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高温桑拿天何时退场,台风白《海豚能带来清凉》吗?
酷暑难当,简直令人难以招架!最近,自华南一路延伸至东北,全天候无休止的湿闷热浪,让每一次迈出家门都宛如一次严峻的试炼。这股横扫南北逾20个省份的“牛舔”般黏腻的蒸笼天,究竟要到何时才会偃旗息鼓呢?
先来揭晓答案: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副热带高压与大陆高压联手驻留、鲜有移动,至少在接下来的一周内,这种炙热难耐的闷热气候将在总体上延续,只不过会在不同区域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微妙差异。
长江中下游及其邻近地带的高温版图正逐步扩张:到了8月1日至2日,江苏、浙江、上海、安徽以及福建北部、江西北部、湖南大部分区域、湖北东部、重庆中西部等地,都将普遍陷入高温的笼罩之中。
北方的高温则呈现持续态势,部分地区极端高温特征显著:未来数日,河南、山东、河北中南部及东部等地同样会有高温天气蔓延,甚至辽宁中西部、吉林的部分地区也难以幸免。内蒙古中部、辽宁、吉林、山东西北部等地的局部区域,日最高气温有望逼近或刷新历史纪录。
西北地区的高温也将卷土重来:8月3日至5日,从新疆到甘肃、内蒙古西部一带,将相继受到另一大陆高压脊的掌控,迎来又一轮炽热的高温酷暑时段。
由于副热带高压属于海洋性高压系统,加之低空持续有季风气流北上,导致大气环境呈现出高温高湿的特征。从东北到华南,午后相对湿度普遍维持在40%至70%之间,即便最高气温未能突破35℃,体感温度也几乎都会超越35℃甚至达到40℃以上,闷热难耐的感受尤为突出,必须高度警惕中暑风险。
尤其是在7月底至8月初的这几天,四川盆地中东部、长江中下游地区直至华北平原大部分区域、辽宁大部、吉林中西部等地,夜间最低气温也将攀升至25℃以上,局部地区甚至可能逼近30℃。在大城市中,上海、杭州、重庆未来七天的夜间最低气温均有望冲击30℃,这对上海和杭州而言,也是较为罕见的现象。
那么,究竟什么力量才能驱散这股热浪?答案难道只能寄托于“风”的到来吗?
中国天气网的气象分析师孙倩倩指出,就目前形势来看,5日过后可能会有台风对南方高温起到缓解作用,但北方仍将处于高压系统的掌控之下。不过,由于预报时效较为遥远,后续台风的移动路径仍存在诸多变数。
这里所提到的,正是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它在太平洋赤道附近的暖池区域诞生,一路不断增强并西行推进,跨越国际日期变更线,进入西太平洋后,成功获得了台风“身份”,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一个“舶来品”台风了。
依据过往经验,这类“进口”台风大多在长途跋涉途中遭遇海温偏低、风切变等不利因素,从而减弱或发生性质转变,远道而来的它们通常难以对我国产生实质性影响。例如2023年的第8号台风“多拉”和2014年的第13号台风“吉纳维芙”,均是在东太平洋生成并获得飓风编号命名后,又西行跨越国际日期变更线,重新取得台风编号(保留原名),随后一番漫长奔波,最终消散于高纬度的太平洋腹地。
然而,“白海豚”却与众不同。经过昨天的眼壁置换过程,台风“白海豚”已重新攀升至超强台风级别,其眼区既大且圆,中心附近的云顶温度较低,表明对流活动极为旺盛,堪称一个标准意义上的超强台风。
从目前情况来看,其北侧的副热带高压呈东西走向的带状分布,因此“白海豚”当前的行进路径整体偏向西北方向。相较于消散于太平洋腹地的命运,“白海豚”更有可能靠近我国东海海域。根据中央气象台的中期预报,8月5日之前,我国近海不会受到台风影响;6日之后,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则有靠近我国东部海域的可能性。
由于距离遥远、预报时效亦较长,“白海豚”未来的路径走向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中国天气网首席气象分析师信欣表示,当前集合预报对“白海豚”的潜在路径给出了多种可能性,登陆我国、日本或韩国均有可能。后期台风自身的强度变化、副热带高压的强度及形状位置,都将是决定其路径的关键要素,下周形势才会逐渐明晰,目前尚无法给出定论。
一边是千里迢迢逼近的实力强悍的台风,另一边则是漫长难熬的湿热桑拿酷暑,这还真是让人无从选择啊。
市场监管总{局:饮料类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99.45%
据“市说新语”官方微信平台通报,自今年六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筹部署,组织全国各地市场监管机构强化对饮料品类的食品安全检测行动,迄今已完成逾五万零九百批次的抽样检验。数据显示,样品总体合格比例达百分之九十九点四五,反映出当前饮料市场质量态势稳健可控。
此次检测范围广泛,覆盖了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多个环节,包括饮料制造企业、各类餐饮商户、商超零售点、校园食堂及街头摊贩,同时亦将线上电商销售渠道纳入监控视野。抽样目标聚焦于果蔬汁饮品、瓶装饮用水以及蛋白类饮料等广受青睐的品类,检测指标体系涵盖微生物含量、理化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使用、重金属残留及有机污染物等八大类别,总计涉及两百一十四项具体检验参数。
针对抽样过程中暴露出的异常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已指示各地相关部门依法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敦促涉事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首要责任,及时实施下架处理与产品召回,以有效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法院判了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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