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税务提醒,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如何自查整改》?
税务合规提醒频现,平台商户如何从容应对?国家税务总局近期披露的数据表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已满一年有余,在此期间,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了涉税信息的定期报送义务。随着平台上报数据的数量与质量持续攀升,平台内商户的税法遵从意识显著增强,整个平台经济的运行秩序也愈发规范有序。
此前,税务部门曾集中向社会曝光了一批网红网店的偷逃税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查处,让越来越多的平台商家与网络主播深刻意识到,唯有依法经营、合规运营,方能行稳致远。据相关渠道了解,目前已有不少平台内经营者陆续收到税务部门发送的合规提示,内容主要指向其自行申报的涉税收入与平台方向税务系统报送的收入数据之间存在明显出入。究竟何种情形会触发这类提示?报送数据缘何会不一致?收到提示后又该如何应对?
对于许多初次收到此类信息的经营者而言,心中难免疑虑重重:“手机上收到的这条税务短信,会不会是诈骗信息?”“我每月赚得并不多,怎么也会被盯上?”这些反应在平台商户中颇为普遍。记者从税务主管部门获悉,为协助平台内经营者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的涉税风险,税务机构依托平台企业定期呈报的涉税信息,与纳税人自行递交的申报数据进行常态化交叉比对。一旦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出入,便会通过短信等渠道提醒相关经营者核实自身申报金额、及时修正差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提醒的正文通常仅涵盖纳税人名称、提醒缘由以及自行核实事项等基本要素,绝不含任何外部链接,更不会索要银行卡信息、要求转账或提供密码。接到此类提醒的经营者,可随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辨明真伪。
按照现行规章,平台企业须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收入信息及其他相关涉税数据。其中所涉“收入”,是指经营者经由该平台所取得的收入净额,这一口径既涵盖已开具发票的部分,也囊括未开票的交易金额,但不扣除经营者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佣金等各类成本。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苑新丽对此解释称:“收到提醒并不意味着必然需要补税,更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纳税人应当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进行自查核实。”
苑新丽进一步剖析指出,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时,所填报的自行申报收入往往与平台报送的数据存在偏差。导致差异的成因较为多元,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形:其一,部分经营者仅申报了已开票收入或通过对公账户入账的收入,却忽视了经由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收取的未开票但实际已经实现的平台交易款项;更有甚者,在申报时将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等直接从中剔除,从而拉低了申报总额。其二,一些经营者同时活跃于多个平台,但在申报时仅仅归集了其中某一个或部分平台的收入,或在各平台之间采用了不一致的统计周期,由此造成数据口径上的错位。其三,若经营者未能完整留档各平台的交易流水及收款凭证,也可能因此导致申报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额。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经营者通过各类渠道取得的全部交易流水均属于应税收入范畴,而支付给平台的费用则属于经营成本。此类成本若已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方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扣除,但绝不应在申报收入时先行从收入总额中直接减除。
苑新丽对此进一步说明:“平台报送收入与经营者自行申报收入之间的差额,并不必然意味着纳税人在主观上存在偷逃税款的意图。”她观察到,不少经营者习惯于依据开票金额进行申报,而对未开票收入缺乏应有的重视,或者在多平台经营时未能全面汇总各项收入,这类情况在实践中相当普遍。税务机关借助大数据比对手段推送提醒,恰恰是为了协助纳税人发现这些申报“盲区”。对于暴露出的申报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经营者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予以修正。
税务工作人员介绍,平台内经营者在收到合规提醒之后,应当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系统自查:首先,登录其开展经营活动的所有平台后台,完整导出各平台收入明细,涵盖交易流水、服务费支出、佣金收入、奖励金等全部收益形式,且必须同时覆盖已开票与未开票的部分。其次,逐一核对经营者本人或其企业名下的所有收款渠道,包括个人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支付宝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确认实际到账金额与平台导出的收入记录是否吻合。
在完成数据比对之后,可根据自查结果分两种情形区别处理:倘若发现已申报收入确实低于平台实际收入,则应依法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若经自查认为申报并无差错,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同时提交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以便税务机关复核确认。
苑新丽特别提醒,积极配合、主动纠错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最佳路径。依据税收征管法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反之,若拒不配合更正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将案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一旦查实,纳税人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乃至信用惩戒等多重法律后果。此外,经营者自行申报收入时不应只局限于线上业务,倘若存在线下收入,同样应当一并纳入申报范围,做到线上线下全面覆盖。
同时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当前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属于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现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其实际应缴税额相对有限,部分经营者甚至无需缴税。因此,收到税务提醒并不必然意味着必须补税,其核心要义在于敦促纳税人如实申报、完整申报。
“合规申报不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更是整个行业走向良性发展的根基所在。”苑新丽在采访中表示,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税收透明度、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依法完整如实申报,不仅有助于经营者积累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更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因申报疏漏长期累积而最终演变为重大涉税风险。
{肝不好的人,身体这几处会“说话”!}
7月28日被定为世界肝炎日,而肝脏作为人体核心器官,其角色远不止消化——它同时肩负着代谢调节、免疫防御等多重任务。
肝脏疾病的棘手之处在于早期几乎无迹可循。若习惯于“等到不舒服才就医”的被动模式,极易错过最佳干预窗口,让健康风险悄然升级,因此对身体的细微变化保持警觉至关重要。
肝脏内部并无痛觉神经分布,仅在表层包膜处存在神经末梢。正因如此,病变初起时常不显山露水,唯有损伤累积到牵拉包膜的程度,症状才会浮出水面。而肝病早期的蛛丝马迹,通常表现为全身性异常。若出现以下迹象,建议尽早就医筛查。
食欲持续不振,是肝病常见的首发信号之一。当长期胃口欠佳时,除了考虑胃炎等消化道疾患,也勿忽视肝炎的可能性。
肝功能一旦受损,恶心反胃、对油腻食物生厌、上腹部胀满等不适便可能接踵而至。这些症状极易被误认为急性胃肠炎,但有经验的临床医生往往会建议患者加查肝功,进而揭开肝病的面纱。
在正常生理状态下,肝脏能有效清除体内多余的胆红素。当胆红素代谢出现障碍,血液中其浓度便会攀升,诱发黄疸——最直观的表现便是尿液色泽加深,如同浓茶一般。病情加重时,巩膜乃至全身皮肤都可能泛黄。
若发现尿液长期呈浓茶色,或皮肤、眼白出现黄染,即便身体无其他异样,也应立刻进行肝功能检测,这很可能是肝细胞受损或胆道异常的明确警示。
肝掌则表现为大小鱼际区域异常充血发红,此类红斑界限清晰,仅局限于此两处,极具辨识度。
蜘蛛痣则形如其名,常见于前胸与颈部,中央为一微小血管汇聚点,用笔尖轻压后,四周放射状“蛛脚”会迅速褪去。
上述皮肤表现,多与肝脏对雌激素的灭活能力减弱相关,从而引发毛细血管扩张。但并非出现蜘蛛痣或肝掌便等同于罹患肝病,仍需通过肝功检测进行甄别,以排除潜在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肝炎患者即便进入中期,也可能毫无痛感。那么,无症状肝炎是否需干预?哪些情境又必须启动治疗?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肝病中心主任医师李明慧指出,约七成的肝炎病例并无显著症状,切莫因自我感觉良好而放弃检查与治疗。
研究数据显示,慢性乙肝患者的肝癌风险较常人激增15至20倍。对慢性肝炎及肝硬化患者实施抗病毒治疗,可在相对短期内大幅降低肝癌发生率。肝纤维化患者若坚持规范抗病毒治疗3至5年,罹患肝癌的风险可下降10%至30%。
因此,只要乙肝核酸检测呈阳性,无论转氨酶指标是否正常,凡是年龄超过30岁,或具备乙肝肝硬化、肝癌家族史者,均应启动抗病毒治疗。
针对现代人常见的生活陋习,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医师张磊提出了三点护肝要诀:
第一,远离酗酒。酒精可直接毒害肝细胞,削弱其代谢机能,进而诱发酒精性肝炎。
第二,控制高糖高脂饮食。过量的糖分与脂肪酸会沉积于肝脏,催生非酒精性脂肪肝。
第三,避免长期熬夜。肝脏的修复黄金期集中于夜间,持续熬夜将剥夺其自我更新的最佳时机。
这种肠病被(称作“绿色癌症”,)后果一个比一个凶险
别再让痔疮“背黑锅”了!有一种肠道疾病,被称为“绿色癌症”,它的隐患远比想象中更为骇人。
曹倩,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消化内科主任、炎症性肠病中心主任,在门诊中常遇到这样的情形:不少患者长期便血,一直当作痔疮治疗,用尽各种药膏,症状却始终不见好转。直到做了肠镜,才发现直肠早已大面积糜烂。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曹倩教授每日接诊中反复上演的真实一幕。
这种疾病究竟是什么?为何总被误认为痔疮?若长期拖延、不予理会,又会招致怎样的严重后果?今日,请曹倩教授为我们逐一揭晓。
它其实并非简单的“肠道发炎”,而是免疫系统在“误伤”自身肠道。此病名为溃疡性结肠炎,与我们日常所说的“吃坏肚子”有着本质区别。溃疡性结肠炎没有明确的细菌或真菌感染源,而是一种全身性、系统性的疾病,与免疫调节异常紧密相连。通俗地讲,就是人体自身的免疫细胞“认错了对象”,猛烈攻击肠道黏膜,致使肠壁满目疮痍。溃疡性直肠炎,正是溃疡性结肠炎的一种亚型,其病变主要集中在直肠区域。
曹倩教授指出,该病最典型的标志是反复发作的黏液脓血便——大便中混有类似鼻涕的黏液与血丝,这是它最具辨识度的特征。部分患者还会出现腹泻、里急后重(总想如厕却排不干净),甚至有少数早期患者反而表现为便秘。
正因症状与痔疮极为相似,它成为被误诊率最高的肠病之一。“许多患者一见到血便就自行断定为痔疮,涂抹药膏拖延许久才来做肠镜。结果发现,出血的根源并非痔疮,而是整个直肠黏膜弥漫性炎症所致。”曹倩教授不无感慨。
那么,溃疡性直肠炎是否比全结肠炎更轻微?曹倩教授明确纠正:“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评估溃疡性结肠炎的严重程度,关键不在于病变部位,而在于炎症的剧烈程度。即便直肠炎病变范围相对有限,若炎症严重、血便频繁,也属于重度溃疡性结肠炎。
若听之任之,后果将一个比一个严峻。起初或许仅“轻微带血”“多跑几趟厕所”,许多人选择隐忍。但曹倩教授提醒,一旦延误规范治疗,后果远超预期——
其一,病情可能从轻度演变为重度。临床上,溃疡性结肠炎分为轻、中、重度。轻度时每日血便可能少于4次,重度时则可达6次甚至10次以上。症状一旦加重,贫血、乏力、营养不良接踵而至,整个身体状态都将受到显著冲击。
其二,炎症范围会持续扩大。原本局限于直肠的炎症,可能逐渐向上蔓延,最终累及整个结肠。
其三,癌变风险随之升高。炎症若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黏膜反复受损又修复,细胞异常增生的概率便会上升,进而一步步走向肠癌的深渊。
其四,严重并发症可能突然爆发。例如大出血、中毒性巨结肠、肠穿孔等。曹倩教授警示:“若炎症失控,发展到这一地步,或需手术介入,甚至切除整个结直肠。”
正因该病目前尚无法根治、可能相伴终身,且极为折磨人,有人将其称为“绿色的癌症”。然而,曹倩教授更愿这样定义:“它固然磨人,但绝非绝症。只要管理得当,患者完全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值得庆幸的是,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迎来了新选择。药物治疗是该病的核心手段。曹倩教授介绍,传统药物如氨基水杨酸制剂,是轻中度患者的“老牌武器”,但部分人需大剂量、多次服用,依从性不佳。效果欠佳时,过去往往只能依赖激素和免疫抑制剂。
近年来,生物制剂与小分子药物等新型药物陆续上市,为患者提供了更多选择。以一款名为艾曲莫德的小分子口服药为例,其作用机制颇为独特。曹倩教授解释,肠道发炎的本质,是被激活的淋巴细胞“迁移”至肠道黏膜,释放炎症因子,破坏肠壁。而艾曲莫德属于S1P受体调节剂,它并非中和已释放的炎症因子,而是直接将那些蓄意“破坏”的淋巴细胞“关押”在淋巴结内,阻断其外出路径,从源头上遏制炎症发生。简而言之,就是“不让这些细胞出来惹事”。
药物选择固然重要,用药时机同样关键。有些患者总想把新药或好药留到最后——担心过早使用一旦无效便“无路可退”。曹倩教授对此直言:“这是错误的观念。”她强调,当下的治疗原则是在合适时机,及早选用合适的药物。若病情已然加重,任何药物的疗效都可能大打折扣。即便某种药物不合适,也还有其他替代方案。“切勿将最好的‘武器’留到最后,届时它可能已不再是那件‘最佳利器’。”
曹倩教授曾接诊一位20多岁的年轻患者,其反复出现黏液脓血便,最终确诊为溃疡性直肠炎。确诊后,他先使用氨基水杨酸栓剂,控制效果不佳,随后加用同类口服剂型,每日需服用8片药物,但症状始终未达理想控制水平。有医生建议注射类药物治疗,但他对针剂心存抗拒,予以拒绝。
后来,他辗转至曹倩教授的门诊,寻求其他方案。恰逢医院有艾曲莫德可供使用,每日仅需口服一次,无需打针,他便接受了这一方案。“大约用药两三天后,他便告诉我们,原先每日可见的血便、黏液便,竟明显好转了。”曹倩教授回忆道。
曹倩教授所在的邵逸夫医院,是国内最早关注并诊治炎症性肠病的医疗机构之一,也是国内较早参与艾曲莫德临床研究的中心。曹倩教授深耕炎症性肠病领域多年,包括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及疑难罕见肠病。早在20多年前,国内此类药物极为匮乏之际,她便组建诊疗团队,启动了相关研究。
在饮食管理上,曹倩教授还给出了两条核心原则。除规范治疗外,生活方式管理,尤其是饮食,至关重要。“饮食环境是炎症性肠病发生及加重的重要影响因素。”她指出,过去国人很少罹患此类疾病,如今却越来越多,一个重要原因便是饮食结构的变迁——高盐、高油、高脂及超加工食品摄入显著增加。
她建议患者遵循两大原则:第一,个体化回避。凡是食用后自觉不适、有刺激感或过敏反应的食物,坚决停止摄入。第二,优选天然食物。添加剂过多的超加工食品、高盐高油高脂食物,均对肠胃不利。推荐少油少盐、以清蒸为主的新鲜天然食材。
收到税务提醒,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如何自查整改》?税务合规提醒频现,平台商户如何从容应对?国家税务总局近期披露的数据表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已满一年有余,在此期间,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了涉税信息的定期报
句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