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易《发山洪?露营如何选址?安全指南请》收
暑期正值我国“七下八上”防汛工作的关键时刻,强降雨频繁造访,部分区域面临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多重灾害威胁。近期,多地接连发生民众于山区露营、游玩时突遭山洪、泥石流侵袭的惊险事件。
7月26日下午,甘肃定西市渭源县某山区因短时强降雨触发山洪,露营地不幸被洪水吞噬,酿成10人遇难、23人受伤的悲剧。事发地点位于两山夹一沟的河滩地带,地势险要,难以迅速避险。
同日,四川九寨沟景区局部地区因短时强降雨诱发泥石流,多处道路受损,2300余名游客被困景区。险情发生后,景区迅速联动消防、公安、医疗等各方救援力量,投入1500余人开展紧急转移和疏散工作。
由于道路损毁,景区转运车辆无法通行,大量游客被迫徒步下山。救援人员第一时间排查隐患,临时开辟通道、搭建便桥,一路护送游客下山。在湿滑陡峭的危险路段,救援人员用身体搭起“人形护栏”,边安抚情绪边引导游客分批安全通过。
现场还发放应急食品逾两千份,调集百余台次车辆用于人员转运、送站及摆渡,并协助游客办理改签或统一送站。当晚,所有受困游客全部安全转移,道路清淤抢修也同步展开。
类似险情在每年夏季并不罕见。去年夏天,浙江宁波奉化区溪口镇附近因强降雨导致河水暴涨,两名在河岸露营过夜的游客被围困于湍急水流之中。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两人被困在河道对岸的一块岩石上,水位不断攀升,水流愈发汹涌。一名经验丰富的消防员横渡至对岸,为两人穿戴好救生装备后,协助他们渡河。历经近三个小时的紧张救援,两人才成功脱险。
据了解,这两名游客前一天见水流平稳,便在河畔搭起帐篷露营,未料夜间暴雨突袭,河水猛涨,将二人围困。由于手机没有信号,两人无法向外求救,幸得当地村民在河道巡查时发现险情,及时报警求助。
浙江省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的鲍银行指出,事发当天天气预警由暴雨蓝色升级为黄色,但该区域手机信号较弱,游客无法接收预警信息。当雨水形成洪流倾泻而下时,已是清晨,手机也无法拨出求救电话,幸亏村民发现后迅速下山报警。
当地村民介绍,这条河道平时水量不大,只形成若干小水洼,但汛期一旦遭遇强降雨,因地形陡峭高差显著,加上周边三万多亩山林,水流会迅速向峡谷汇聚,山洪风险陡增。当地人可根据当日降雨量判断溪流变化,而外地游客对天气情况不熟悉,往往难以避开危险。
那么,哪些地方最易遭遇山洪?露营应如何选址?一旦在户外遭遇山洪,又该如何逃生?
消防人员提醒,山沟附近、溪河两岸低洼处、双河口交汇区、河道拐弯的凸岸等地最易受山洪威胁。在山洪易发区,若本地或上游地区出现短时强降水,也极易引发山洪灾害。
湖南邵阳市消防救援局灭火和特种灾害救援科科长郭强建议,野外露营应避开河道、水库下游、陡峭山坡、悬崖底部等危险区域,不要在河道边或干涸河床上搭建营地,应优先选择地势较高、地面平整坚固且背风的位置。
此外,若发现山间水流突然变浑浊、流速骤然加快,并夹杂大量柴草树木,或深谷、山沟中传来类似火车轰鸣或闷雷般的声响,这可能是山洪来袭的预兆。
户外游玩时,一旦发现水流变急、水位骤涨,务必迅速向两侧高处撤离。郭强进一步强调,当前正值汛期,山区气象变化莫测,上游暴雨往往导致下游突发山洪。游客在水边嬉戏时,水声嘈杂,很难听见或看见上游的洪水迹象。若发现溪流突然变宽,或河道水流变得浑浊湍急且快速上涨,要当机立断向河道两侧高地撤退,切勿沿河道方向逃生。
消防人员还提醒,如果水位继续上涨,应充分利用身边的漂浮物求生,在被洪水卷入前,尽可能抓住固定物体或可漂浮之物,寻找逃生机会。
许多“网红露营打卡点”设在河道两旁、山林溪畔或峡谷之中,由于山区信号不佳,手机很可能收不到山洪或地质灾害预警,这使游客难以做出准确判断。而一旦遭遇险情,手机无信号又会影响紧急求助。
汛期山区气象多变,山洪等地质灾害频发,外出游玩前请务必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尽量远离山谷、低洼易涝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如遇险情,请及时报警求助。
涉“婚托”欺诈等七类问题《 五部门出手整治》婚介机构乱象
据民政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7月28日,民政部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强化婚介机构的运营规范,推动婚介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并明确自2026年7月至2027年2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介机构集中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的覆盖对象涵盖全国各类从事婚介服务的市场主体及社会服务机构,包括线上婚介平台、线下实体机构及相关组织,但纯属交友或社交性质的免费平台不在此列。整治焦点具体包含六大维度:其一,登记服务违规情形,诸如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即擅自开展婚介业务,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以及线上平台未获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就擅自运营;其二,虚假营销行为,涉及对服务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或所获荣誉进行失实或误导性宣传,承诺“包成功”或“保证脱单”等不切实际的效果,捏造成功率及成功案例,或对征婚者数量、品质及来源进行不实表述;其三,“婚托”欺诈手法,包括安排假冒征婚者与客户见面,虚构约见记录,编造优质对象信息并借“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多次收费,或由多名“婚托”轮番与同一客户会面以消耗服务次数;其四,合同签约违规,即在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尤其是利用格式条款规避退款义务;其五,收费管理混乱,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式,或在标价之外额外收费,预付费服务未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价格、退款流程及违约责任,且在未能履约时拒不退款,遭遇经营风险仍继续收取预付款,或在合同期内降低服务质量或随意加价;其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即对征婚者的身份、婚姻状态、学历、职业等核心资料不核验或敷衍了事,明知信息虚假仍予以公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不实信息,或借“保护隐私”之名拒绝核实,实则助长虚假信息蔓延。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哪些地方易《发山洪?露营如何选址?安全指南请》收暑期正值我国“七下八上”防汛工作的关键时刻,强降雨频繁造访,部分区域面临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多重灾害威胁。近期,多地接连发生民众于山区露营、游玩时突遭山洪、泥石流侵袭的惊险事件。7月2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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