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还有(人在用电热)毯?这种中暑千万别硬扛
盛夏酷暑,热浪席卷大地,竟有人还裹着电热毯安然入睡?近期,数人因高温被“逼”进重症监护室,这种中暑危机不容小觑。自7月9日至21日,短短不到两周时间,镇江江大附院(江滨医院)的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已接连收治4名热射病重症患者。院方于29日透露,这些患者入院时均伴有不同程度的肝肾功能损伤及心肌受损。急诊内科副主任胡振奎指出,热射病作为重度中暑中最凶险的类型,其致死率高达30%至70%,且从发病到多器官衰竭,常常只需短短数小时。
“闲不下来”的习惯,竟酿成劳力型热射病。不少老年务农者秉持着“不怕烈日、停不下手”的固有观念,总觉得夏季暴晒出汗不过是寻常光景。7月15日下午,75岁的孔大爷(化姓)顶着烈日下田劳作,连续挥汗两小时后,回家仍未开启空调消暑。直到晚上8点,孔大爷突感发热,双手不由自主地颤抖,意识逐渐模糊。家人急忙将其送往江大附院急诊中心。经检查,孔大爷呈现中枢神经系统受损体征,血液中白细胞与血小板双双减少,肝肾功能亦受损害,这正是重症热射病的典型表现,医疗团队当即将其收治入EICU。
同样的悲剧也发生在55岁的田师傅(化姓)身上。酷暑时节,他独自坚持搬运货物。7月10日卸完一车货物后,田师傅感到头晕目眩、浑身乏力、四肢酸软,他以为是劳累过度,稍作休息便无大碍。次日他继续高强度作业,直至持续恶心呕吐、尿量骤减等症状接连涌来,才匆匆赶赴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他已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高钾血症,符合重症热射病诊断,随即被送入EICU抢救。
“这两起病例均为典型的劳力型热射病,多发生在高温条件下进行重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的人群中。”胡振奎解释,此类患者极易出现横纹肌溶解、急性肝肾衰竭等严重并发症,若救治不及时,可能危及生命。
然而,没有暴晒、也没有劳作,竟也能“捂出”热射病。炎炎夏日,怎会有人铺着电热毯?77岁的王阿姨(化姓)因髋关节问题在骨科就诊后,医生建议她进行局部热疗(即用理疗灯在患处照射)。王阿姨却误解了医嘱,为追求“热疗”效果,不仅穿上长袖长裤,还在床上铺了电热毯,同时未开启空调或风扇任何降温设备。在持续高温的包围下,王阿姨陆续出现大汗淋漓、恶心不适、全身乏力等症状,最终昏厥过去。入院检查提示全身内环境紊乱、多脏器功能受损,结合病史与体征,被确诊为重症热射病,随即转入EICU救治。
而在王阿姨入院之前,EICU恰好转出另一位年龄相仿的热射病患者,其发病缘由与王阿姨几乎如出一辙:因基础疾病较多,这位患者秉持“宁可保暖勿受凉”的原则,盛夏时节依旧穿着外套长裤,且不愿开空调或风扇,最终导致热射病突袭。
胡振奎介绍,这两名患者属于经典型热射病,多发于年老体弱人群。他们虽未外出从事高强度劳作,但由于长时间身处密闭不通风且持续高温的环境中,中暑便悄然来袭。
热射病绝非普通中暑可比,并非稍作休整便能痊愈。许多人对于中暑存有误解,认为这只是小事一桩,歇一歇、喝口水就能挺过去。实则不然,中暑按严重程度分为三个层级,热射病正是最危重的一层。中暑先兆表现为口干舌燥、大量出汗、耳鸣、胸闷、恶心、注意力涣散——这是身体发出的“求降温、求休息”的警示信号,及时避入阴凉处补水休整,便能迅速恢复。而轻度中暑则在此基础上症状进一步加重,体温攀升至38℃以上,面色潮红或苍白、皮肤灼热、大汗淋漓、脉搏加速。此时除转移至阴凉通风处并补水外,还需解开衣扣,以湿毛巾冷敷额头及腋下等部位。若休息降温后半小时至一小时内症状未见明显缓解,或出现意识淡漠,则必须立即送医就诊。
孩子视力不好先别急《着配镜》
炎炎夏日,暑假翩然而至,不少父母纷纷携子女奔赴眼科门诊,一旦看到检查单上“视力未达1.0”的字样,便顿时忧心忡忡。然而,学龄前孩童的视力解读,与成年人截然不同,其中藏着诸多容易被误解的“盲区”,以下五大常见迷思,值得每位家长细加厘清。
迷思一:视力未及1.0便等同于近视。实际上,学龄前儿童的视力低于1.0,多为正常的生理性表现,绝非近视的先兆。孩童的视觉能力乃渐进式成熟。依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0~6岁儿童眼保健核心知识》,3至5岁幼童的视力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则提升至0.7。通常要到7至9岁,视力方可达标至1.0或更高。因而,一位三岁幼童裸眼视力为0.5,实属合乎常理——视力稍低并不代表眼睛出了问题,它或许只是视觉系统发育进程中的寻常印记。
迷思二:视力优良如1.0便代表眼睛健康,可以高枕无忧。此观点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远视储备。孩子们呱呱坠地之际,皆为“远视眼”,其生理性远视度数约在200至300度之间,犹如一笔“视力储蓄”,用以抵御日后近视的逼近。伴随着眼球的发育,这笔“储备金”逐步递减,直至8至12岁才渐渐过渡至正视状态。若在幼儿园阶段,远视储备即被过早挥霍殆尽,提前迈入正视乃至近视行列,那未来发展为高度近视的隐患便会显著攀升。因此,对学龄前孩童而言,1.0的视力未必是佳音,反而提醒我们更需审视远视储备是否与年龄相符。
迷思三:仅凭电脑验光结果,即妄下“远视储备告急”的断言。未经散瞳处理的电脑验光数据,基本缺乏诊断意义。在医学范畴中,评估远视储备的黄金准则,唯有睫状肌麻痹验光(即散瞳验光),唯有在调节肌完全松弛之际测得的数据,方能反映真实的储备状态。请铭记:电脑验光单在眼科医师眼中,仅是一份粗略的“筛查线索”,必须辅以散瞳检查、眼轴长度、角膜曲率等多项指标方能综合判断。切勿手持一张未散瞳的验光单自行“对号入座”,徒增无谓的焦虑。
迷思四:视力欠佳便归咎于屈光不正,却疏忽了弱视的潜在威胁。儿童视力不佳的成因纷繁复杂,绝不可草率地与近视划等号,其中尤需警惕的是弱视。关键在于,近视可借助镜片矫正至正常水平,而弱视即便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视力依旧难以达标。弱视治疗的黄金窗口期集中于3至6岁,一旦错过这一敏感阶段,治疗难度便会成倍上升。因此,当体检报告中提示“视力低常”时,务必前往专业眼科机构,通过散瞳验光等手段,甄别其究竟是单纯屈光不正抑或弱视,切勿因一时疏忽而贻误最佳干预时机。
迷思五:轻信商业“视力训练”或民间偏方,却漠视专业诊断的价值。这并非全然否定视功能训练的医学意义——在临床实践中,调节功能训练、集合功能训练以及弱视感知觉训练等,皆具备循证医学的坚实支撑。但关键在于:训练之前,必须先经专业眼科明确诊断——孩子是否存在视功能异常?究竟属于哪一类型的问题?训练的具体目标又当如何设定?唯有在医师量身定制个体化方案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内或遵照医嘱施行。切不可将“训练”与“治疗”混为一谈,更不能越过诊断环节,径直将孩子送往商业机构进行盲目操练。
总而言之,若发现视力报告出现异常,抑或有意了解远视储备状况,正确的途径是携孩子前往正规医院眼科,建立专属眼健康档案,接受散瞳验光、眼轴测量等全面性检查。依循医师的专业建议,采取诸如增加日间户外活动、必要时验配眼镜或进行规范化视功能训练等科学干预措施。(作者:王韧琰,系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眼科中心副主任医师)
两部门启动全国{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 首批试点约15个
中新网7月30日电 来自民政部门户网站的消息称,民政部办公厅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旨在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及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走向实体化与制度化轨道。依据民政部和国家文物局的统一规划与部署,两部门共同决定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甄选约15个首批试点地区,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基本单位,对于基础条件尤为突出的县级行政单位亦可纳入候选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及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文旅局,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及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具体化、常态化,根据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的总体部署,现决定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秉持工作推进有序、认定依据充分、保护措施扎实、传承成效显著的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区划地名文物的普查、认定、公布、保护及开发利用等环节积极创新、勇于探索,加快构建完备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加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体系建设及文物活化利用,积累一批可供复制、便于推广的典型经验与成熟模式。
试点工作周期原则上设定为一年,核心任务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协同推进普查,科学实施认定。紧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本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数据基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域专家对文物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进行深入研判,以《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详见附件1)为参照依据,强化理论指导,厘清区划地名文物的认定边界、认定标准及认定流程,筛选并认定一批能够如实反映本地区或相应区域行政区划地名沿革脉络与演进轨迹的文物资源。
其二,建立名录体系,规范有序公布。在科学认定的前提之下,依照既定程序编制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名录内容须涵盖文物名称、地理位置、形成年代、保存状况、保护级别、责任管理机构(或个人)以及所承载的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信息等核心要素。同时,制定名录公示与发布的操作规程,由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名录的公示及面向社会的发布工作。
其三,强化保护传承,推动创新利用。始终坚守"保护优先、传承为本"的核心理念,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多样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路径,通过跨界融合、品牌联名等多种方式,深度挖掘并生动诠释文物背后蕴藏的价值内涵,让文物发声、让历史说话、让文化彰显,系统阐发并广泛宣传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思想理念与文化精髓,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国家统一、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标志性作用。
其四,健全制度框架,完善长效机制。各试点地区应结合本地实情,不断丰富创新实践,将行之有效的举措与有益经验转化为制度化成果。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要主动强化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统筹保护与传承、兼顾研究与利用的系统性工作架构,力促区划地名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发展轨道。
本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首批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约15个,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申报单元,对于基础条件格外优异的县级单位也可纳入。
(一)试点申报环节。遵循自愿申报与优中选优的原则,由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文物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意参与试点的地区须满足以下条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已建立起相应的协作机制,沟通渠道畅通高效,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具备区划地名属性的文物资源底蕴较为丰富,且具有切实可行的开发利用潜力;已具备良好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工作基础与社会氛围。原则上,各省(区、市)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标注优先顺序),并于2026年9月1日之前将《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及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
(二)试点确定环节。民政部将联合国家文物局严格履行审查、论证、比选及报批等必要程序后,正式对外公布试点名单。
(三)组织实施环节。经确定的试点地区,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须共同开展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细化试点方案。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边试验、边总结、边推广的推进方式,并及时向上级反馈经验与做法。
(四)总结推广环节。试点工作启动满一年后,民政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对试点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围绕四项核心任务提炼形成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从中筛选出指导意义突出、实施成效明显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应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严格把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坚持实效导向,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倾向,切实避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二)加强统筹指导。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将加大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力度。省级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部门应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加强对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的整体统筹,持续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协助试点地区协调和整合各类资源要素。
(三)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各试点地区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禀赋,在先试先行的实践过程中,既要突出本地区的特色亮点,又要注重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既要发挥既有优势拓展工作成效,更要针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专项研究,切实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的积极作用。
附件:1.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
2.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炎炎夏日,还有(人在用电热)毯?这种中暑千万别硬扛盛夏酷暑,热浪席卷大地,竟有人还裹着电热毯安然入睡?近期,数人因高温被“逼”进重症监护室,这种中暑危机不容小觑。自7月9日至21日,短短不到两周时间,镇江江大附院(江滨医院)的急诊重症监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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