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行进中国丨从“幸福园”到“幸福城”}
晨曦初露,六点半的汉中天汉湿地公园已是生机盎然。身着旗袍的老年模特队成员在荷花池畔踩踏节拍,身姿优雅;晨练的市民向汉江抛撒面包屑,几只白鹭掠水低飞,划出优美弧线。不远处,摄影爱好者们早已架好三脚架,在柔和晨辉中定格“鱼戏莲叶间”的灵动画面。
这片水土有个特别的昵称——“幸福园”。这名号不出自地图,却在百姓口中口口相传。汉台区三步踩舞蹈队的队员们笑靥如花:“空气清新、风光宜人,这样的日子哪能不幸福?”
公园栈道旁,一条长达2.3公里的翻板闸生态鱼道蜿蜒延伸,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激起晶莹水花。本地人早已习以为常,外地游客却啧啧称奇——为鱼修路?汉中市一江两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闫晓明解释道:“为帮鱼类洄游产卵时保存体力,鱼道下游特设‘休息舱’,上游则尽量复原自然溪流原貌,为鱼儿营造舒适的繁衍环境。”
碧水澄澈可见鱼影,微风拂过泛起层层涟漪,成群飞鸟循着水声纷至沓来,在此安家落户。“生态环境好不好,红嘴鸥最有发言权,如今每年有超过4000只红嘴鸥来此过冬。”75岁的赵宏杰组建了一支“红嘴鸥之家”志愿者团队,成员平均年龄70岁。他们每日到江边投喂、巡护、劝阻不文明行为,还为游客义务科普鸟类知识,“眼下红嘴鸥尚未来临,别的鸟儿咱也得悉心看护。”
314种植物繁茂生长,30余种鱼类自在遨游,140余种鸟类栖息觅食……如今的天汉湿地公园,绿水青山的“颜值”正持续转化为群众幸福生活的“价值”。
江畔的“幸福园”承载山水之美,城中的“幸福园”则浸润日常之暖。汉台区明珠小区是老旧社区,如今专门腾出一间屋子,一半辟为健康驿站,专业医生每周前来开展慢性病筛查;另一半设为议事角,物业、支部、居民围坐畅谈,杂物清理、充电桩选址等事宜当场敲定。
居民梁刚感慨:“过去叫‘上社区’,现在叫‘下楼’。调药量在楼下问,低保年审在楼下办,闹矛盾在楼下评理。”虽非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幸福”落到老人身上,往往就是少跑一趟腿、少问一个人。
大门常开、居民常来、服务常在。汉台区东关街道秦峰西院小区将八间旧房改造为便民厅、睦邻驿站、多功能室。李阿姨做高龄认证时,无需儿女请假陪同去政务大厅,“在小区里点点屏幕就搞定了”。傍晚时分,群众在室外活动场地打羽毛球、乒乓球,旁边小广场正准备放映露天电影。小区服务站站长说:“咱不追求高大上,你想来随时来。”
近年来,汉台区改造提升了53个社区党群中心,新建21个小区服务站,国学馆、社区夜校、自习室等场景开设了80个,皆以“幸福园”为名——但此园非彼园:江边的园子装山光水色,城里的园子装人间烟火。
如果说幸福的底色是生活温度,那么文化的厚度则是一座城市绵延不绝的根脉与底气。汉中市博物馆现有藏品1.38万件(套),镇馆之宝“石门十三品”乃是上世纪60年代末因修建石门水库,从褒谷口淹没区凿迁保护的十三块汉魏摩崖石刻,1936年版《辞海》封面的二字便取自《石门颂》。然而过去,这些石刻是“冷”的——隔着展柜,普通观众驻足片刻便离开。
2024年以来,博物馆建成3D裸眼四折幕暨青少年研学体验中心,投用沉浸式AR虚拟数字眼镜导览设备,推出“智慧云课堂”“虚拟数字眼镜漫游汉博”等项目,让历史变得可观、可感、可对话。“日子越过越好,博物馆人气就越旺!”一位本地市民随口道出变化。2025年,汉中市博物馆游客接待量达109.02万人次,千年石刻成了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
变化不止于眼前,更广袤的乡野间,幸福正从指尖生长而出。汉中市南郑区黄官镇西接秦岭、南临巴山,野生青藤资源丰富,素享陕西“藤编之乡”美誉。
青藤在手艺人指尖翻飞、交叠,挑、压、缠、绕之间,一把藤椅渐次成形。这门传承千年的民间技艺,2021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6年1月1日,《汉中藤编保护发展条例》正式施行,从技艺传承到产业规范,从手工作坊到品牌出海,一根根青藤编织出指间生金、藤上开花的“幸福城”。如今,南郑区已建成7家社区工厂、5个帮扶基地、6处非遗传承基地,将6500余名群众嵌进藤编产业链,户年均增收2万余元。
从江畔的水清鸟鸣到城中的社区烟火,从博物馆里的千年石刻到秦巴山间的青藤富民——一座“幸福园”串联起一座城的日常,一座“幸福城”正将这日常过成长远。
相亲追求《高颜值?超半数受访者认为可能》会错过缘分
在相亲的初次见面中,你会凭借对方的外貌迅速做出判断,还是愿意多花时间深入了解、培养感情呢?近期,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与问卷网(wenjuan.com)联手开展了一项涉及1334名单身青年的调研。结果显示,当首次相亲时对方颜值未达预期,81.2%的受访者倾向于继续接触,而55.7%的受访者认为,过度执着于高颜值可能会与真正的缘分失之交臂。
颜值,究竟会不会成为爱情的绊脚石?来自山东、现年31岁的汪可儿坦言,她从未因外貌而拒绝过任何相亲对象。“对我而言,比起颜值,初次见面能否聊得投机,才是决定是否继续交往的核心。”她认为,相亲的本质是为未来的共同生活寻找伴侣,“我并非不欣赏帅哥,只是觉得他们可能与我的人生轨迹相距甚远。我更想找到一个能携手应对现实风雨的人”。然而,在北京工作的27岁青年王一阳持不同观点,他将颜值视为相亲中的首要考量。“如果看到照片就觉得不合适,我绝不会进一步联系。”他回忆道,此前父母曾介绍一位朋友家的女孩,尽管两人不乏共同话题,但女方的外貌未能让他心动,“我便失去了继续了解的兴趣”。
当首次相亲时对方颜值未达预期,人们究竟会如何抉择?调查数据显示,在拥有相亲经历的1321名受访者中,81.2%的人表示仍会选择继续接触,而18.8%的人则将颜值视为不可妥协的底线,选择不再往来。
来自安徽的32岁李轩同样将颜值作为交往的前提条件。“至少对方要过我心中的‘及格线’,我才会决定见面。如果见面后发现照片与真人差距太大,我也不会继续投入。”他直言,“倘若看到对方长相,就不愿共度余生,那这种错过也只能顺其自然。”在他看来,真正让人错失良缘的因素,或许是交际圈过于狭窄。“如今单身青年众多,如果主动拓宽社交范围,或许能遇到更多合适的人选。”
王一阳的认知转变,源于身边一个实例。“我有个长相出众的朋友,她的男友个子不高,颜值普通,但两人相处得极为融洽。”看到那些外表看似不般配的情侣携手同行,他开始反思,过度追求颜值可能让自己错过合适的对象。“如果能放下对外貌的执念,或许会遇见‘三观’相契、兴趣相投,相处起来格外舒服的人。”
那么,一味沉溺于高颜值,会不会让合适的缘分悄然溜走?数据表明,55.7%的受访者认为会如此,16.8%的受访者持否定态度,另外27.5%的人则表示难以断言。
近半受访者认为,颜值会随岁月流逝而褪色,不应成为婚恋的核心标尺。在天津生活的27岁叶倾,随着年岁增长,选择多接触一些人以不错过可能的缘分,但她明确表示不会降低自己的标准。“如果颜值不达标,可能见一两次面就会作罢。”在她看来,若双方无法激发进一步了解的兴趣,“那段缘分便不算美好”。她此前曾遇过一位外形出众的相亲对象,“但他仗着自己有人追求,总觉得别人该为他提供情绪价值”,加之两人缺乏共同语言,最终未能走到一起。不过,叶倾也承认,与英俊之人相处能带来愉悦感,“尽管‘三观’等因素决定了婚后的状态,但对方的颜值至少要合自己眼缘,不能太过逊色”。
“高颜值确实更容易吸引他人。”王一阳曾在社交平台发布相亲帖并附上个人照片,收获了不少回应。“除了文字中显露的性格特质,我感觉大家还是更关注外貌。”但他认为,颜值在相亲中更像是“敲门砖”,若想步入婚姻殿堂,沟通技巧、家庭背景等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关于颜值在婚恋中的权重,调查揭示了多元观点:51.9%的受访者认为高颜值有助于迅速吸引对方、开启恋情;49.9%的人强调颜值会随时间改变,不应作为核心标准;47.1%的人觉得颜值虽非决定性因素,但也不宜过低。其他看法包括:与高颜值者相处心情更佳,值得重视(40.1%);颜值无关紧要,性格与“三观”更能决定婚姻幸福(24.6%);颜值或许是个“坑”,因为俊美者往往自恋(5.2%)等。
不久前,汪可儿与最后一位相亲对象步入婚姻殿堂。尽管对方在某些方面未完全满足她的期待,但相处中她看到了他的责任感与担当。“这些品质才是支撑婚姻的基石。”她总结道,“恋爱与结婚的评判标准迥然不同,颜值在婚姻中只占据极小的比重。”
此次调查中,受访者性别分布为男性44.5%、女性55.5%;地域上,一线城市占32.1%,二线城市占37.5%,三四线城市占21.7%,县城或城镇占7.0%,农村占1.7%;年龄层面,00后占28.9%,95后占28.3%,90后占26.2%,85后占16.6%。(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法院判了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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