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病媒生物传染》病疫情风险升高
国家疾控局近日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传来警示:伴随暑期来临,蚊虫等病媒生物进入繁殖活跃期,人员流动亦显著增加,病媒生物传染病的潜在暴发风险正持续攀升。席晶晶,国家疾控局新闻发言人兼综合司副司长,在介绍近期重点传染病疫情态势时指出,全国范围内呼吸道传染病目前总体维持在较低流行水平,但鼻病毒、副流感病毒等病原体仍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活跃迹象;新冠病毒疫情同样处于低位运行状态。与此同时,南方部分省份面临登革热及基孔肯雅热聚集性疫情的现实威胁,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依据《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的界定,所谓病媒生物,乃是指借助生物性或机械性途径,将病原体自传染源或周边环境传递至人体的各类生物,其典型代表包括蚊虫与蜱虫等。
针对科技日报记者的提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研究员李建东详细阐释道,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作为一种急性传染病,其主要传播路径正是蜱虫叮咬。他强调,这一疾病完全具备可防可控的特性,只要做好防蜱叮咬措施,并秉持早发现、早就医的原则,便能有效阻断感染,降低重症发生率并遏制疾病扩散。李建东进一步建议,若民众在被蜱虫叮咬后的两周内,出现体温攀升至38℃以上、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乃至血小板计数下降等症状,务必即刻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他还特别提醒户外活动爱好者,外出时应穿着浅色长袖衣裤,此举有助于及时发现附着于衣物的蜱虫;徒步时尽量行走于步道中央,主动避开草丛区域;返家后需对身体进行细致检查,而若能在两小时内完成淋浴,则可大幅削减蜱传疾病的罹患风险。
夏季特有的高温与多雨气候,客观上为登革热及基孔肯雅热的传播媒介——蚊虫的滋生繁衍创造了温床。李建东对此表示,蚊媒密度预计将在全年中达到峰值水平。他同时警示,暑期跨境及跨区域旅游热潮迭起,由境外输入或省际传播所引发的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疫情风险正与日俱增。
为积极应对上述潜在威胁,国家疾控局已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并发布了《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防控方案(2026年版)》,旨在推动蚊媒传染病实现多病同治,坚持对“两热”开展同步监测、同步检测与同步防控的协同策略。值得一提的是,自2026年4月1日始,基孔肯雅热已被正式纳入我国乙类传染病管理体系。李建东透露,各地正依据相关法规,持续强化多源监测数据的深度分析与风险研判,坚持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多部门通力协作,及时甄别并阻断输入性疫情;同时,对于已发生本地传播的地区,将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并迅速部署蚊媒监测与综合控制行动。
今年上半年{全国贸促系统累计签发各}类证书同比增长9.64%
7月31日,中国贸促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2026年上半年商事认证业务的最新数据。据发言人杨帆介绍,今年1月至6月,全国贸促系统共签发原产地证书、ATA单证册及商事证明书等各类文件达426.37万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到9.64%。这一数字反映出,在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且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我国外贸行业依然顶住压力、稳健前行,整体呈现出持续向好的运行轨迹,充分彰显了其内在的韧性和活力。
从具体数据来看,全国贸促系统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证金额累计达到1820.98亿美元,实现了8.40%的同比增长;同时,签证份数总计为219.96万份,同比上涨4.85%。另一方面,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证表现更为亮眼:其签证金额攀升至611.39亿美元,同比增长幅度高达28.30%;而签证份数也达到174.52万份,同比增长23.32%。这些数字不仅印证了外贸活动的活跃度,也凸显出优惠政策在促进贸易往来中的积极作用。
为网暴“划红线”《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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