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法规 自救技能进入课堂
在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正式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即刻宣布施行。这一举措旨在针对区内复杂的水域环境,为中小学生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溺水安全屏障。
当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若干规定》的核心内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武林介绍,广西水系密布、水域形态纷繁,这使得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防范成为一项严峻挑战。此次立法明确划定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边界,力求在法治框架内有效化解此类隐患,此举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若干规定》共十六条,内容涵盖预防溺水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划分、宣传教育推进、游泳设施建设、情境化教学模式、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对应的法律义务等,形成了系统化的治理方案。
在职责界定上,《若干规定》对各级政府、教育机构、监护人及其他相关方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建立常态化的防溺水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研讨并部署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危险水域的排查与治理,同时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教育、体育、水利等主管部门应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履行相应职责。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则需将防溺水工作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框架,负责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及应急处置,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按规定布设防护设施与警示标识,配备应急救生设备,并构建快速反应的应急系统,指导村(居)委会落实相关任务。
考虑到广西农村地区不少家庭存在外出务工情况,留守学生规模相对庞大,校外及节假日期间溺水事件多与监护缺位紧密相关,《若干规定》特别强调,中小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为非在校时段预防溺水的首要责任承担者,必须履行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日常监护以及委托照护时的告知义务。
对于学校方面,《若干规定》要求中小学校系统开展防溺水知识传授,结合本地实际推行游泳技能与自救技巧训练,着力增强学生的风险辨别意识,提升其对水域特性的熟悉程度及应急自救能力,从而全方位织密防溺水安全网络。
中央媒体{青年编辑记者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在哈尔滨}召开动员会
7月30日,一场旨在强化新闻战线青年人才实践能力的动员会议在哈尔滨拉开帷幕,此次集会由中国记协携手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及省记协联合举办,聚焦于中央媒体青年编辑记者“四力”教育实践的深入推进。逾三十位来自中央核心新闻单位、全国性专业媒体及地方新闻机构的青年骨干代表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这一时刻。中国记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殷陆君在会议上发表主题讲话,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亦出席并致欢迎词,彰显了对青年新闻工作者成长的高度重视。
殷陆君在讲话中强调,新闻事业的生命力根植于行走与观察之中——唯有身临其境,才能捕捉时代的脉搏,唯有贴近现场,方能激荡内心的共鸣。他寄语广大青年新闻工作者,要始终将政治意识铭刻于心,以全局视野洞察大势,以人民立场关切民生,以真挚情感挥洒笔墨。唯有如此,方能锻造出既有温度又有深度、既具感染力又具说服力的新闻佳作,从而为“十五五”规划宏伟蓝图的实现凝聚强劲的舆论合力,铺就坚实的精神基石。
被洪水泡过的《猪牛鸡鸭鱼虾蟹等,到底还能不能吃》?
台风“美莎克”近日强势来袭,广西壮族自治区多片区域遭遇罕见暴雨,引发大规模洪涝灾害,无数民居被滔滔浊浪吞噬,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猪牛羊等或被激流卷走,或惨遭溺亡。家中储存的肉类、米面粮油也难逃厄运,悉数淹没于泥水之中。一时间,一个紧迫的疑问萦绕在受灾群众心头:那些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究竟还能否端上餐桌?
对于这一争议,民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洗净煮熟照样能吃”,有人则坚持“碰都别碰”,究竟孰是孰非?权威答案无比明确:凡经洪水浸泡的食物,一律不可食用。
那么,那些从洪水中被捞起的猪牛羊鸡鸭鹅,又该如何处置?在此次抢险救灾行动中,救援队伍不仅全力转移被困民众,还从湍急的水流中救起了一些小猪,甚至动用挖掘机打捞漂浮在水面的生猪。面对这些“劫后余生”的牲畜,不少人惋惜道:“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就这么淹死了,扔了实在可惜,不如煮了吃,高温总能杀菌消毒吧?”
然而,从专业食品安全视角审视,这类动物坚决不宜食用,其背后原因有三重。首先,洪水绝非寻常水体,堪称一个混杂各类污染物的“大染缸”。农田中残留的农药、化粪池排泄物、工厂排放的化学废料、养殖场粪污乃至各类动物遗体,尽数汇入洪流,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体,以及农药、兽药、鼠药、化工废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几乎无所不包。这些污染物不仅附着于动物皮毛表面,更能经由呼吸道、皮肤创口及消化道侵入其体内。
其次,被淹致死的动物尸体会以惊人速度腐败变质。正常屠宰后的肉品,需历经检疫、排酸、冷链储运等多道严苛工序方可上市流通。而溺亡的牲畜属于非正常死亡,其尸骸在温热污水中比在空气里分解得更快,沙门氏菌、大肠杆菌、链球菌等致病菌将在尸体内疯狂增殖。更令人担忧的是,洪水中潜藏的寄生虫及人畜共患病原体,可通过接触病亡动物的血肉传播给人类,引发瘟疫等严重疾患。
第三,高温烹煮绝非“万能保险箱”。许多人天真地以为“煮熟百病消”,但实际上,部分细菌产生的毒素具有超强耐热性,即便长时间沸腾也无法将其破坏。以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为例,即便置于100℃高温下持续加热30分钟,其毒性依然不减。更何况,重金属、农药及其他化学污染物根本不会因加热而分解消除。
事实上,我国农业农村部全国畜牧总站早有明文规定:汛期一旦发现死亡畜禽,应立即上报,并依照规范进行收集、转运与无害化处置,严禁随意抛弃、售卖、加工或食用。对于死因不明或疑似疫病致死的牲畜,更不得擅自解剖检验。
洪灾虽摧毁了家园,谁也不忍再弃置任何食物,但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差不多”心态——一次心存侥幸的冒险,很可能换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即便是那些侥幸存活下来的畜禽,同样不建议立刻宰杀食用。这些动物在洪水挣扎求生过程中,难免会吞入大量污水,致病菌与有害物质或许早已深入其体内。最妥当的做法是,将存活畜禽隔离观察一段时间,加强饲喂管理、健康监测与疫病筛查,待确认无异常并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后,方可按正规流程予以处理。
至于洪水中的鱼虾蟹贝等水产品,同样不可掉以轻心。不仅溺亡的水产不可食用,因死亡后迅速腐败滋生大量病菌,就连那些活蹦乱跳的鱼类也最好避而远之。每次洪灾过后,总有人兴致勃勃地前往捞鱼尝鲜。然而,淡水鱼虾的鳃部和体表极易吸附海量污染物,洪水携带的细菌、寄生虫乃至重金属都可能经由鳃部渗透进鱼体内部。即便反复冲洗,污染物恐怕早已蓄积于鱼肉组织之中。螃蟹、贝类等甲壳及软体生物更需警惕——它们拥有极强的富集能力,洪水中的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会在其体内不断累积。广西疾控中心为此发出郑重呼吁:严格做到不拾捡、不打捞、不宰杀、不食用、不售卖。
面对被洪水浸泡过的各类食物,究竟哪些尚可留存?世界卫生组织与我国卫生部门均给出了一致且坚决的建议:凡遭洪水浸泡过的食品,一律全部丢弃,这是灾后防疫最基本的安全底线。具体而言,需牢记以下几点:
第一,任何被洪水浸湿、冲刷或淹没过且无包装的食物——无论大米、面粉、蔬果、剩菜剩饭还是散装零食——统统不可再食用。
第二,若冰箱遭遇泡水或突发停电,其中存放的所有食物同样应全部弃用。因为停电时长难以精确掌握,冰箱内部温度已然脱离食品安全可控范围,细菌将趁机大量繁衍,极大提升食物中毒风险。因此,只要家中冰箱被洪水淹过或经历较长时间断电,内部食品必须一律扔掉,此刻切勿心怀不舍。洪水退去后,冰箱还需彻底清洗、消毒、晾干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三,有包装的食品和饮品,同样不建议食用。那些看似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渗漏的袋装零食、饮料或罐头,其表面或许完好无损,但洪水可能已从肉眼难辨的细微缝隙悄然渗入,无论怎么清洗、擦拭或加热,都无法确保安全。因此,切莫因“舍不得”而拿健康做赌注。
即便那些瓶盖未曾开启的瓶装水与饮料,也不宜继续饮用。螺旋盖设计的饮品瓶,哪怕瓶身完好、瓶盖未启,洪水依然可能通过瓶口螺纹缝隙渗入瓶内。对于那些拿不准是否安全的食物,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宁可浪费,不可冒险”。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民众遵循“有疑即弃”的原则,因为即便食物表面看不出任何污染迹象,潜在的安全隐患仍可能真实存在。
广西出台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法规自救技能进入课堂在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正式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即刻宣布施行。这一举措旨在针对区内复杂的水域环境,为中小
句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