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援圭亚那医疗队为肿瘤患者{精准“}拆弹”
来自乔治敦的报道(郭永团)——近日,第21批中国援圭亚那医疗队的妇科肿瘤多学科协作团队,借助手术前缜密的诊断评估以及手术过程中默契无间的配合,成功为一位49岁的患者完成了极具挑战性的肿瘤细胞减灭术,该患者罹患的是复杂盆腹腔肿瘤。
根据相关介绍,患者的CT影像显示盆腔与腹腔内出现巨大肿块,其肿瘤上缘已越过肠系膜下动脉水平,两侧延伸至季肋区,初步高度怀疑是右侧附件来源的巨大多房囊性病灶,倾向诊断为黏液性卵巢恶性肿瘤。
面对这一棘手的病例,医疗队的妇科多学科协作小组迅速组织了联合研讨会。放射科主任郭永团仔细解读影像资料,对肿瘤的涉及范围做出了精准判断,认定该肿瘤符合进行初次肿瘤细胞减灭术的适应指征;病理科主任彭森则从肿瘤的生物学特性入手分析,强调黏液性肿瘤对化疗反应不敏感,且极易引发肠梗阻,鉴于患者当前身体状况尚可,手术无疑是最优先也是最为理想的选择窗口。
作为多学科团队中妇科专业的牵头人,李妍雨医生在整合了病理科、放射科的专业意见,并结合妇科临床检查结果后指出:尽管患者体内的肿块体积庞大,且可能存在淋巴结肿大乃至转移的风险,但病灶边界仍旧比较清晰,Suidan评分小于3分,在完成充分的术前准备之后,完全可以施行外科手术干预。
手术当日,李妍雨医生与当地萨姆拉尔医生所带领的团队并肩作战,共同实施了这场肿瘤细胞减灭术。术中所见与多学科团队术前的评估高度一致——肿瘤波及范围十分广泛,并且与重要血管及脏器的关系极为密切。经过四个多小时精细入微的操作,医疗团队成功实现了肿瘤的满意减灭,整个手术过程平稳顺畅,达成了预期的治疗目标。
业内专家评论认为,这场由影像学、病理学及妇科多学科“联袂护航”的手术能够圆满收官,再一次有力地印证了中国援外医疗队在诊治疑难复杂肿瘤方面所具备的深厚综合实力。
“多学科协作绝非仅仅是一次会议讨论,它更代表了一整套严谨的决策流程闭环。”李妍雨医生在术后接受采访时坦言,“从影像阅片、病理定性,直至手术台前的每一个细微抉择,我们都在依靠团队集体的智慧来为患者生命安全筑起防线。能够借此途径为圭亚那的民众解除病痛折磨,并且为中圭两国间的医疗卫生合作贡献一份力量,这无疑是我们全体医疗队员的共同期许。”(完)
历{史性突破!全球同步研发创新药在中国首报}首发
记者今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一款在全球范围内同步研发、同步申报的新靶点创新药物,日前在我国率先获准上市,这标志着原创靶点药物在实现全球多中心研发的基础上,成功完成了中国首报首发的历史性跨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化药药学一部副部长刘宗英介绍,最新获批的“选择性食欲素2型受体激动剂”,是一款具有全新靶点和机制的革命性药物,其适应症覆盖16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患者所患的1型发作性睡病。
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徐晓强透露,该创新药已向中国、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同步递交了上市注册申请,而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批准其上市,这不仅是时间的领先,更意味着我国在“全球新”药物研发领域,已实现从靶点源头创新到国际多中心临床协同推进,直至注册上市的全链条突破,开创了全球首报首发的先河。
据悉,这款药物作为针对罕见病治疗的创新产品,已在全球多地区同步申请上市。在我国,它获得了突破性治疗品种认定,并被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从而进入了“双重加速通道”;在美国,除获得突破性治疗药物认定外,还跻身快速通道;在日本,则被认定为先驱药物并拥有孤儿药资格,同时进入快速审评审批体系;而在欧盟,也顺利取得了孤儿药资格认定。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中国援圭亚那医疗队为肿瘤患者{精准“}拆弹”来自乔治敦的报道(郭永团)——近日,第21批中国援圭亚那医疗队的妇科肿瘤多学科协作团队,借助手术前缜密的诊断评估以及手术过程中默契无间的配合,成功为一位49岁的患者完成了极具挑战性的肿瘤细胞减灭术
句子5