创新推行“补水调控+沉水植被恢复”的组合策略。他们如“水下园艺师”,统筹牛栏江来水与水质净化厂尾水,对水体进行精细“透析”;在4.5万平方米的核心先行示范区,精心搭配苦草、马来眼子菜、穗状狐尾藻和海菜花等本土优势物种,构筑起层次分明、四季常青的“水下森林”。
这一精耕细作的成果令人瞩目:海洪湿地片区的水体透明度稳定在约2米,阳光重新成为湖底的常客,沉水植物长势繁茂,连片成林,海菜花大面积盛开,水下景观蔚为壮观;各项水质指标持续向好,水体自净能力显著提升。从洱海到泸沽湖,高原湖泊皆显芳华。
净水生繁花,盛景不止于滇池。夏日的云南高原,多片湖泊重现海菜花绽放的美丽画卷。2026年7月19日,苍山含翠,洱海如镜。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沿着大理洱海生态廊道徐徐而行。湖面上,洁白如星的海菜花随风轻摆;岸边,生态廊道将村庄与湖泊串联起来,把苍洱风光与人间烟火融于同一幅画卷。他驻足感叹:“海菜花就是水质的晴雨表。”
从20世纪90年代水质下降、蓝藻频繁暴发,到如今生态廊道环绕湖岸,洱海经历了一场系统性的保护治理。近年来,大理持续推进截污治污、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推动湖泊保护与城乡发展协调并进。洱海生态廊道不仅连接了湖泊、村庄和城市,也为自然空间筑起一道屏障,实现了人与湖的和谐共存。
海菜花的回归,正是洱海生态改善的鲜活注脚。2025年8月,大理州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洱海指数”综合评价体系,从干净、清澈、生态、共享四个维度为洱海“打分”。2026年一季度数据显示,“洱海指数”达93分,评估为优;全湖水质保持Ⅱ类,透明度达2.3米。这不仅是环保部门的成绩单,更是一份向社会公开的生态承诺。
在泸沽湖,成片的海菜花漂浮于清澈水面,成为高原夏日最具辨识度的风景线。不少游客慕名而来,只为一睹这片对水质极为挑剔的花海。几位成都游客乘着猪槽船穿行其间,不停用手机记录湖光山色,“网上说只有水质极好的地方才能长出这种花,亲眼见到还是很震撼,这趟没白来。”在他们眼中,连片绽放的海菜花,本身就是泸沽湖水质最好的明证。
2023年,《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划定了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将波叶海菜花纳入流域珍稀水生植物专项保护范围。同时推进环湖截污管网全覆盖,推动商户和村落污水规范处置。近年来,当地持续深化川滇跨区域协同管护,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护与水质监测,严控入湖污染,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在Ⅰ类。一朵花的盛放,记录着长江十年的蝶变。
一朵海菜花的涅槃重生、连片绽放,背后是长江大保护十年的深刻变革,更是云南作为上游生态屏障的生动实践。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作为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云南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担当”,持续改善和巩固生态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十年来,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2.3%上升至2025年的94.1%,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Ⅱ类及以上,重点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海菜花从几近绝迹到连片盛放——这朵“水质试金石”的回归,正是长江大保护十年最动人的云南答卷。
如今,当我们凝视滇池水下那片摇曳的“星河”,看到的不仅是自然的馈赠,更是人类与湖泊全新约定的印证。清澈,将成为这片红土高原上,最恒久的底色。
云南网编辑 郭建丽 综合整理自云南日报、昆明日报、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无需详细问症“秒开{”处方网购药岂能}如此“便捷”身体不适家中却无药可用,这曾经令无数人头疼不已。然而在信息技术日臻成熟的当下,这一难题似乎已不再棘手——只要在手机上轻点几下,药品便能由骑手送货上门。近年来,线上医药零售的版图持续扩张,市场
句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