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护肝习惯?专家给出3条实用建议}
每年的7月28日被定为世界肝炎日,今年的主题着重于“社会共治,消除肝炎”。在这一天,总台记者走上街头,随机访问了众多市民,收集他们对肝脏健康的普遍疑惑,并特邀肝胆外科领域的专家逐一解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主任医师张磊,作为肝胆外科的权威,明确指出肝脏不仅是人体内体积最大的实体器官,更是一座高效运转的“代谢中枢”。他解释说,我们摄入体内的几乎每样物质,都需经过肝脏的精细处理,它肩负着排毒、合成物质、储备能量等核心职责,其作用不可小觑。
针对当下许多人习以为常的不健康生活方式,张磊医生分享了几条实用且易于践行的养肝建议。首先,他强烈呼吁摒弃酗酒习惯,因为酒精能直接侵蚀肝细胞,削弱其代谢功能,进而诱发酒精性肝炎。其次,他提醒要节制高糖分、高油脂的饮食摄入,这些多余能量会转化为脂肪在肝脏中堆积,成为非酒精性脂肪肝的温床。最后,他特别强调规律作息的重要性,夜间是肝脏进行自我修复和再生的关键窗口期,长期熬夜无异于剥夺了肝脏休养生息的宝贵时机。
中新健{康|专家呼吁推进睡眠障碍}与慢病“同防同治”
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赵方园)在近日由中国睡眠研究会主办的2026年睡眠健康与创新发展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强调,睡眠状态直接关系到人体各主要器官的复原进程以及众多慢性疾病的发生发展,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并确立睡眠在人类健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王辰指出,睡眠健康贯穿个体整个生命周期,长期存在睡眠异常将显著增加多种慢病的患病风险。睡眠障碍与慢性疾病之间形成一种双向互动关系:一方面,睡眠不佳会助推慢病产生;另一方面,慢病本身的症状及其治疗过程又反过来扰乱正常睡眠,进而形成难以打破的恶性循环。当前,现代医学的视野已从单纯的睡眠疾病治疗逐步扩展至对睡眠健康的全面管理。未来睡眠医学的发展路径,应当跳出仅针对失眠或睡眠呼吸障碍的传统治疗框架,转而以睡眠为切入点,推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共病筛查以及长期健康照护体系的构建。
根据2024年全国睡眠质量流调数据,我国15岁及以上居民的平均睡眠时长为7小时14分钟;入睡时间整体偏晚,约半数人群选择在23点之后才入睡;睡眠质量差的总检出率达到23.87%,其中“夜间如厕”被列为最常见的干扰因素。数据进一步揭示,超过四成的受访者习惯于睡前使用电子产品,屏幕蓝光会抑制褪黑素的分泌,扰乱生物节律;另外,晚餐进食过饱、睡前进食宵夜、饮用浓茶,以及负面情绪和二手烟暴露等因素,均会明显拉低睡眠质量。
对于偶发性睡眠问题与病理性睡眠障碍之间的界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李庆云给出了专业解析。他提醒,如果顽固性失眠症状持续超过一个月,且每周发作频次在3次以上,或者伴随打鼾时呼吸暂停、白天异常嗜睡等情况,甚至诱发难治性高血压、心脑血管不适,以及女性出现疲劳乏力和注意力减退等症状时,就应当引起高度警惕,并及时寻求医疗帮助。
在会议期间,中国睡眠研究会、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医防融合分会以及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传播分会携手发布了《睡眠障碍与慢病“同防同治”行动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该《倡议》从预防、治疗、康复和长期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全社会协同参与睡眠健康管理的行动导向,旨在探索共病管理模式的创新突破。在预防端,《倡议》强调提升公众对“同防同治”理念的认知,加强科普教育力度,并为慢病患者提供睡眠障碍筛查的指导建议。医疗机构需充分重视睡眠在健康评估体系中的分量,以及其对心血管、内分泌、精神、神经系统的健康乃至死亡风险所具有的重要预测价值,进一步强化对慢病患者睡眠状况的评估与动态监测。在治疗端,则倡导多学科、多专业的协同管理,完善分级诊疗和院内转诊机制,为共病患者的综合治疗提供便捷通道。同时,鼓励睡眠医学技术与睡眠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新技术、新靶点睡眠药物的研发与临床应用。在康复端,需要强化评估环节,将睡眠质量作为衡量疾病康复效果的重要参考指标。而在长期管理端,则要求坚持定期随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处置。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药物研发领域,以DORA类为代表的新一代失眠治疗药物正日益受到业界瞩目。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5款DORA药物获得批准上市,国内制药企业如扬子江药业(法赞雷生)、先声药业(达利雷生)等也在积极布局这一新兴赛道。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如{何培养护肝习惯?专家给出3条实用建议}每年的7月28日被定为世界肝炎日,今年的主题着重于“社会共治,消除肝炎”。在这一天,总台记者走上街头,随机访问了众多市民,收集他们对肝脏健康的普遍疑惑,并特邀肝胆外科领域的专家逐一解读。中山大学孙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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